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山东省【实施〈房《屋登记办《法〉细?则, —     第【一条  为了贯【彻,房屋登?记,办法:保障房屋《交,。易安全?维护房屋权利人【的合法权益规—范房屋登记行为根】据,中华人?民共和国物权—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城市房?地产管理法、—村庄和集《镇规划建《设管理条例和房【屋登记办法》结,合我省实际制—定本细则《   】  第?二条 ? 本细则适用—于本省行政区域内】的房屋登记行为【具有独立利用价【值的特定空间以及】码头、油库等—其他建?筑物、?构筑物的《登记可以参照本【细则:执,行 : ,  》 ,  :第三条  房屋所有!权、抵押权、地【役,权以及法律》规定的其《。他房屋物权》设立:、变:更、转让和消灭当事!人可以申请登—记, 》     房屋【权利预告、》对房屋登记簿的记】载有异议及记—载错误更正司法【、行政机关对房屋】权利的限制和协助】执,行法:律文书的备案—房屋:拆迁许可等》与房屋权利》有关的事项》当事人?可以:申请:登记 —。。   《  第四《条,  :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负:责全省房屋登记【的,指导、监督》工作 》     【房屋登记统一由【房屋:所在地的设区市、县!(市)人民政府房地!产行政管理部门【或者其?设置的负责》房屋登记《工作的机构(—以下:。简称登记机构)【。办理 】。    第五条 】 全省统一》使,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!。制作的?房屋(房地》产,),权属:证书和登《记证明统一执—行国家的房屋登记】技术规范 》。   【  各设区》市的登记机构—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!内城乡统《一的房?屋(房地产》)登记簿、》登记信息系统—及有关登记文本、表!格;统一房屋—(,房地产?)登记簿、房屋【档案及?有关证书、文本【。、表格?的填写与管理;【统一房?屋登:记信息的管理与查询! 》     》第六条 《 ,。房屋权利人、利害】关系人可按照—建设:部房屋权属登记【信息查询暂行办【法的规定申请查询、!复制登记资料—对符合规定》的查询申请》。。登记机?构应当及时提—供查询?服务并按国家规定收!取相关费用》。 ? , :   ? 第七条  从事】房屋登记受》理、审?核工:。作,的人员应当通过【住房和城乡建设【。部,或省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:统一考试取得住【房和城乡建设部颁】发的房?屋登: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! :    【 第:八条  登记机构】对有关登记事项【。进行公告时对国有土!地,。上房屋?登记公告《刊登在房屋》所,在地: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!或者房地产行—。政,管理部门或其设置的!登记机构《网站等公开媒—体上 【     对集体】土地上房屋登记登】记机构应《当将申请登记事项】在房屋所在》。地集体经《济组织内进》。行,公告公告文本应当】张贴于集《体组织办公地点公】告栏或登《记,。房屋上 【 :  :  公告期为30日!其,中集体土《地上:房屋为10》。日经:公告无异《议或异议不》成立的方可予—以登记公告文—本应当?归档 【  :   第九》条  登记机构应当!通过登记《机构的?网站、登记机构公】示栏或其他》方便申请人查阅的公!开形式将申请—登记需要《提交的?材料目?录公示 —    — 第十条《  “共《有房屋所有》。权变更登《记可以由相关—的,共有人申请”是【指相关共有》人姓名或《者名称变更》房屋坐落的街道、门!牌号或者房屋名【称变:更 》     房屋】共有性质或共有份额!变更的?应当由共有人共【。同,申请: 》     部分【共有人因下落—不明无法共同申请】房屋登记的应通【过人民?法院:宣告失踪或宣告【死,亡等法定程序确定代!管人或继承人后由】代管人或《继承人与其他共有】人共同申请登记 !。   —  :第十一条  无【民事行为能》力人或限制》。民事行为能》力人的房屋应当由】其监护人《。代为:申请登?记监护人代为申请】登记的应《当提交监护人的身份!证明材料监》护人处分无民—事行为能力》或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】人的房屋申请登记】的由全?部监护人共》同申请并提交为被】监护人利益的书面】保证 《    【 无:民事行为能力—。或限制?民事行?为能力的人》应当由法院认定【未成:年,。人除外 《 》  :。  第十二条  】申请:人提供的登记材料】中如有港、》澳、台、中国驻外机!构或外?国的:机,构等其?他境:外机构出具的证明】文件的应当办理【公,证或:者认:证 【    申请人提】供的证明文件原【。件是外?文的:应当:提供中?文译本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三条  自然人【委,托他:人申请房屋登记委】托书应当公》证,并提供委托人和代理!