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。消防组织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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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。 第四十三》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应当按》照国家消防站建【设标准建立公安消】防队、?专职消防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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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!镇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需要?。单独:或者与邻《近乡镇、有关单位】联合:建,立专: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!队
】 ?各级人民政府公开招!聘的专职《消防:。员由用人单位与其】依,法订:立劳动合同》或者聘用合》同用于?。充实公?安消防队、》专职消防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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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消防法第三十—九条规定的单位【应当依法建》立单位专职消防【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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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》四条 公安—消防队应当》按,照国家?标准配备消防和应急!救,援,装,备超高层建》筑,、核:设施、易燃易爆【危险品生产和储存基!地、:大型港口《等所在设区》的市或者《县(市、区》)公:安消防队应当配【置特种消防和应【急救援装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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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省》、设区的市》人民政府公》安机:关消防?机构应当统筹—消防和应急救援【装备资?源保障重大灾害【事故的灭火救—援需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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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五《条, 新?建专职消防队应当】符,合下列?条,件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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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消防【站建设、《消,防,车辆和其他装备【、器材配备适—应辖:区火灾扑救需—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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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二)专职》消防员不少于十【五人;?
】 (三】)有专项经》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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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《。)保障灭火救—援和训练的其他【必要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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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新建专职》消防队应《当报当地公》安机关?。消防机构验收撤【销专职消防队以及】变更专职消防队【的,车辆、驻《。地等应当事先征【求当地公安》。机关消防机》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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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六条 !专职消防《。。队纳入?当地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的《指挥调度《。体系政府建立的专】职,消防队按照其与【公安消?防,队的责任《区划分承《担火灾扑救和应急】。救援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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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《。十七条 《 ,公安消防队、—。专职消防队应—。当熟悉责任区单位】。。的,火,灾,危险性、消防设施】、,疏散通?道、:安全出口以及—。消防车通道、消防水!。源等情况定期到有关!单位开展实地演【。练有关单位应当予】以配合?
— : 第四十八条【 专职消防员的劳!动报:酬,。、职业补《贴、社?会保险和福》利待遇等由组建单】位按照有关规—定予以保障并与【其工作性质、劳【动强度?相适:应
】。 公安》消,防队、专职消防队的!组建单位应》当按照?有关规定《对消防员进行职业】健康监护配备个【人防:护装备提供职业【健康保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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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九【条 乡镇人民【政府、单位、村民委!员会、居民委员会】建,。立的志愿消防队承】。担,本单位或者辖—区内的日常》消防宣传教》育、防火《巡查和火灾扑—救等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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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志愿消》防员的备勤、执【勤,方式由组建单位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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