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一章 总则
】
—
》第一条 《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!的身心健康》。保障未成年人的【合法权益促进未【。成年人在品德、智】力、体质《等方面?全面发展培养有【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!。化,、有纪律的社—会,。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!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未成年—人,。保护:法和有关法律、行】政法:规结合本省实—际制定本条例
】
】第二条 本省行】政区:。域,内未成年《。人的保护适用—。本条例
《
:
本条!例所称未成年人是】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!。民
—
第三条】 未成年》人的生存权、发展权!、受教育《权,、受保护权、参【与权等合法权益【受特:殊、优?先,。保护
?
?
保【护未成年人是国【家机关、武装力【量,、政党、团体、企】业事:业组织、民办非企业!单,位、城?乡基层群众》性自治组《。织、未成年》人的监护人和—其他成年公民—的共同责任
【。
【 国家机关、—学,校、家?庭和社?会应当?优化:未成:年人成长环境教【。育,。和帮助未成年人【。奋发向?上自尊、自爱—、自:信、:自强增强自我保【护意识和能》力自觉抵制各种不】。良行为以及违法【犯,罪行为的引》诱或者侵害》
! 第四条《 各?级人民政府》。。领导有关部》门做好?未成年?人保护?工作:建立和落实未成年人!保护工?作责任制《;将未成《年人保护工作纳入】国,民,经济和社会发展规】。划以及年度计—划相关经《费,列入本?级财政?预算
?
!共产:主义:青年团、妇女联【合会、工会、残疾人!。联合会、青年联合】会、学生联合会、】少年先?锋队等团体和城乡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】织,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!。好未成年人》保护工?作
—。
《 第:五条 省、设区】的市:。、县(市、区)设立!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!指导、协调》和监:督本行政《区域的未成年人保护!工作其办事》机构设?在同级共产主义青年!团组:织
【 , :。 乡镇人民政—府、街道《办事:处,建立未成年》人,保护工作协调—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处!理日常工作
!
,
第六条】 任何组》织和:成年公民对侵害未】。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!。为有权予以》劝阻、制止或—者向:有关:部门提出检举或者】控告
?
【 对侵《害本人或者其他未成!年人合法权益的【行为未成《年人有权向有关部】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!
:
】对侵:害未成?。年人合法权益—的,检,举或者?控,告有关?部门受理后应当及时!处理
! ?第七条 《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!处理未成年人—事务时应当根—据未成?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!展,状况:听取他们《。的意见充分实现【其权利和利益未成】。年人有权《对涉及本人权—益的事项发》表意见?
:
,。
第八!条 各级人民政府!和有:关部门对在未成年人!保护工作中做出【突出成绩《的组织和个人给予】表彰和奖励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