人的身份证明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  委托代!理,人申请房屋登记【时登记?机构就有关事项需要!。询问的询《问,结果:由代理人签字确认】委托人对《询问内容的真—实性和询《问结果负《责   !  第?十五:条  登记机构【工作人员《实地查看时应当制作!查看记录申请人应】当予以配合》申请人不配合导致】无,法实地查看的—登,记机:。构工作?人员应当在查看【。记录中记载并可以据!此做出不予受理或】不予登?记的:决,定   !  申请《登记的文件与实地】。查看情况不一致的】登,记机构应做出不予登!记的决定《 : ?   ?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登?记机构将《申请登?记事项记《载于房屋《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!。以撤回登《记申:请申请撤回应—当以书面形式提【出并提交身份证【明;共同申请的应】当共同向《登记机构提出撤【回申请;《代理申请的应当由】本人或代理》人依据撤回申请【的,授,权委托办理 】 ?    申请人撤】回登记申请已交的】费用不予《。退回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?七条  对共有房屋!的登:记登记机构应当向】每个共有人分—别颁发权属证书【或登记证明并注明权!利“共有《”字样;按份—共有的注明》各自的份额 !  ?   第十八条 】 房屋权属证书、】登记证?明遗失、灭失—的,权利:人在当地《公开发?行的报纸《上刊登遗失声—明声明内容要—有遗失证件》的,号码等主《要内容然《。后凭报纸公》告的遗失声》明申请补发补发的房!屋权属证书、登记】证明应?注明“补发”字样并!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!记簿中记载 【 《    第十九条】 , 房地产行政—管理部门应当按照】。房地: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!规范的要求以楼【盘表为基础整合商】品房预?售许可、预售合同登!。记,备案、房屋交易【、房:屋登记、房屋—测绘、?。房屋档案、房地【产企:业、统计、信—息发布和信息—安,全系:统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。因合法建造》。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!初始登记时“房屋已!竣工的证明”可以采!用建设主管部—门,出具:。的单体工程竣工【备案证明住》宅小区应《有开发主《管部门出具的—住宅小区综合验收】备案证?。明或分期综》。合验收?备案证明其他自建】房屋凡建筑面积【在3:。00平方米以下的】可,由居民委员》会、村委、建设【单位:出具房屋竣工证明 ! 《     第二十一!。条,  登记《机构应当将建—设用地使用权文件】中的土地《。权属取?得方式和土地使用年!限、土地性》质等:土地信息记载于登】记簿及房屋权属【证书 》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二条  房】地产开?发,企业在办理登记【手续时应当对建筑】区划内依法(—按合:同约定)属于全体】业主共有的会所、】幼儿园、及其公用车!。库、车位和物业【服,务用房?。。等公共?场所、公用》房屋一并《办理:登记:由,登记机构《在登记簿上予—以记载并《与该建筑区划—内房屋?基本:登记单元《的登记?簿形:成关:联共有物业登记簿上!记载的权利人为“※!※(区域)的全体业!主”不颁发房屋权】属证书 】     按合【同,约定归属《建设单位或有关权利!人所有的会》所、幼儿园、车库】车位由合同约定的】权利人?申请登?记 : 》    第》二,十三条  》廉租:住,。房和:住宅小区内按照【规划配套建设的政】务管理用《房、:社,区居:民委员会用房等由房!地产行?政管理部《门代政府直接登【记;住宅小区内【承担义务教育的中】小,学校的房《屋,由政:府职能部门》或房地?。产行:政管理部门直接【登记:开发建设单位—应当:向,登记机构《提交上述房屋登【记的有关材料 【 ?     第二】。十,四条  婚姻存续期!间已登记为夫妻【共,有又申请改为一方所!有或已?登记为一《方所有又申请改为夫!妻共:。有,的应当?办,理转移登记》 》。。   ?  婚前登记在一方!名下的房屋婚后夫妻!申请改为共有的应】当,办理转移登记 【 》    《第二:十五:条,  当事人因遗【赠、继承《等,。原因申请转移—登记的受遗赠证【明、继承证明—等应当公证 】  《   ?第,二十六条  凡涉】及,房屋分?割、合并等有关【面积:发生变化的》登记应当提交有房屋!测绘资格的》测绘单位提供—的测绘报告 — ?     通【过拍卖?方式取得《房屋的应提交有关】部,。门,、单:位的拍卖成交—确认书 【 ,   ?  :第二十七条  【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!抵,押房屋的所有—权申请?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!时当事人可一—并申请抵押权—注销登记和房屋【所有:。权转移登记 】  《   ?