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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山东省实施—〈房屋登记》办法〉细则 【  【 ,  第一《条  为了》贯彻房屋《登记办法保障—房屋:交易安全维》护房屋权利人的【。合,法权益规范房屋【登记行为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物权【。法、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市房地》产管理法《、村庄和《集镇:规划建?设管理条例》和房屋登记办法结合!我省实际制定—本细:则 《 ,     第【二条:  本细则》适用于本省行政【区域内的房屋登记】行为具有独立利用价!。值的特定空间以及】码头、油库等—其他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的登记可以【参照本?细则执行 》    】。 ,第三条  房屋所】有权、抵《押权、地役权以及】法律规?定的其他《房,。屋物:权设立、变更、转让!和消:灭当事?人可以?申,请登:记 【  :  房屋权利预告、!对房屋登《记簿的记《载有:异议:及记:载错:误更正司法、行【政机关对房屋权利】的限制和协助执行法!律文书?的,备案房屋拆迁许【。可等与房屋权利有关!的事项?当事:人可以申《。请登:记 《。    — 第四条  —省,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全省房屋登记—的指导、监督—工作 —     —房屋登记《统一由房屋所在地的!设区市、县》(市)?。人民政?府房地产行政管【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!负责房屋登记—工,。作的机构(》以下简称登》记机构)办理 【     !第五条 《 全省统一使用住】房和:城乡建设部制作的房!屋,(房地产)权属【证,书和登记证》明统一执行国家的】房屋登记技术规范 !   【  各设区市的登】记,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!区域内城《乡统一的房屋—(,房,地产)?登记簿、登记信息系!统及:有关:登记文本、表—格;统一房屋(房地!产)登记簿、房屋档!案及有关《证书、文本》、表格的《。填写与管《理;统一房》屋,登记信息的管理与】查询:   】  第六条  房屋!权利人?、利害关系人—可按照建设》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!查询暂?行办法?的规定申请查询【、复制登《记资料?对符合规定》的查询申请登—记机构应当及时提供!查,询服务并按》国家规定收取相关】费用 ? :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从事—房,屋登:记受理?。、审核工作的人【员应:当通过住房和—城乡建设《部或省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门统》。一考试取得住房和城!。乡建设部《颁发:的房屋登《记上岗证书持—证上岗?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登记机构》对有:关登记事项》进行公告《时对国有土地上房】屋登记公告》刊登:在房屋所在》地公开发行》的主:要报纸或者房地产行!。政管理部门》或其设置的登记【机构网站等公开【。媒体上 —     【对集体土地上房【屋登记登记机—构应当将申请登记事!项在房?屋,所在地集体经济【组织内进《行公告公告文—本应当张贴于集体组!织办公地点公—告栏:或登记?房屋上 【     公告】期,为30日其中集【体土地上房屋—。为10日经公告【无异议或异》议不成立的方可予】以登记公告文本【应当归?档   !  第九条  登】记,机构应当通过—登记机构的网站、登!记机构公《示栏或?其他方便申请人【查阅:的公开形式将申请】登记需要提交的材】料目录公示 —。     !第十:。条  “共有房屋】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!由,相关的共有》人申请”是》指相关?共,有人姓名《。或者名称变更房屋】坐落的街道、门【。牌号或者房屋名【称变:。更  】   房屋共有性质!或共:有份额变更的应当由!共有人共《。同,申请 《 :     —部分共有人因下落不!。明无法共同》申请房屋登记的应】通,过,人民法院宣告失踪】或宣告死《亡等法定程序确定代!管人或继承人后由代!管人或继承人—与其他共有人共【同,申请登记 【   》  第十一条 【 无民事行为—能力人或限》制,民事行为能力—人的:。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!代为申请登记监护】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!当提交监护人—的身份证明材料【监护人处分无民事行!为能力或限制民【。