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筹!。。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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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价】格调节基金》可以通过下列方式】筹集
】 》 : (:一)财政《拨,付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!安排价?格调节基《金;
【
—。。 , (二《)社:会筹集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可—以向本行政区域内的!资源性、《垄断:性行业企业以及有关!生产经?营主体筹集》价格调?节基金
》
— , 第八?条 省价》格调节?基金从下列项目中筹!集
! ? (一)山东电!网销售的电能—(不含农业生产【和居民生活用电)】;,
【 — (二)批》发环节的成》品油、燃《气;:
【 (三!)省内开采的原油】、天然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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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】 , (四)通信—等行业?无法退还消费—者的预付费》、押金、保证金等】;
【。 — , (五)经省人民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!准采取特殊价格政】策的商?品和服务项目—。;
【 , 【(六)省人》民政府批准的其他】项目
《
,
前】款所列项目的—筹集标?准和缴纳义务人由】省人:民政府确定》并向社会公》布
【 《第九条 设区的市!、县(市、区—),人民政?府价格调节基—金的筹集方式—、项目?、标准和缴纳义【。务人由当地人民【政府规定并》向社会公布》
】 下级人》民政府对上级—。人民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定价—的商:品和服务项目—筹集价格调节基金】的应当征得上级人】。民政府价格主—管部门同《意
《
第十!条 :。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。应当根?据当地?。经济:、,社会发?展状况和《。市场价格调控需要】。逐步增加财》。政性资金在价格调节!基金中的比》例并适时调整筹集项!。目、标准和缴纳【义务人
【
》 第十一条 价】格调节?基,金由县级以》。上人民政府》价格主管《部门负责筹集;根】据,工作需要价格主【管,部门可以委托其【他有关部《门、:单位筹集《筹集:费用由同《级财政部门》通过预算《予以安排
!
? :价格:主管部门应当及时】将筹集情况报送同】级财政?。部门
【
第十二条! 筹集价》格调节基金不得有】下列行为《
:
! (一)—附加在商品或者【服务:价格以外以价外加】价的方式筹集;
!
— —(二)对《同一商?品和:服务采取差别—筹集:。标准;
【
《 ? (三》)对同一缴》纳义务?人重复筹集
】
:
第—。十三:条 价格调—节基金缴纳义务【人应当按时》足额缴纳价格调【节基金
! 缴》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!向价格主管部—门申报应缴》数额并如实》报送相关材料—逾期不申报或者【不按规定报送相关材!料的价格主管—部门可以根据—有关财务资料核【定其:应缴数额
】
第十】四条 价格调节基!金缴:纳义务人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:的可:以申请减缴》。、免缴?或,者缓缴?价格调节基金—
! (—。一,)因:。遭受重大疫情、突发!公共事件造》成重大经济损失【的;
?
! (二—)因自然灾》害,或者其他不可抗【力造成重《大经济损失的;
】
】 》(三)县级以—上人民政《府规定的其他情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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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十五?条 ?申请减缴、》免缴或?者缓缴价格》调节基金的》应当向县级》以上:人民政府价格主管】部门提出申请并【。如实提交下列材料】
《
《 —(一:)减:。缴、免缴或者—缓缴申?请书;
! 】(,二)申请《人,法,人登记证《书或者营业执—照复印件;
【
:。
》 ,。 (三)财】务会计报表和有【关的生产《经营:数,据等材料
【
《 减《缴、免缴或者—缓缴申?请书应当包括—申请人名称》和申请减《缴、免缴《或者缓缴的理由、数!额和起?止,时间
【
《 第十六条 —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。府价:格主管部《门,应当在收到减缴、免!缴或者缓《缴价格调节》基金的申请之—日起20个》工作日内提出审【核意见?经财政部门》同意后报本级人民】政府审批予以批准】。的应当明确减缴、】免缴或者缓缴的具】体数额和期限;不予!批准的应《当,书面说明理由并【告知申请人
】
》 未经批准不【。得减缴、免缴或【者缓缴?。价格:。调节基金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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