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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—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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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。一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定—的,行为法律、》行,政法规已规定法【律责任的《适用其规定》
— 第四十二】条, 违反本条例规定!生,产经营单《位,有下列行为之—。一的责令限期改【正可以处一万元以】上五万元以下罚款;!逾期未?改正的责令》停产停业整》顿并: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罚?款对其主要负责人】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处一万元以上】二万元?以下罚款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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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—)未按照规定设置安!全生产管理机构或】者配备安全生—产管理人员的;【。
— 》 (二)未按】照规定设《置安全总监》、安全生《产委员会《。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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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》三)高危生产经营】单位的主要负责【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!。人员未按照有关规】定经考核合》格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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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未》按照规定提取—和使用安全生产费】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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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(:五)未按照规定【建立:落实安全生产风【险分级?管控制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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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(六)未按照规【定报告重大事故【隐,患治理方案和治【理结果的《;
】 (】七)高危生产经【营单位?未按:照规: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!场带班制《度,的
【 第四十三】。条, 生产经营单位违!反,本,条例规定进行危险作!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!。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!元以下罚款;逾期】未改:正的:。责令停产停业整【顿并:处,十万元以上二—十万元以下》。罚,款对其主要负责人、!直,接,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。他直接责任人员处】二万:元以上五万》元以: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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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四条【 :。违反本条例规定【生,产经营单位接受【中小学生和其他【。未成年人从事危险】性劳动的责令—停止违法行》为限期迁出并—处一万元以上—五万元以下罚—款
! , 违:反本条例规定生产】经,营单位利用》学校、幼儿园场所】从事危险物品的生】产、经营、储存活动!。。或者作?为机动车停车场【的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限期【迁出:并处一万元》以上:五,万元以下罚款—
!。。 第四十五条 违!反本条例《规定:生产经营《单位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责?令限期改正》;逾期?未改正的《责,令停产停业》整顿并处五》。万元以?上十万元《以下罚款对其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人员或者其》他直接责任人员处】一千:。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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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, (一?)违章指挥》。、强令或者放—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!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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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二)超过核定的生!产能力、生》产强度或《者生产定员组—织生产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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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违反【操作规程、生产工】。艺、技?术标准或者》安,。全管理规定组织【。作业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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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生产—经营单位有前款【规定的?。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!。故的由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部门》。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!。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处《一万元以上》五万元?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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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》四十六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承》担安全评价》、认证、检测—。。、检验工作的机构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责】令改正没收》违法:所得;违法所得在一!万,元以上的并处违【法所得二倍以上【。五倍以?下罚款;没有违【。法所得或者违—法所得不足一万【元,的并:处一:万元以上五万—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!停业整?。顿对其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!一万元以上二—万元:以,下罚: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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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违反规定程序!开展:安全评?价、认?。证、检测、检验等】活动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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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倒【卖、出租、出借【或者:以其他?形式转让资质—或者资?格的;
! 】。(三)转让、—转包承接的服务项】目的:;
】 : ? (四)出具严重!失实的报告》、证明等材》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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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—七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各级—人民政府和负有安】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!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对直接负责的—。主管人员和》其,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给《。予处: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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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,(,一):未依:法履:。行行政许可职责造成!严重后果《的,;
【 (!二)未依法履行监】督管理职责导—致发生生产安全【事故的;
】。
! ,(三)未《依法履行《生产安全事故应【急救援职《责造成?严重后果的;
【
》 》 , (四)对生产】安全事故隐瞒不报】、谎报或者拖延不报!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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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阻【。挠、干涉《生产:安全事?故调查处《理或者?责任追究的;
【
! (》六)索取、接受【生产经营单位的财】。物或者谋取其他【利益的;《
! (—。七):其他滥用职权、【玩忽职守、》徇私舞?弊的行为
【
【第四十八条 【本条例规《定的行政处罚由【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部门和其他负有】安,全生产监督管—理,职责:。。的部门按照职—责分工?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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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部—门根据工作》需要:可以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行政处罚法的规【定委托符合条件【的,安全:生,产执法监察机构【实施行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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