第二十八条》  房屋未经初始登!记不办理房》屋其他登记但依【据本细则申》请预告登《记和法律《、法规另有规定【的除外 【    》 房屋权利人在申】请房屋登记》前死亡的其》继承人或其他—合,法的权利承受—人应当在《办理继承等转移【登记手续时凭相关】的,。建房:手续及生《效的:法,律文书等有关—。材料一并办理—房屋初始登记 ! ,  ?。   法人或其【他组织在申请房【屋登记前终止—的其:合,法的权利承受人应当!在办理转移》登记时一并办理房】屋初始登记 】。 ,    》 当事人之间签订】房屋转让合同后未】办理登?记的受让人处分房屋!时应当补《。办登记不能补办【登记:。的通:过民事?诉讼:或仲裁程序》解决: —    第二十九条!  因人《民法院、仲裁委【员会生效的法律【文书或人民》法院:协助执行通知书【要求登记机构予【以登记的登记机构】。应当予以办理但要】求登记的事》项与登记《簿的:记载有冲突或被执行!的房屋?未经初始登记应当书!面,告知人民法院 】 《  :  :。第,三十条  因房屋】用途改?变,。或房屋改《建、扩?建致使面《积增减而申请变【更登记的应出具规划!等相关?部门批准的证—明文件?。面积:增减的还应》提交有?。。房屋测绘资》格的测绘单位提供的!测绘报告 》 》   ?。。 集体土地依法转为!国有土?。地已经登记的—房屋应当凭原房【屋权属?证书、国有土—地使用权《文件等办理》变更登记 】 : ,   第三十一【条  ?拆迁人申请》被拆除房屋》注,销登记的应当—。提交政府的拆—迁许可文件及—被拆:除房屋的权属—证书拆除自》有房屋并《且不存在《补,偿安置的只提交【被,拆除房屋的》权属证?。。。书 《     已拆!除房屋?。未,。注销登记的其原址上!新建的房屋不予办理!初始登记 》 ?  ?  : 因:放弃房屋所有权【。而申请?注销登记《的应当提交房屋权属!证书和?放弃所?有权的?书面声明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二《条 : 设有?抵,押权、地役权、预】告登:记或在查封的房屋在!申请办理房》屋所:。有权注销登记时【应提交抵押权人、】地役权人、》预,。告登记权《。利人或查封机—关同意的书面文【件先办理抵押—权、:地役:权、:预,告登记?注销手续、解除【查封手续再办理【所,有权注销《登记 —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三条 — 变更或转移房【屋抵:押权后抵押权设立】的时间不变登记机】构应当在登记簿【上记载变更登记或】转,移登记的时间—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四,条 : 主债权已》消灭抵押权已实现或!法律法规规》定的:抵押权?消灭的其《他情:形出现而抵押人【拒绝申请抵押—。权注销登《记的:房屋抵押人可凭相关!生效:的法律文书申请【抵,押权注销《的登记 】 ,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五?条,。  :申请:最高:额抵押权变更登【记和:转移登记时》。应,当提交抵《。。押当事人关于—最高额抵《押权:担保的债权》尚未确定的书面【声明  !   第《三十六条  申请最!。高额抵押权确—定登记时申请人提】交的“最高额—抵押权担保的债权】已确定的证》。。明,材料”是指抵押【当事人关于最高【额抵押权担保—的债权确定的书面】协议或?人民法院、仲裁委】员会:确定债权数额的生效!法,律文书 【。 :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七条  办理最!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!时,登记机构应当将最高!额抵押权担》保的债?权已经确定的事实】、确定时间和确定的!。债,。权数额记《。载于登记《簿 ?   —  第?三,十,八条  《建房前土地使用权已!单独设?立抵押建房时或【房屋建成《后,又申:请房屋抵押》登记的应当先办理土!地使用权抵》押注销登记》后登:记机构?予以办理在建—工程抵押《登记或房屋抵—押登记但现抵押权】人出具知《悉土地已经抵押的文!书、并同意的除外 !  — ,  :第三十九条 — 地役权设》立登记登记》机构应?当将登?记事项先《记载于供役地房屋登!记簿再?记载于需役地房屋】登记簿地役》权转移、变更和消灭!的应在登记簿上【记载 —     —第四:十条  可以申【请更正登记的权【利人是?指房屋登记簿记【载的权利人 】 ?    《可以申请更正登记】的利害关系人是【指对登记簿记载【的权利归属存—有异议主张自己【为真正权利》人,或者对?权利:内容存在《异议认?为权利内容与—实际状况不符—从,而损害自己利益并】且有一定证据的【人   ! ,。 第:四十一条  权【利人可以就房屋【的自然状《况、权利内容以及其!他事项与真实状况】。不一致的情形—申请更正登记;【但不:得就房屋的权—利归属申请更正登】记 :    】 ,利害关系人可以【就房屋权利归属、】权利内容及其—他事项与真实状【况不一致的情—形申请?更,正登记 《 ?   《  第四《十二条  “不涉及!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!。的”记载错误是指】面积、结构等房屋自!然状况错《误或者笔误、—遗漏等造成的记载】错,误 【 ,   ?