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》东省失?业,保,险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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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失!业保险规定已经2】003?年8月2《。1,日省政府第1—2次常务会议通【过现予发布》自200《3,。年1:0,。月1日?起施行
】
》 第?一,条 根据国务【院失业保《险条例和社》会保险费征缴—暂行条例结合—本省实际制定—本规定
》
第!二条 《。本省:行政区域内》。。的下列单位(以下】简称参保单》位)及其职工(以下!简称:参保职工)应当按】。照国务院失业—保险条例《和本规定参加失【业保险缴纳失业【保险费?
! 《。 (一)城》镇企:业及其职工有—雇工的城镇个体工】商户及其雇工;【
! , 《(二:)国家机关和参【照公务员制度管理】的机关?中的工勤人》员;
【
: 《 : (三)事》。业,单位及?其职工;《
?
— (—四):社会团体及》其专:职人员民办非—企业单位及其职工】;
:
— : 》(五)?驻鲁:部队所?属机关?、事业单位中的【。无军籍职工
!
? : ,前款规定《范围内的《单位职工失》业后依法享受相应】的,失业:保险待遇《
【 第三条 】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劳【动,保障行政部门主管】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!保,险工作劳动》保障行政《部门按照国家规定】设立的社会保险经】办机构具《体承办失《业,保,。险工作
《。
,
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有】。关部:。门,按照:各,自职:责做好失业保险【工作
—。
? 第《四条 各》级人民政府应当【逐步加大对失业保险!的投入加强失业【保险:费征缴?和失业?保险:基金:的管理保障失—。业保险费《足额征收保障失业】保险待遇按时—支付:
?
《 第《五,条, 参保单》位应当依法到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办理社】。会保险登记按—月申报并足额缴纳失!业保险费按规—定代扣代缴参保职】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!险费
【
第六条】 失业保险费由】当地社会《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征!收
! 中央《驻,鲁单:位、:省直机关事业—单位的失业保险【费由省社会保—险经办机构》负责征收《
,
》 ? 第七条 》 本规定第二条第(!二)、(五)项规】定的参?保,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!保险:职工工资总额的2】%缴纳失业保—险费其他参保单位按!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!额,的2%?缴纳失业保险费【;参保职工》按本人?工资的1%》缴纳失业保险费参】保单:。位招用的农民合同】制工人本人不缴【纳失业保险费参保】职,工,个人:应当缴纳的》失业保险《费由所在单位从其】本人工?资中代扣《代缴
】 , 参保》。企业缴纳的失业保】。险费在成《本中列支;参—保机关、事业单位】、社:会,团体:和民办非企》业单:位,缴纳的失业保险费】在行政事业费或单】位,自有资?。金中列支参保—职工个人按规定的比!例实际缴纳》的失业保《险费免予征收个【。人所得税
【
:
第八条 ! 参保单《位因破产、解散【。等原因?终止的组《。。织清算时应当通【知当地社会保—险经办机构并按【工资:同,一,顺序清?偿应当缴纳的失【业保险费
【
》 第?九条 参保单位】应当每半年向职工公!布一次?本单位及其职—工缴纳?失业保险《费的:情况
】 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应当》为,参加失?业保险的职工建立】个人:缴,费记录每半年向【社会公告《一次失业《。保险费的征收和支出!。情况:
,
,
:
《。 参保职工可以向!本单位和《社会保险经》办机构查询失业【保险费的缴纳—情况:单位和社会保险【经办机构必须及时】为其:提供有关情》况
【 《第十条 》。失业保险基金—。在设区的《市实行全市》统筹具?体统筹方式由各设】。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!
《
第十】一条: 建立省失业【保险调剂金》用于:全省失业保险—基金的调剂使用省】失,业保险调《剂金由设区的市社】会保险经《办机构?按照上?一季度应《征收失业保险费总】额5%的比》。。例于每季《度的第一个月上缴省!社,会保险经办机—。构
》
第十二!条 设《区,的市当期收缴—的失业保险基—金不敷使用的应当】使用历年结》。。。余使用结余后—仍不敷使《用的设区的市劳动保!障行政部门可—以向省劳《动保:障行政?部门申请《使用省?失业保险调》剂,金
【 : 失业保险—调剂金的使》。用由:省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会同省财》政部门按照平衡各设!区的:市,失业:保,险基金余缺和—适当向失业压力【大的地区《倾,斜的原则审》核确定并及》时拨付?