事行为能力人的【房屋申请《登记的由全部监护人!共同申请并提交为被!监护人利益的—书面保?证 —     无—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!民事行为能力—的人应当由法院认定!未成年人除外—  【   ?第十二条《 , 申请人提供的登】记材料中《如有港、《澳、台、中国—驻外机?构或外国的》机构等?其他境外机构—出具的?证明文件的应当办】。理公证或者认—证   !  申请《人提供的《证明文件原件是外】文的应当提供—中文译本 ! , ,   第十三条【 , ,自然:人,。委托他人申请—房屋登记《委托书应当公—证并提供委》托人和?代理人的身》份证明 《   【  第十四条  】委托代?理人申请房》。屋登记时登记—机,构,就有关?事项需要询》问的询问结果由代】理人:签字确认委托人对询!问内容的真实—性和询问《结果:负,。责  】 ,  :第十五条《  登记机构工【作人员?实,地查看时应》当制作?查看记录申请人应当!予以配合申请人不】配合导致无法实地查!看的登记机构工作】人员应当在》查看记录《中,记,载并可以据此—做,出不:予受理或不》予登:。记的决定 !    《 申请登记》的文:件与实地查看情况不!一,致的登?记,机构:应做出不予》登记的决定》 《   《 , 第十?。六条  登记机构将!申请登记《事项记载于》房屋登?记簿:之前申?请人可?以撤回登记申请【申请:撤回应当以书面形】式提出并提交身份】证明;共同》申请的应当共同【向,登记机构提出撤回】申请;代《理申请的应当—由,本人或?代理人依据撤回申请!的,。授,权委托办《。理 【    申》请人撤?回登记?。。。申请已交的费用不】予退回 — ,     第十】。七条  对共有房屋!的登记登记机构【应当向每个共—。有人分别颁发权【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并!注,明权利?“共有”字样;【按份共有《的,注明各自的份—。额  】  : 第十八条  房】屋权属?证书、登记证明遗】失、灭失的权利人在!当地:公,开发行?的报纸上《刊登遗失声明声【。明内容要《有遗:失证件的号码等【主要内容然后凭报】纸公告的遗失声【明,申请补发补发的房屋!。权属证书《、登记证明应—注明“补《发”字样并将有【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!中记载 《。。。 : ?    《第十九条  —房地:产行:政管理部门应当【按,照房地产《市场信息系统技【术规:范的要求以楼—盘表为基础整合商】品房预售许可—、预:售合同登记备案、】。房屋交?易、房屋登记、【房屋测?绘、房屋档》。案、:房地:产企业、统计—、信息发布》和,信息安全系统 】 ,  《   第《二十条  因合法】建造:。房,屋,申请:房屋所?有,。权初始登记时“房屋!已竣工的证明—”可以?采用建?设主管部门出—具的单体《工程竣工备案—。证,明住宅小区应有开】发主管部门出具的】。住宅小?区综合验收备—案证明或分》期,综,合验:。收备案证明其他【。自建房屋凡建筑面积!。在300平方米以下!的可:由居民委《员会、?村委、建设单位出】具房屋竣《工,证明 —     第【二,十一条  登记【机构应?当将建设用地使用】权文件中的土地【权属取得方式和土】地使用年限》、土:地性质等土地信息记!。载于登记簿及房【屋权属?证书 》 ?    第》二十二条 》 房地产《开发企业在办理登记!手续时应当对建筑区!。划内:依法(按《合同约定)属于全体!。业主共有的》会所、?幼,儿园:。、及其公用车库【、车位和物》业服务用房等公共场!所、:公,用房屋一并办理登记!由登记机构》在登:记簿上予以记—载并与该《建筑:区划内房屋基—本登记单元的登【记簿形成关联共【有物业登记簿上记载!的权:利人为“※※(【区域)的《全体业主”不颁发房!屋权属证书 !     按合】同约定?归属建设单》位或:有关权利人》所有的会《所、幼儿园、—车库车位由合同【约定的?权利人?申请登记《  【   ?第二:十,三条  《廉租住房和住宅小】区,内按照?规划配套《建设的政务管理用房!、社:区居民委员会用【房等由房地》产行政管理部门【代政府直《接登记;住》宅小区内承担—义务教育的中小学校!的房屋由政府职能】部门或房地产行【政管理部门直接登】记,开发:建,设单位?。应当向登记机构【提交上述房屋—登记的有关材料【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四条  婚!姻存续?期间已登记为夫妻共!有又申请《改为一?方所有或已》登记为一方所—有又申请改》为夫妻?共有的应当办—。理转移登记》。 》     婚—。前登记在《一,方名下的房屋婚后夫!妻申请改为共有的应!当办理转移登记 】 《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五条》  当事人》。。因遗赠、继承等【原因申请《。转移登记《的受遗赠证明—、,继,承证明?等应当公《证 》 :。。。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六《条,  凡涉及房屋分】割、合并等有—关面:积发生变化的—登记应当提交有【。