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 法律责任 !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一条  违!反本:条,例规定的行为法【律、行?政法规已规定法律】责任的适用》其规定? ?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—。二条  违》反本条例规定生产】。经营单位《。有下列行《。为之一的责令—限期改正可以—。处一万元《以上五?万元以下罚款;【逾期未改正的责【令停产停业整顿【。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!元以下罚款对其主】要负责人、》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,。员,和其他直接》责,任人员处一万元以】上二万元《以下:罚,款: 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未按照】规定设置安全生【产管理机构或—者配备安全》生,。产,管理人员《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,二)未按照规定设】置安全总监、安全】生产委员会的; 】。  —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三)高《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!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!产管理人员未按照】有关规定《经考核合格的;【 》  :  :     (四)未!按照规定提取和使】用安全生产》费用的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五)未》。按,照规定建立落—。实安全生产风险分】级管控制《度的; —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六)未按照!规定报?告重大事故隐—患治理?方案和治理结果的】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七)高危生产—经,营单位未按照规定】执行单位负责人现】场带班制度的 【 , ?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三条  】生,产经营单位违反本】条例规定进行危险】作业的责令限期【改正可以处》二万元?以上:十万:元以下罚款;逾期未!改正的责令》停产停?业整顿并《处十万元《。以上: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!。其主要负责》人、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处二万元《以,上五万元以下—罚款 】。   ? 第四十四条 【 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生:。产经营?单位接受中》。小学:生和其他未成年人】从,事,危险性劳《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限期?。迁出并处一万元以】上五万?元以下罚款 】 : ,。    违》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!营单位利用学校【、幼儿园场所—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!、经营、储》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!车停车场的责令【停止违法行为限【期迁: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!万元以下罚》款   !  第四十》五条  违》反本条例规定—生产经营单》。位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未【改正的责《令停产停业整顿【并处五万元以上十】万,元以下罚《款对其直《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或者其他直》接责任人员处一【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款:》   】   ? ,  (一)违章【指挥、强《令或者?放任从?。。业人员冒险》。作业的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超过核定的生!产能力、生产强度】或者生产《定员:组织生产的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三)违反操—作规:程,、生:产工艺、技术标准】或者安全《管理规定组》织,作,业的:    ! 生产经《营单位?有前款规定的—行为发生生产—安全事?故的由安全生产监】督,管,理部门对其直接【负责的主管人员或】者其他直《接责:任人员处《一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罚款 — :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—六条 ? 违反?本条例规定承担安全!评价、认证、检测、!检,验工:。。作的机构有》下列行为之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!法所得;违法所【得在一万元以上的】并处违法所得二倍】以上五?。倍以下罚《款;没有违法所得】或者:违法所?得不足一《万元的并处一—。万元以上五万元【。以下罚款;情—节,。严重的可以并—处责令停《业,整顿:。对其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任人员处】。一万元以《上二:万元以下《罚款: 》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一)违反规定程序开!展安全评价、认证、!检测、检验等—活动的; !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二)倒】卖、出租、出借或者!以,其,他形式转让资—质或者?资格: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三)转让、转!包承接?的,服务项?目的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(四)《。。出具严重失实—的报告、证明等材】料的 【 ,    《第四十七《条  违反》本,条例规定各级—人民政府和》负,有安:全,生产监?督管: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有《下,列行为之一》的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《给予处分;》。。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追究:刑事责任:》 》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(,一,)未依?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!造成:严重后果的; 】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二【)未依法履行监督】管理职责《导致发生生产安全】。。。事故的?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未依法履行生】产安全事故应急救】援职:责造成严《重后果的; ! 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?  :(四)对生产安全事!故隐瞒不报、谎报】或,。者拖延不报的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,阻,挠、干涉生产—安全事故《调查处理或者责任】追究的; 【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六)索】取、接受生产经营单!位的财物或者谋【取其他利益的; !。 ,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七—)其他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守、—徇,私舞弊的行为 】 :     第【四,十八条  本条例】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!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门和其他负有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!责的部门按照职【责分工决《定 : , ,     县】级,以,上人民政府》。安,全生:产监督管理部—。门根据工《作需要可《以,依照: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行政处?罚法的规《定委:托符合条件的安全生!产执法监察机构【。实施行政处罚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