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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。 《第六章 法律责任】 :。 , 》    第六—十八条  违反本】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!、行政法规》已规定?。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!;法律、行政法规未!规定:法律责?任的:按照:本条:例的规定执行 】 :     第【六十:九,条  违反本—条例:规,定未经许《可擅自?从事:城,市公共汽(电)车客!运经营的由设区【。的市或者《县(市)道路运输管!。理机构或《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!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处一万—元以:上,五万元以下罚—款,;有:违法所得《。的没:收违:法所得 《 》。  :  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未经许可—擅自从事机》动,车综合性《能检测、出租汽车】客运或?者,汽车租赁《经营的由县级以【上道路运《输管理?机构: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处五千元以》上三万?元以:下罚款;有违法所】得的:没收违法所得— :。  》   第七十—条  违反本条例规!定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由县【。级,。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或者》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!令改正处三》千元以?上一万元以下罚【款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城市公!共,汽,(电)车《客运经营者使用【无车辆营《运证:的车辆从事城市公】共汽(电)车客运经!营的;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)!。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者?使用无?。车辆营运证的车【辆,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!营的:。;, ?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。三)机动车驾驶员】培训单?位使用无车辆营【运证的教练》车从事培训活动【的   !  第?七十一条  违反】本,条例规定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县:。级以上?道,路运输管《理,机构或者《交通:。。运输:监察机构责令—改正处三《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下罚》款;有违《法所得的没收—违法所得;有本条第!(五)项行为情节严!重的由实施许可【的机关吊《销经营许《可证或者《核减相?应的经营《范围:。 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客运经【营,企业实行挂靠经【营的;? 》 ,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二)—。未核定客运班线经】营期限的班车客【运经营?者逾期未申请办理核!定手续的; —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聘!用无:相应从业《资格证件的人—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!或,者道路运输相关【业务: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四)道路【危,。险货物运输车—辆未:悬挂危险《货物:。运输标志或者未安】装,安全防护设备或者未!随车配备《押运人员的; ! 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(五)机动车!驾驶员培训单位采取!不正当手段开展【。培训活动《或者允许非本单【位的教练车辆以【。。其名义进行》机动车驾驶》员培训活动的; !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六)包车!。。客运经营者未按【规定对车辆》进行发车前》安全检?查的; 《     ! ,   (七》)道路客运站经营者!在禁止发车的—时间安排发》车的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八)》。一、二级道路—客运:站不实行封闭发车】或者未按规》定配备并使用行【包,安全: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!设,备的  ! ,  第七十二—条  违《反本条例《规,定道路运输装载场】所,的经:营者超标准装载、配!载货物的《由县: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。理机构或者交通【运输:监,察机构责令改正【按照:每辆次处以一千元罚!款但每次罚款不得超!。过三万元 】。     第七十!三,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,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!以上道路《运输:管理机构《或者: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!。令改正处二千元以】上五千元《以下:罚款有违《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!得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机动车维修经】营,者在人员密集区【域内从事危险货物】运输:车,辆维修?的; 》 ?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,)机动车综合性能】检测机?构未建立机动—车检测档案》、未:如实出具《或者不出具全—省统一式样的—车辆检?测报告的;》 ,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。(三)汽车租—赁经营?者将车辆租赁给【不具备与租》赁车辆相适应的【。。驾驶资?格的人员驾驶或者向!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!的,; ? 《。 ,   ?。 ,   (《四,),搬运装卸、货运【代理:、货运配载、运输】。信息服务、仓储理货!经营:者不:按规定备《案的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)!客运:班车:、包车、《。旅游客车、出租汽】车、危险货物运【输车:辆未按规定安装、使!。用卫星定位》车载终?端的;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道路客运车辆未按!规定随车配备—两名以上《驾驶员的; !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《)城市公共汽(电】)车客运经营者未按!。规定设置安全警示】标识和安全》应急装置的 】     【第七十四条  违】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由—。县,级,以上:道路运输管理—机,构或者交通》运输监?察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一千元以《。上三千元以》下罚款有《违法所得的》没收违法《。。所得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》包车客运、非定线】旅游客运经营者不】使用或者使》用无效包车客运【标志牌?、包车票、》包车合同或者招揽包!。车合:同外的旅《客,乘车:的;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—)班:车、包车和旅游【客运经营者无—正当理由拒载旅客的!; ? ?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班车?、包:车和旅游客》运经营者在》城区内?的车站以《外上下旅客、装【卸,行包的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,机动车维修经—营者未?按规定建立配件登记!档,案和:重要配件入》。库制度?的;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五)!机动车驾驶员培【训单位未按规定使】用,教练车?标识、未《安装和使用培—训计时管《理,系统、未在规定【的教练场地内—培训或者未》按规定维《。护和检测教练车的;!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六)机】动车驾驶员培训【。单位:未按:照核定的准教类别】规范施教或》者未如实填写—教学日志《和培训记录或—者擅自减少学时和】。培训内容的; 】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七)【道路运输车》辆逾期?未参加年度审验【的 —  : ,  第?七十五条 》 交通运《输行:。政主管部《。门及其所属的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、交通运!输,监察机构工作人员】在道路运输监督管】理中: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: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一)!不依照本条例规【定的条件、程序【和期限?实施行?政许可的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)】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!路运输经营以及【道路:运输相关业务的【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三)发现》违法行为不及时【。查处的; 【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违反【规定拦截、检查【正常: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!的; 】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五)违法扣!留运输车辆》、车辆营运证的;】 ?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》六)索取、收受【。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!他利益的《; 》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:没有法定的行政处】。罚、收费《依据或者违》反法:定标准进行罚—款、收费的; 】    【 ,  :  (八)其他滥用!职权、玩《。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行,为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