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, ,。法,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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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四,十五条 》违反本条《例规定被《审计单位负责人拒绝!对本单?位提供资料的—真实性和完整性【作出书面承诺的由】审,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!通报批评给予警【告;拒不改正的审计!机,关可以?向有关主管机—关、单位提出—给,予处分的建》议
!。 第四十六条 】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被调—查单位和《个人不配合审—。计机关调查的—由审计机《关责令改正可以通】报批:评给予警告》;拒:不改正的审计机关】可以向有关》主管:机关、?单位提出《给予处分的》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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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七条? ,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!计决:。定的审计机关应【当责令限期》执行;逾期仍不执行!的审: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!。法,院强制?。执行并建议有关【。主管:机关、?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: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给?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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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:四十:八条 审》计机:关有下列情形—之,一的对直《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《。法给予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】。 》 , (一)超—越,法,定职权进行审—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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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:二)违反审计—程序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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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《 (三)隐瞒—审计查?出的违法违纪问【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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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四)未按规】定将被审计对象【移送有关机关处理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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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, (五?),泄露所知悉的国家】秘密、商业秘密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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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六)打!击报复被审》计对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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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《(,。七)违反《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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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八—),其他滥?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玩忽职守的行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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