?
:
? 设区的市使【用省失业《保险调剂金》后失业?保险基金仍》不,敷使用的由》当地财政予以补【贴
:
《
《 ,第十:三条 同》时,具备下列条》件的失业人》员可以领取失业【保险金
《。
【 《 , (一)按规定【。参加失业保险—所在单位和本人【已按:照规定履行缴费义】务满1年;
】
:
】 (二)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】就业;
! , 《 (三)己办理!失业:登记并有《求职要?求
》
失业人!员在领取失业保【险金期间按照规【定同时享《受其他失业》保险待遇
!。
第十四条!。 失业人员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】期间: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的停:止领取失业保险【金并同?时停止享受其他失】业保险待《遇
?
! (《一):重新就业的;—
【 《 (二)—应征服兵役的;
!
,
— 》。(三)移居境外【的;:
》
? (四)!享受基本养老—保,险待遇的;
】
,
】 (五)在劳【动教养或判》刑收监执行期间的;!
:
:
— (六)无】正当理由拒不—接受当地政府—指定的?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!工作的;
!
》 《(七)法律》、,行政法规规定—。的其他?。情形
】 ? ,第十五条 参【保单位与职》工解除?或者终止劳动—关系的应当书面告】知职工有按规定享】受失业保险待遇【的权利为其出具【解除或者终止—劳,。动关系的证明并【自解除或者终—止劳动关系之—日起7日内》将,失业人员名单、缴费!记,录、解除《。或,。者终止劳动关系【证明报当地社—会,保险经办机构备案】失业人员应当自解】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!。之日起6《0,。日内持原《单位为其《出,具的解除或者终【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!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!。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】失业登记和失业保】险金申领手》续
?
【 中央驻鲁》单位和省直机关【事业单位的失业登】记、失业待》遇,发放由省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?或者所在地的社会保!险经办机《构办理?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!险经办机构及时【拨付
【
第—十六条 》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!当自收到失业登【记申请之日起—1,。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!格进:行审:核并将结《果告知本人;对符】合享: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!的,应当开具领》取,失业保险金的—单证由失业人员【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!。取失业保《。险金:
【 ,。 :失业保险待遇—。自办理失业》登记之日《起计算
! : 第十《七条 失业人员领!取失业保险金的期】。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!单位:和本人按规定累【计缴纳失业保—险费的年《限计算累计缴—。费时间?满1年不满5—年的领?取失业保险金的【期限最长为12个】月,;累计?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!10年的领取失业】保险金的期》。限最长为18个月;!累计缴费时间—。满10年《。以上的领取失业【保险金?的期:限最长为24—。个月
】 重新就业后!再次失业的》缴,费时间重新计—。算领取失业保—险金的期限》应当:与前次失《。业尚未?领取:的失业?保险金的期》限合并计算但—最长不得《超过24个月
【
】 第:十八条 《 ,失业保险金的标【准按照?。高,。于失业人员》原,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!最低:生,活保障标准、低于失!。业人员原《单位所在地最低【工资标准的原则由】设区的市人民—政府:提,出经省劳动保—障行政部《门审核后报省—。。人民政府批》准执行
《
— 失业保险金的!标准可?以根据?经济发展状况—、失业?保险基金《的承受能力》等因素按照前款【规,定,的,原则和程《序适时进行调整
!
,
? : :第十九条 失业】保险金由《社会: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!放
【 失业保险】金月支付计划由社】会保险经《办机构根据失业【保险基金年》。度支出预算》、月失业人员—数量和?失业保险《待遇水平编制经【同级财?政部门审核》同意后由财政部【门将所需资金—在规定的失》业保险金发放日之】前及时拨到》社会保险《经办机构帐户
【
》 第二十【条 失业》人员在领取失业【保,险金期间每》。月按本?人领取失业保险金】5%:的,比例:享受日常门诊医【疗,补助金日常》门诊医疗补》助,金随失业保险—金一并领取
】
》 :第二十一条》 除违法犯罪致】伤致残的外失业【人员在领取失业【保险金期间》患病到当地》劳动保障行》政部门指定的—医疗机构住院—。治疗的可以持失业】登记证、住院证【明,、医:。疗费:用报销凭证向当【地社会保险》。经办机构申请住院医!疗,补助金社会保险经】办,机构:应当自收到》申请之日起1—0日内?予以:审,核将审?核,结果通知申请人【并对符合当地基本医!疗保险报《。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!用70%的比例和】。下列规定发》放住院医疗补助金
!
