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节: 出租汽《车客运
【
》 第二十—四条: 设区的市或者县!(市:),人民:政府应?当,综,合考虑城《市人口、经济发展】水平、交通流量、出!行需求等因素—编制出租汽车客【运发展规《划实行总《量调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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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。第二十五条 设区!的市或者县(—市)人民政》府确:定新增出《租汽车运力》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!有关方面的意见【。对新:增出租汽车》运力指标的投放应当!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!依法进行《
【 , 第?二十六条 取得】。出租汽车客》运经营权《应当向所在地设【区的市或者县(市】)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提出申请并具【备下列条件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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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一【。。)有企业法人资【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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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有符合【规定条件的运—营资金、车辆及配】套设施、设》备;:
— , (】三)有符合规定条件!的驾驶人员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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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。。四,)有健全的安全生】产管理制度和—服,务质量保障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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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道路》运输管理机构应当】根据出租汽》车客运发展》规,划综合考虑出租汽车!客运市场供》求状况通《过招标投标等公开】、公:平的方式作出许可】或者不予许可的决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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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十《七条 ? 出租汽车驾驶【员应当具备下—。列条件经设区的市道!路运输管理机构考】试合格取得从—业资格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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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 (一—)取得相应的机动车!驾驶:证,并有两年《以,。上,安全驾驶经历;
!。
— 》 ,(二:)不超过《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!康无职业禁忌症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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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三)有营运地常住户!口或者居住证—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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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八条 》出租汽车客运经【营权实行期限制【具体期限由设—区,的市或者县》(,市)人民政府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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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条例实施前取得】的出租汽车》客运经营权尚—。未到期的《经营权管理按照【设区的?市或者县(》。市)人民《政府有关规定—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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