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二?节 班车《客运:、包车?客运和旅游客运 】  】   第《十一条  班车客】。运经营?者应当按《照核定?的客运班线和经营期!限,从事客运《。经营活?动 ? , , :    本》条例施行前未核定经!营期限?。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!当自本条例生效【之日起六个月内【到县级以上》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:办理经?营期限核定》手续逾期未》申请办?理经营期限核定【手续的对超过同等级!客运车辆经》营期限的班车客运】。经营者?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可以《依法注销其》相应的班线经—营,许可 —     客【运班线经《营期限届《满原取得的客—运,班线经营权》。。自行终止;需要延】续经营的《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!在期:限届满前六十日重新!提,出申请 — :   ? , ,第十二条  道路】运输管理《机构应当按照道路】运输规划结合—。客运市场供求状况】、普遍服《。务和方便群众等【因素确定班车—。客运经营《者 —     同一客运!班线有?三个以上申请人的道!路运输?。。。管理机构应当采【取招标投标》方式实施《客运班线经》营许:可不得以有偿使用或!者竞:价的方式确定经营者!   】  第十三条 【 班车?。客运经?营者应当在》许可的?经营:期限内向公众连续提!供运输服务;暂【停或者?终止班线经营的应】当经原许可机关【同意并于《暂停:或者终止《班线经营十日前【在班线途经各客运站!发布:通知: —  :  第?十四:条 :。 县境内《或者毗?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!乡(镇?)、行?政,村的线路行》驶道路经有》关部:。门验:收合格且班线的起讫!点,设,置客运站或》。者固定发车点的可以!开行农村客》运班线 【 :   ? 经:县级以?。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:同意农村客运—。可以实?行区域运营、—循环运营《、,专线运营、公交化】运营等?。。方式实?行公交化运营—的道路、《站点:、车:辆,、行:驶,线路:、票价、财政补【贴等参照城市公共】汽,(电)车客运—的有关规定》执行:享受公交财政补【贴的农村客》。运班线经营者—应,。当执行城市公共汽】(电)车的》。服务标准《和票价政策》 :  》   第十五—。条,  包车客运经营】。者应当持有》包车票或者包车【合同凭?。车籍所在《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: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!标,志牌按照约定的时】间、起讫地和线路运!营不得招《揽包车合同》外的旅?客乘车 【   《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旅游客运—按照营运方式分【为定线旅游客—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!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!车客运管《。理非定?线旅游客运按照包】车客运管理旅游【客运线路的一端应当!在旅游景区(点【) 《 ,     —。。第,十七条  班车【、包车和旅游客运】经营者不得有—。。下列行为《 , 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(—一)无正当理—由拒载旅客; 】 : 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?  (二《)超:定,员载客; 》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中途》将旅:客交:给他:人运输或者甩—客; —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四):在高速公路上、城区!内的车站以》外上下旅客、装卸行!包; —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五)不【执,行政府指《导价、政《府定价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六《)其他侵《害旅客合法权—益的行为《   】  :第十八条  车辆】无法继续行驶或者】因班车、包》车和旅游《客运经营《者及其驾乘人员的过!错造成旅《客漏乘、误乘的经】营,者应当安排改乘或】者,退票不得《加收:费用: ?。  《   客运》。经营者应当为旅【客提供良好的乘【。车环境保《持车辆安《全、清洁、卫生并采!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!。运输过程中发—生侵害旅客人身【、财产安全的违法】行为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