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节【 汽车租赁》 《 ?。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二条 — 从事汽车租赁经营!的应当符合下列【条件 《 ,     【(一)有《十,辆以:上,。符合国家标准—并经:检测合格的自—有车辆; 【 , :    (》。二)有?与,其经:营业:务相适应的》办公场所、停车场】。地; 】 , ,  (三)有相应】。的业:务,。、管理人《员;:。 :  》。   (四)有【健全的安全管—理制度; 【   》  (五《),客运:车,辆应当为十二—座以下小型客—车 :     !第三:十三条  从事【汽车租?赁经营?的应当在取得—工商:营业执照后》。向设区的市道路运】输管: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!运输管理《机,构应当自受理申请】之日起十五》日,内,审查完毕作》出,。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!。决定 》   》  汽车租》赁经营许可证件【不,得转让 —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四条  汽【车租赁经《营者应当与》承租人签订》车,辆租赁合同提供检测!合格和证《件齐全有效的—车,辆但不得提》供驾驶劳务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