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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:章 法律责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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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四十—五条 ?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被审》计单位负责人拒【绝对本单《位,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!。完整性作出书面【承,。诺的由?审计机关责令改正】可以:通报批评《给予警告;拒不【改正:。的审:计,机关可以向有关【主管机关、单位提】出给予处分的—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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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!条 违反》。本条例?规定被调查单—。位和个人不》配合审计机关调【。查的由审《计机关责《。令改:正可以通报批评给】予警告;拒不—改正的审计机关【可以:向有关主管机关、单!位,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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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七条【 违反《本条例规定被审计单!位不执行审》计决定的审计机关】应当责令限期执【行;逾期仍不执行】的审计机关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】强制:执行并?建议有关主》管机关、单位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—接,。责任人员给》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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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八条 【 审计机关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对直—。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?究,刑事:责任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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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超越法—定职权进行》审计的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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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违—反审计程序的;
】
! :。 (三)隐瞒审计!查出的违法》违纪问题的;
】。
《 — (四)未按规】定将:被审计对象移送有】关机关处理的;【
! ? :(五)?泄露:所知悉的国家秘【密、:商业秘密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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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— (六)打击—报复被审计》对象的;
》
】 》(七)违反》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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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八)其他!滥用职权、徇—私舞弊、《玩忽职守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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