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?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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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为了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】防止和减少》。生产:安全事故保障人【民,群众生命和财产安】全促进经济社会持】续健康?发展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,安全:生产法?等法律、行政法规结!合本省实际制定本】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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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】 在本省行》政区域内从事生【产经营活动的—企业:。、事:业单位、个体经济组!。织等单位《(以下统称生—产,。经营单位)的安全生!产以及相关监督管】理适用?本条例;法》律、行政法规另【有规定的适》用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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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【 :安全生产工》作应当以人为本坚】持安全发展、源【。头防范坚《持,。安,全第一、预防—。为主、?综合治理的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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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安全生产工作应】当以:属地监管为》主,并遵循管行业必【须管安?全、管业务必—须,管安全、管生—产经:营必:须管安全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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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四:条 县级以上人】。。民政:府应:当加强对安全生产】工作的领导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!发展规划制定安全】生产规划并组织【。实施明?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!。职责支持、督—。促有关部门依法【履行: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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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乡镇人民政府!、街道?办事处、开发区管理!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明!确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机构加强对本【。行政区域内安全【生,产工:作的:。监督检查《并协:助上级?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】依法履行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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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乡镇人【民政府、《街道办事处应当【。指导村民委员会【。。、,居民委员《会落实安全生—产,措,。施推进安全社区建】设
【。 ? 第五条《 , 县级以上》人民:政府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《部门依法对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安全生》产工作实施综合【监督管?理;: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!职责范围《内依法对有》关行业、领域的【。安,全生产工作实施监】督管:理
! , 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!行业、领域的—安全生产工作—实施监督管理—。的部门统称负有安】全生产?监督管理《职责的部门》
【 第六》条 生《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!健全全员安全生【。产,。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!章制度推进安全【生,产标准?化建设执行保—障安全生产的国家】标准、行业》标准:和地方标准》承担安全《生产主体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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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及其有】关部门应《当鼓励?和支持安《全生产科学》技术研究、》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!培养推广应用先【进的安全生产技【术、管理《经,验和科?技成果增强事故预】防能力提高》安全生?。产管理水平》
! 第八条 各级人!。民政府及有关部门】应当采?取,。多种:形式加?强安全生产法律【法,规和安全《生产知识的》宣传推动《安全文化《建设增强全社会【的安全生产意—识
! ,。 新闻、出》版,、广播、《电,影、:电,视、: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!。对社会公众的安全】生产公?益,宣传:教育对安全生产违法!行为进行《舆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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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九条 《 县:级以:上,人民: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】对在改善安全生【产条件?、防:。止生产安全事故【、参加抢险》救护:、报告重大事—故隐:患、举报安全生产违!。法行为、研究和推】广安全生产》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!经验等方面取—得,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!。人按:照有关规定》给予表彰《。和,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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