》 — , ,(一)?累计缴费《时间满1年》不足5年的一个失业!期内最高《不超:过本人2《。4个月的失业保险】金;
》。
— (—二)累计《缴,费时间满5年不足1!0年:的一个?失业期内最》高不:超过本人36个月】的,失业保险金;
【
— , , 《 (三)累计—。。缴费时间《10年以上》的一个失业期内【最高不超过本人48!个月的失业保险金】。
,
《
第二十】二条 除因违法】犯罪死亡的外失业人!员,在领取失业保险金】期间死亡《的其配偶《、直系?亲属:可以持?本人身份证明、与死!亡失业人员关—系证明、死亡人【员,的,失业登记证明、死】亡证明?向当:地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申请丧葬补助】金和其供养的配【偶、:直系亲属的抚恤金】
】。 社会保险经【办,机构应当自》接到申请之日起10!日内予以审核将【审核结果通知—申,请人并对符合规【定的按照当地有关】在职职工的》规定一次性发放【丧葬补?助金和抚恤金死【亡失:业人员?的失:业保险金从次月起】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!。失业保险金由其【家属领?取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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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三条 】 女性失业》人员在领取失—业保:险金:期间符合国家—和省计划生》。。。育,规定生?育的可以持失业登记!证明、生《育证明、生》育医疗费用报销【凭证向当地社会【保险经办机构申请】生育补助金
!
—社会保险《经办机构《应当自接到申—请之日起10日内予!以审核将《审核结果通知—申请人并对符合规定!的按照?当地生育保险的【标,准给予补助生育【补助金?从医疗补助金支出】。。项,目中列支
!
第二十】四条 《失,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!险金期间参加—依法设?立的职业培训—。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!的可:以享受?失业人?员职业?培训补贴(含职业技!能鉴定考核》费用)
《
》。 ? 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可以根据社—会就业需求和失业】人员本人意愿—采取公开招标的【方,式确定?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失!业人员?参加职业培训对【培训合格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】构可以将《失业人?员的职业培训补【贴直接拨付给有关职!业培训?机构;不合格的【由职业培训机—构负责继续培训【
,
!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!有条件组《织培训?的失业人员》可以在经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?同,意,后到依法设立的职业!培训:。机构进行培训—;培训?合格后?。持失业登记证、职】业培训收《费报销凭证向当地】社会保?险经办?机构申?请职业?培训补贴社》会保险经《办机构应当自接到职!。业培训补贴申—。请,之日起15日内【予以审核办理有关】手续:将结:果通知申请人并发】放培训补贴
【
?
? , ,失业人员在一个失业!期内享受的职业【培,训补贴最高不得超】过,1500元其中【申请数额不超过【1000元的由设区!的市劳?动保障行政部门核】准超过10》00:元的由省劳动保障】行政部门《核准
【
第—二十五条 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!业保险金期间参加】依法设立的职—业介绍机构组织的职!业介绍的可以享【受,。失业:人员职?业介绍补贴
】
《 公《益性职业介绍—机构应当免费—为失业人《员介绍?职业实现再就—业的失?业人员应当享—受,的职业介绍》补贴可?以根据公益性—职业:。介绍:机,构的财政拨款—情况按照《。一定比例标准拨付】给公益性《职业:介,绍机构用《于补充业《务和管理《经费:具体:比例标准由》设,区的市人民》政府规定
【
失业!人员:通过非公益》性职业介绍机构【介绍:职,业的职业介绍补贴由!失,。业,人员持失《。业登记证、》职业:介绍收费《报销凭证向当地社】会保险经《。办机构?申请当地社会保险】经办机?。。构应:当自接到申》请之:日起10日内予以审!核将审核结果通知】申请人并《发,。。放补贴
! 失》业人员在一个失【业期内享受的职业介!绍补贴最高》不得超过2》00元
! 第》二十六条《 农民合同制工人!连续工作满1年【以上:所在单位已按规【。定缴纳失业保险费】劳动:。合同解除《或者终止的可以【持单位出具》的解除或者终止【劳动合同证明向【单位所在《地的社会保险经办】机,构申请?一次:。性,生,活补助金
—
社!。会保险经《办,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!之日起1《0日内予《以审核?并对符合条件的按累!。计缴费时间每满1】年发1?个月的?规定:发给一次性生活补】助金
《
《 ? 生活补助金的【标准按照当地失业】。保险金?的标准执《行农:民,合,同制工人领取一次】性生活补助金的【期,限最长?不得超过24个月】
?
