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七章【法律责任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六十六条》  违反本》。条例的?行为:消防法律《、行政法规》。已有处理规定的适】用其规?定 ?     本!条例规?定的:行政处罚《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决定 ? 《 ,    第六十七条!  取得消防—安全:检查合格《证的公众聚》集场所违反本条【例不再具备》本条例规定合格【条件的?吊销消防安全检查合!格证并处三万元以上!三十:万元:以下罚款 !     》第六十八条  违反!本条例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,的对单位处》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】对直接责任人员【处一千元《以上一万《元以下罚《款: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人《员密集场所室—内,装修、?装饰材料和消—防产:品未:经法:。定检验机构》检验合格的;—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,)建筑物外立面装】修,、,装饰、节能改造、设!置广告不符合消防】安全要?求的 】。    第》六十:九条  违反—本条例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责【令限期改正》。;,逾期不?改正的对单位—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!以下罚款: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公众聚集场】所未悬挂消防—安全检查合格—证的;? 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《二,)未按照《规定制定、公布、】实施:消防安全制度的【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? (三)《。所属人员《行为不符合》岗位消防安》全要求的;》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【)未按照《规定组织人员参【。加消防?安全:。培训的 【 :    交通运输】。经营单?位不履行《本条:例规定的《消防安全职责—由有:关部门依照前—款规定给《予处罚 】     第七【十条 ?。 违反本条例—单位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处五千元以》上五万元《以下罚?款: — 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未按—照规定设置独立式火!灾探测报警器的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二)未委托消防技】术服务?机,构定期检测或者维修!保养自动消防系统的!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自动消防系统操】作,人员不具有相—应职业资格的; 】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(四:)自:动消防系《统值守人《。员未:达到规定人数—的 ? 《  :  第七十一条  !违反:本条例未取得消防】技术服务资》质证书从事相关消】防技术?服务活动的》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处五万元以【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并对其》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?。接责任人员处一【万元以上五万元以】下罚款;有违法所】得的没收违法所得】    ! 省外注册的—。消防技术服务机【。构在本省开》展消防技《术服务活动》未依法备《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!一万:元以上?五万元以下》罚款  !   第七十二条】  违反本条例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责【。令改正;《。拒不改正的对直【。接,责任人员处》一百:元以上五百》元以下罚款: 】  》。   ?  :  (一《)在居民住宅区【内占用消防》车通道的;》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拒不《配合公安消防队【。、专职消《防队依法履行职【。责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 (《三)拒不遵守公安】机关依法《发布的?禁令威胁公共消【防安全的《   】。  第七十三条  !单位违反本》条例造成火》灾或者致《使火灾损《失扩大的处一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!罚款 》 ,     —第七十四条  违】反本条例擅自—。清理火灾《现,。场影:响火:灾调查?或者拒报、》。虚报、瞒报火灾直接!财产损失《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!。上二万元以》下罚款?并对直接责任—人员处警告或—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! 》    第七十五条!  建筑物的共用】部分存在火》灾隐患依照》下,列规定处《。理:: 《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一)各方未!落,实统一管理责任【的对共用部位—的各方分别给予处罚!。对阻碍落实统—一管理的《当,事人从重《。处罚:。;   ! ,     》(二)?已经明确消防安全责!任的:对违:反责任规定的当事人!给予:。处罚; 】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共用消防设施不能】。正常使用的对—有,。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!。   【。  :第七:十六条?  公安机关—消防:。机,构依法吊销公众【聚,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!合格证的应当—在五日内《通报有关部门—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注!销相关行政许可 】   【  第?七,十七条?  因?火灾扑救、应急【。救援等给他人造成】损失或者因擅自清理!火灾现场《造成:起火原因和》灾害成因难以认【。定的由火《。灾肇:事行:为人或者对火灾事故!负有责任的单位依】法承:担民事责任 !  ?   第七十八条 ! 公:安机关消防机构【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!出强制执行决定要求!供,。水、:供,电、供气等单位【协助的有《关单位应当执—行  】   第七十九【条  ?各级人?民政:府及有关《部门违反《本,。条例未履《行消防?安全职责严重影【响消防工作或者【未及时组织整改重】大火灾?隐,患的由上级人—民,政府予以通报—批评责令限期改【。正,。;致使发生重—特大:火,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任人?。员给予处《。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: 《     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的—工作人员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私舞弊》有,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!成犯罪的依法给【予处分?: 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对不符合消防】安全要求的》消防设计文件、建设!工,程、场所准予审【核合格、消》防验收合格、—消防安全检查—合格的; —。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二)无故拖延消】。防设计审核、消防验!收、消?防,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!限内履行职》责的; 】 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发现【火灾: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!单位:或者个?人整改?的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四)利用】。职务为用户》、建设单位》指定或者《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!品牌、销售单位或】者,消防技术服务—机构、消防设施施】工单位?的; 》 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将】消防车?、消防艇以及消防器!材、装备和设施【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!援无关的事项—的;: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其—他滥用职《权、玩?忽职守?、徇私舞《弊的行为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