安全验证
《第四节 汽车租赁】 , 《。 :    《 第:三十二条 》 ,从事汽车租赁经营】的应当符合》下,列条件?   】  (一)》有十辆以上符合国家!标准并经检测—合格的?自有车?辆; 】    《(二)?有与其经营业务【。相适应的办公场所、!停车:场地; 】     (三)】有,相应的业务、—管,理人员; !  :   (四)—有健全的安全管【理制:度; 》    —。 (五)客运车【辆应当为十》二座以下小型客【车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三,条  从事汽—车租赁经营的应当】在取得工商》。营业执照后向设区】的市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!运,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!理申请之日》起十五日《内审查完《毕,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!可的决定 》 《   ?  汽车租》赁经营许可证件【不得转让 —     第!三十四条  汽【车,租赁经?营者应?。当与承?租人签订车》辆租:赁合同提供检—测合格和证件齐【全有效的车辆但不】得提供驾驶劳务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