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消防《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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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,十三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《。应当按照《国家消防站建设【标准建?立公安消防》队,、专职消防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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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乡?镇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需要单独或者与邻!近乡:镇、有关单位联合建!立专职消防队、志愿!消防: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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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各级?人民政府《公开:招聘的专《职消防员由》用,。人单位与其》依法订立劳动合同】或者聘用《合同用于充实公安消!防队、专《职消防?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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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消防法第三》十九条规定的—单位应当依》法建立单《位,专职:消防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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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四条 公安消防】队应当?按照国家标》准配备消防和应急】。救援装备超高—层,建筑:、核设施、易燃易】爆危险品《。生产:和储存基《地、大型港口等所在!设,区的市或者县(市】、区)公《安消防队应当配【置特:种消防和应急救援】装备
! 省、设区【的市人民政府—公,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应当统筹消【防和应急救援装备资!源保障重大灾害事】故的:灭火:救援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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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四,十五条 新—建专职消防》队应当符合下列条】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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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!消防站建设、消【防车辆和其他—装备:、器材?配备:适应:辖区火灾扑救—需要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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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专】职消防员不少于十】五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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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三)【有专项?经费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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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四)保障灭!火救援和训》练的其他必要条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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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新建》专职消防队应当报当!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验收撤销专职—消防队以及变更专】职消防队的车辆、】驻,。地等应?当事先征求当地公】安机:关消防机构》意见:
— 第四十六条! 专职《消防队纳入当地【。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的?指挥调度体》系政府建立的专职】消防队按照》其与:公安消防队的责【任区划分承担—火灾扑救和应急【救援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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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第四十七条 公安!消防队?、专职消防队应【当熟悉?责任区单位的火灾】危,。险性、消防设施【、疏散通道》。、安全?出口以及《。消防车通道、消防】水源等情《况定期到有关—单位开展实地演练有!关,。。单位应当《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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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八条 专—职消防员《的劳动报酬、—职业补贴、社会保险!和,福,利待遇等《由组建单位按照有关!规定予以保障并与其!工作性质、劳—。动强度相适》应
! 公安消防队、专!职消防队的组—建单位应当》按照有关规定—。对消防员进行职业健!康监护配备个人【防护装备《提供职业健》。康保:障
】 :。 第四十九条 】乡镇人民政府、单位!、村民?委,员会、居民委—员会建立的志愿消防!队承担本单》。位或者辖区内的日】常,消防:宣传教育、防火巡】查和火灾扑救—等,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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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志愿消防员的备勤、!执勤:方式由组《建单位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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