涉及房屋权利归属】和内容的记载错【误登记机构应书【面通知有关权利人】在30日《内,办理更正登》记 —。     应当办】理更正登记》有关当事《。人,未申:请或已申《请更正但尚未—。办理:完毕的登《。记机构应《当暂缓办理其他房屋!登,记 》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三:条,  :房屋权利《变动原因被人民【法院、仲《裁委员会判决—、裁决、《确认、撤销、无【效、解除等相关权利!人申请有关登记的应!按更正登记》的有关规定办理【 ?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四条  【异议登记《。申请人应《当在异议登记—之日起15日内【就异议登记事项【提起:诉,讼,。并向登记《机构提交人民—法院受?理的证?明  】   第四》十五条?  异议登》记申请人在15日】内向登记《机构提交《法院受理文》件,。的登记机构应当将】法院的受理文—件以及?有关:事项记载于》房,屋登记?簿   !  异议登记—申请:。人未在15日内向】登记机构提交—人民法院受理文件的!房,屋登记簿记》载的权利人可以申请!。注销异?议登记 —。     第四!十,六条  《异,议登记?期,间,异议登记申》请人可?以申请?注销异议登记房屋】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!可以持?证明异议不成立【的,人民法?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等!有关材料申请—注销异议登记 !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七《条  异议登记未注!。销登: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因!处分房屋申请登记】的应当先《申请注?销异议?登记 《 ? ,    第》。四十八条  司法机!关、房地《产管理机关等行政机!关,、,。仲,裁委员会《发生法?律效力的文件证明】当,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!提交虚?假,。材,。料等非法《手段获?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!记机构可以》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!。房,屋,权属证书《、登记证明或者【公告作废但房屋【权,利人为他人善意取】。得的除外 — 《  :  第四十九条 】 依法撤销房—屋登记的《登记机构应当做出】书面决定《送达原权利人收回房!屋权属证书》。、登记证明;—无法:收,。回的登记机》构可:以公告?权,属证书、《登记证明作废并记载!于登记簿 】     —第五十条 》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!屋登记的《申请人为农村集【体经济组织、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成员【和乡:镇、村?企业: 《     集体】经济组织《成员对因生》。产经营?依法建?设的房屋或基—础,设施申请登记的应当!给予登记《 ?   》  原?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】。成,员因兵役、升学、婚!姻等不再是》农村集体《。经济成员《。的人对户口迁出前】已在原集体土地【上建成的房屋申【请登记的登记机构】应予:以登记 —     依】法迁入农村并成【为农村集体经—济,组织成员申请房【屋,登记的登《记机构应当予—以登记 》 《    本条各款】登记申请申请人应当!提交房屋所》在地: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!意登记?的证:。明 —     第—五十一条  村【民房屋因分割等导】致独立建筑为多【个所有权人所有【具有明确固定界限并!可以:。独立使用的可以【申请房屋登记—  【  : 第五十《二,。条 : 申:请登记的村民房【屋与:他人房屋相毗连【的,应当由?相毗连房《屋的所有权人—出具证明《材料或在房屋—调查表上《签字确认以》明,确,毗连墙体的》权利归属情》况 【 ,   第五十—三条  办理集体土!。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!权登记、预告登记、!更,正登记、异》议,登记等适用国有【。土地范围内房屋【登记:的有关规《定  】   第五》十四条  登记机构!应当建立登记—错误赔偿准备—。金 : 》  :  第?五,十五条? , 各设区市》可根据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和本细则】结合本地实》。际,制定具体的》登记:办法 《。 : :    第五十【。六条:。  本细则自—二○○九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】山东:省城:市房屋产权》产籍管理办法(鲁建!发,45号文《件)同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