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】法,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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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一】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的?。行为法?律、行政法规已规定!法律责任的适用其】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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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二条 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!产,经营单位《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!以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】元,以下罚款;逾期【未改正?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!并处五万元以上十】万元以?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!人、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。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》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!万,元以:下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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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未按—照规定设置安—全生产管《理机构或者配—。备安全生产》管理人员的;—
【 (二!)未按照《规定设置安全—总监、安全生—。产委员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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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: (三)高危生产】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!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!。人员未按照有关规】定经考?核合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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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】未按照规定提取【和使用安全生产【费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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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!)未按照规定建【立落:实安全生《产风险?分级管控制》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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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 (六)《未按照规定》报告重大事故隐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!。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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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七)高危生【产经营单位未按照】规定执?行单位负责人—现场带班制度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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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》三条 生产—经营:单位:违反本条例规定进】行危险作业的责令】。限期:改正可以处二万元】。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罚:款;逾期未》改正的责令》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!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!下罚款对其主—要负责人《、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责任人员》处二万元以》。上五万元《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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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四十四条!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:生产经?营单位接受中小学】生和其他未》成年人从事危险性劳!动的责令停止违【法行:为限期迁出》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下罚《款
! ,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生产经营单位【利用:学校、幼儿园场【。。所从事危险物品【的生产、经营、储】存活:动或者作为机动车】。停车场的责令停止违!法行:。为限期迁出》并处一万元以上五】万元以下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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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五条 违!反本:。条例规定生产经【营单位?有下列行《。为之一的责令—限,期改正;逾期—未,改正的责令》停,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!元以上?十万元以下罚款对】其直接?负,。责,的主:管人员?或,者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《处一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罚款::
】 : ?。 (?一)违章指挥、强】。令或者放任从业人】员冒险作业的—;
! (二)!超过:。核定的生《产能力、生》产,强,度或者?生产定员组织生产】的;
! (】三,),违反操作规程—、生产?工艺、技术》标准或?者安全管理规—。定组织作业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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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!产经营单位》有前款规定的行【为发生生产安全【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?。部,门对其?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或者其他《直,接责任?人员:处一万元以上五万】元,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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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四十六?条,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承担安全评!价、认证《、检测、检验—。工作的机构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—责令改正没收违法】所得;违法》所得在?一万元以上的并【处,违法所得二倍—以上五倍以下罚款;!没有违法所得—或者:违法所得不足—一万元的并》处一万元以上五万】。元,以下罚款;》。情节严?。重的可以并处责【令停业整《顿对其直接》负责的?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。员,处,一万元以《上二万元以下—罚款:。:
! 》 (一)《违反规?定程序开展安全评】价、认证、》检测、检验等—。活动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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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,二,)倒:卖、出?租、出借或者以其他!。形式转让资质或者】。资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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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《。 (三)转》让、转包承接的【服务项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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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 (四)出具严重!失实的报告、—证明等材料的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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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七【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各》级人民政府和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!。理,职责的?部门及其工》作人员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: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处分;构】成犯: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》责任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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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未】。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!。责造成?严重后果的;
【。
】 《 (二)《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导致发生生【产,安全事?故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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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 (三)未依法【履行生产安全事故】应急救援职责—造成严重后果的;】
】 : :。 :(四)对生产安【全事故?。隐瞒不报、谎报或者!拖延不?报的;
】
】 (五)阻》挠、干涉生产安【全事故调查处理或】者责任追究的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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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索取!、接:受生产经营单位的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!。益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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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》)其:他,滥用职权、》。玩,忽,。职守、徇私舞弊的】。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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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八,条, 本?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!由安全生《产监:督管理部《门和其他负有安【全生产监督管—理职责的部门按照】职责分工决定—
】 县级《以上:人民政府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部—。门根:据,工作需要可以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行政处罚法的规定】委托符合条件的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】机构实施行政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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