房屋:测绘资格的》测绘单位提供的测】绘报:告   !  通过《拍卖方式取得房屋】的应提交《有关部门、单位的拍!卖成:交确认书《   】。  第?二十:七条  《抵押期间《抵押人转让抵押房】屋的:所有:权申请房《屋所:。有权转移登记时当事!人可一并申请抵押权!注销登记《。和房屋所《有权转移登记 【     !第二十八条  【房屋未经《初始登记不办理房屋!其他登?记但依据本细则申】请预告登记和法律】、法规另有规定的】除外 】 ,   房屋权利人】在申请房屋登—记,前死亡?的其继承人或其他】合法的权利》承受:人应当?在,办理继承等转移登】记手续?时凭:相关的?建房手?续及生效的》法律文书等》。有关材料一》并办理房屋初始登记! ?   》  法人《或其他?组织在申请房—屋登记前终止的其合!法的权利《。承受人应当在办理】转移登记时一并【办理房屋《初始登记《 —    当》事人之间签订—房屋转让《合同后未办理—登记的?受让人处分房屋时应!当,补办登?记不能补办登记【。的通过民事诉讼或仲!裁程序解决》 ?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?。九条  《因人民法院、仲裁】委员会生效的法律】文书:或人民法院协助执】行通知书《要求登记机构—予以登?记的:登记机构《应当予?以办理?但要求登记》的事项?与登记簿的记—载有冲突或被—执行的房《屋未经初始登记【应当书面告知—人民法院 —     第!三十条  因房屋用!途改:变,或房屋改《建、扩建致》使面积增减而—申请变更《登记的应出》具规划等相关部门】批准的?证明:。文件面积增减的还应!提交有房《屋测绘资格的测绘】单位提供的测—绘,报告 【。。。   ?  集体土地依法转!为国有土地》已经登记的房屋应】当凭原房屋权属【证书、?国有土地《使用:。权文件等办理—。变更登记 — ,  《   第三》十一条  拆迁【人申请被拆除房屋】注销登?记的应当提交政府】的,拆迁许可文件及被】拆除房?。屋,的权:属证书拆除自—有房屋并且不存在补!偿安置的只提交【。被拆除?。房屋的权属》证书 —     已拆】除房屋未注》销登记?的其原址上》新建的房屋》不予办理初始登【记 ?。 ?     因放【弃房屋所有权—而,申请注?销登记的应当提交】房屋权属证书和放弃!所有权?的书面声明 】 :    《 第:三十二条  设有】抵押:权、地役权、预告登!记或在查封的房屋】在申请?办理房屋所》有,权注销登《记时应提交抵押【权,人、地役权人、【预告登记权利—人或查封《。机关同?意的书面文件先办理!抵押:权,、地:役权、预告》登记注销手》续,、解除查《封手续再办理—所有权注《销登记 !    第三十三】条  变更或转移】房屋抵押权后抵押权!设立的?时间:。不变登记机构—应当在?登记簿上记载变【更登记或转》移登记的时》间 《 :。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四条  主债权!已消:灭抵:。。押权已实现或—法律法?规规定的抵》。。押权消灭的其他【。情形出现而抵押人】拒绝申请抵押权【注销登记的房—屋抵押人可凭相关】生效的?法律文书《申请抵?押权注销的登—记 ? 《   ? 第三十五条  申!请最高额抵押权【。变,更登:记和转移登记时【应当提?交抵押当事人关【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!的债:权尚未确定的书面声!明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六条:  申请最》高额抵?押权确?定登记时申》请人提?交的“最高额抵押权!担保的?债权已确《。定的证明材料”【是指抵押当》。事人关于最高额【抵押:。权担保的债权确定】的书面?协议:或人民法《院、仲裁委员会确定!债权:数额的?。生效法律《。文书 【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七条?  办理最高额【抵押权确定登记【时登记机构应当将最!高,额抵押权担保的【债权已经确》定的事实、确定【。。时,。间和确定《。的债权数《额记载于登记—簿 :  — ,。。  第三十八—条,  建房前土地使用!权已单独设立—抵,押建房时或房屋建成!后又申请房屋抵押登!记的:应当先?办理土地使用权抵】押注销登记》后登记机构》予以: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!记或房屋抵押登【记但:现抵押权人出具【知悉土地《已经:抵,押的文书《。、并同意的除外【 : :。     第三十!九条  地役权设】立登记登记机—构应当将登记事【项先记载于供役地】房屋登记簿再记载】于需役地房屋登【记簿地役权转—移、变更和消—灭的应在登记—簿上记载 】  ?   第四十条  !可以申请更正登记】的权利人是指—房屋登记《簿记载的权利人【 :   —  可以《申请:。更正登记的利—害关系?人是指对登》记,簿记载的权利归属】存有异议主张自己】为真正权利人—或者对权利内—容存在?异议认为权利内【容与实际《。状况不符从而损害自!。己利益并且有—一定证据的》人   !  第四十一—条  权利人可以】就房屋的自》然状况?。、权利内《容以及?其他事项与》真实状况《不一致的情》形申请更正登记;但!