? : 第二十七条【 , 农:民合同制工人合同】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!合同制工人后失【业的享受的》失,业保险待遇分段计】算转为城《镇合同制工人前按规!定享受?。农民合同制》工人一?次性生活补助金;】转招为城镇合同【制工人后按规—定享受城《镇失业?保险待遇但领—取一次性生活—补助金和享受—失业:。保险金的累计时间】最长不得超》过24个月
【
,
》 , 第二十《。八,条 在职》职工在省内跨—统筹:地区转迁的》其在迁出《地缴纳失业保险费记!录及: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!迁缴纳的《失业保险费不转移;!职工:在迁入地失业的【。其在迁?出地的?缴费时?间与迁入地》的缴:费时间合并计算作为!。迁入地社会》保,险经办机构》。计算其享受失业保】。险金:期限的缴费时间
】
!失业人?员领:取失业保《险金:期间在本省跨统筹地!。区转迁的其在迁【出地缴纳失业—保,险费:的记录、《。失业保险关系和【尚,未享受的失业—保险待遇随同转迁迁!入地:的社会保险经办【机构:应当按?照本地的标准计算】并核发失业人员剩余!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!
》。
》职工、?失,业,人员跨省转迁的【按国家?有关规定执行—
?
第二!十,九条 社会保【险经办机构所需经】费及失业《保,险征:缴、发放过程—中发生的业务—费用列入《。财政预算《由财政拨付
!
第三】十条 按照失业保!险条例规定新纳入失!业,保险范围的单—位自单?。位成立之《日,到失业?保险条?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!同单:位缴费?年限与纳入失业【保险后的缴费—年限合并计》算;实行《个人缴费制度前职】工的工作时间视同】个人缴费年限与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】。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!算,
【 第三》。十一条 财政【部,门和审计部》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!。金,的收支、管理—情况进?行,。。。监督
—
第三】十二条 违反【本规定国务院失【业保险?条例和社会保险费】征缴:暂行条例规定了法】律责任的依》照其规定执行
!
,
第三十!三,条 参保单—位违:。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!。。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!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的处以20!00元以上1万【元以下?的罚款
! , — (一?)未在与《职工解除《、终止劳《动关系时告知其【有,依法享受失业保险】。待遇:的权利的;》
:
《 【 (二)未》按规定向失业人【。员出具解除》、终止劳动关系【证明的?;
! —(三)未《按,。。规定公?布本单位失业—保,险费缴纳情况或者】。。未及时向查询职工和!失,业,人,员提供失业》保险费缴纳情—况的
》
《 第三》十四条?。 劳动保障—行政部门和》其他有关部门工【作人员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!所在单位《。或者有关机关对直】接,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》接,。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:分;构成《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《
【 , : 《(一)?为不具?备享受失业保—险待遇?条,件的人?。员办理?失业登记、失业保】险待遇申领》手续的;
》
【 —(二)?不为符合条》件的失?业,。人员办理失业登记、!失业保险待遇申领】手续或?者违反?规定期限办理的;
!
,
:
: : , (三)未!。按规定为符》合条件的农民合同】制工人发《。放一次?性,生活补?助,或者为不具备条件】的发放的《;,
?
— 》(四)未《按,规定为在职职—工,或者失业人员办【理,失业:保险转迁手续—或,者违反规《定,。程序办?理的;
》
,
! , (五)未按规定】履行失?业保险费征收和失】业保险待遇发放等监!督管理职责或者【发现:违法行为不予—查处的;
!
《。。 : (《六)挤占、挪用【失业保险基金的;
!
【 ? (七)—。其他滥用职权—、,徇私舞弊《、玩忽职守的行为】
【 第三十五条 ! 非城镇企业可【。以参照本规定参加】失业保?险
】 第三十六条】 本规定自200!3年10月1日起施!行19?99:年9月13日省人民!政府发布的关于【实施失业保险—条例>有关问题【的通知同时废止
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