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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—。节, ,。班车客运、包车客】运和旅游客运— ?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一条!  班车《客运:经营:者应当按照核—定的客运班》。线和经营期》限从事客运经营【活,动 —     本条例施!行前未核定经营期限!的,班车客运经》营者应当《。自本条例生效之【日起六个月内到县级!以上道?。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办,理经营期《。。限核定手续逾期【未申请?办理:经,营期:。限核定手续》的对超?过同等级《客运车辆经营期限的!班,车客运经营者道【路运输管理机构可】以依法注销其相【应的班线《经营许?可  】   客《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!原,取得的客运班—线经营权自行终止】;需要延续经—营的班车客运—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!。满前六十日重新【提出申请 !    《 ,第十二?条  道路运输管】理机:构应当按照》道路运输规划结合】客运市场供求—状况:、普遍服务》和方便群众等因素确!定班车客运》经营者? —    同一—客运班线有》三个以?上申:请人的道路运输管理!机,构应当采取招标投】标方式实施客运【班线经营许可不得】以有偿使用或—者竞价的方》式确定经营者 ! ?    第十三条】  班车客运经【营者应当在许—可,的,经营:期限内向公》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!;暂停?或者终止班线—经营:的应当经原》许可:机关同意并于暂停】或者终止班线经【。营十:日前在班《线途经?各客运站发布通【。知 :。 :     【第,十四条  》。县境内或者毗—邻县:间至少有一端—在乡(?镇)、?行政:。村的线路行驶道路经!有关部门验收—合格且班《线的起讫点设置客】运站或?者固定发车点的【可以开行农村—客运班?线   !。  经县级以上【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同:。意农村客运可—以实行区域运—营,、,循,环运:营、专线运》营、公交化运—营等方?式实行公《。交化运营的道—路、站点《、车:。辆、行驶线路、票价!、财政补贴等参照城!市公:。共汽(电)车客运】的有关规定执行享】受公交财《政补贴的农村客运】班线经营者应—。当执行城市公共汽(!电)车?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!。策 :     !第十五条《  :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!。持有包车票或—者包车合《同,凭,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《管理:机构:。核发的包车客运标】志牌按照约定—的时间?、起讫地《和线: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!合,同外的旅客》乘车 —   《  :第十:六条  旅游客【运按照营运》方,式,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!非定线旅游客—运定线旅游客—运,按照班车《客运管理非》定线旅游《客运按照《包车:客运管?理旅游客《运线路的一端应【。。当在旅游《景区(点) — ,     】第十七条  班车】、包车和《旅游客运经营—者不得有下列行为】 — ,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无【正当理由拒载旅客】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超定员载客!;   !。。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中途将旅—客,交给他人运》输或:者甩:客; 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在高速公《路上、?城区内的车》站以外上下》旅客、装卸行包; !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五!)不执行政府—指导价、政府定【价; 《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。。六)其他侵害旅客】合法权益的》行为 【    《 第十八《条  车辆》无法继续行驶或【者因班车、包车和旅!。游客运经营者—及其驾乘人员的过错!。造成:旅客漏乘、误—乘的:经营者应当安排改】乘或者退票不—得加收费用 —  —   客运经营【者应当为旅客提供】良,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!辆,安全、清洁、—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!施防:止在运?输过程中发》生侵害旅客人身、财!产安全的违法行【为,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