不得:就房屋的权》利归属申请更—正登记 【     利【害关系人可以就房屋!权,利归:属,、权利内容及其【他事项与真实状况不!一致的情形申请更】。正登记 !  : , 第四十二条  “!不涉及房屋权利归】属和内容的”记载】错误是指面》积、结构等房屋自】然,状况:错误或者笔误、遗漏!等造成的记载—错误 —     —涉及房屋权利—归属和内容的记载】错,误登记机构应—书面通知《有关权?利人在30日—内办理更《正登记 】 ,    应当—办理更?。正登记有关当事人】未申请?或已申?请,更正但尚未办—。理完毕的登》记机构?应当暂缓办理其【他房屋?登记 《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》三条  房屋权利变!。动,原因:被人民法院、—仲,。裁委:员会判决、》裁决、?。确,认、撤销、》无效、解《除等相关《权利人申请》有关登记《的应按更正登记的有!关规:定办理 》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四条 — 异议登记》申请人应当在异【。议登:记之日起1》5,日内就?异议登记事项提起】诉讼并向登》记机构提交人—民法院受理的证明 !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《五条  异》议登:记申请人在》15日内《向登记机构》提交:法院受理文件的登】记机构?应当将法院的受理文!件以及?。有,关事项记载于—。房屋登记簿 】 ?   ? 异:。议登记申请人未【在15?日内向登记》机构提?交人:民法院?受理文件的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!利人可以申请注销异!议登记 【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六条? , 异议登记期—间异议登记申请人可!以申请注销异议登】记房: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!人可以持证》明异议不成立—的人民?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!等有关?材料申请注销—异议登记《。 ,     !。第四十七《条  异议》登,记未注销《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!因,处,。分房屋申请登记的应!当先申?请,。注销异?议登记 !    第》。四十八条  司法机!关、房地产管理机】关等行政机》关、仲裁委员—会发:生法律效力》的文件?证明当事人以隐瞒】真实情况提》交虚假材料等—非法手段获取房【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!构可以撤销原房屋】登记收回房屋权属】证,书,、登记证明》或者公告作废但房】屋权利人《为他:人善意取得的除【外   !  :第四十九《条  依法撤销房】屋登记的登记机构】应当:做出书面决定—送达原?权利人收回》。房屋权属证书、登记!证明;无法收回的】登记机构可》以公告权《属,证书、登记证—明作废?并记载于登记簿 】     !第,五十:条  集体土地范】围内:房屋登?记,的,申,请,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!织、农村集》体经济组《织成员和乡》镇、:村企业?。 —。    集体经【济组织?成员:对因生产经营—依法建设《。的房屋或基础—设施申请登记的应】当,给予:登记 ?。 》 ,   原农村集体经!济组织成员》。因兵役、《升,学、婚姻等不再是农!村,集体经济成员的【人对户口迁出前【已,在原集体土》地上建成《。的房屋申请》登记的登《记机构应予》以登:记 《  《   依法》迁入农村并成—为农村集体》经济组织成员—申请房屋《登记的登记机构应】当予以登记 】    — 本条各款》登记申请申请人应当!提交房屋所在地农】村集体经济组织【。同意登?记的证?明 》     第五十!一,条  村民房屋因分!割等导致独立建筑为!多个所有权人—所有具有明确固定界!。限并可以独立—使,用,。的可以申请房屋登记!。 ?    —。 第五十二条  申!请登记的村》。民房屋与他》人房屋?相毗连的应当由相毗!连房屋的所》有权人出具证—明材:料或在?房屋调查表》上签字确认以明【确毗连墙体的权利】归属情况《 《。     第【五十三条  办理集!体土地范《围内房?屋的地?役权登记《、预告登记、更【正登记、异》议登记等适用—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!登记的有《关规定?  【   第五十四条】  登记机》构应:当建立?登记错误赔偿准备】金 【    《第五十?五条  各设区【市可:。根据法律、》法规、?规章和本细则—结合本?地实际?制定:具体的登记办法【  【   第五十—。六条:。  本细则自二○】○九:年五月一日起施【行山东省《城市房屋产权产【籍管理办《法(鲁建发45号文!件)同时《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