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! 第一—条 为了加强安】全生产工作防止【和减少生产》安,。全事故保《。障人民?群众:生命和?财产安全促进—。经,济,社会:持续健康发》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安全生产—法等法律、行政法规!结合本?省实际制《定本条例
》
?
,
第二条 !。 在本省行政—区域内从《事,生产经营活动的【。企业、?事业:单,位、个体经济组织】等,单位(以《下统称生产》经营单?位)的安全生产以】及相关监督管理适】用,本条:例;法律、行政法规!另有规定的》适用其规《定
?
】第三条 安全生】产工作?应当以人为本—坚持安全《。发展、源头防—范坚:持安:全第一、《预防为主《、综:合治理的方针
!
【安全生产工作—应,当以属地《监管:为主并?遵循管行业必须管】。安全:。、,管业务?必须管?。安全、管《生产经?营必:须管安?全的原则
》
《
第四【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安全生产工】作,的领导根据》国民: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!规划并组织》实施明确部门安【。全生:产工作?职,责,支持、督促有关部门!依法履行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职责—
:
— 乡?镇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处、【开发:区管理?机,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!安,全生产监督管理机】。。构加强对本行政区】域内安全生产工【作的: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!。人民政?府有关?部门依法履行安【。全,。生产监督管理职【责
?。。
乡!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处应?当指导?村民委员《会、居民委员—会落实?安全生产措施推进】安全社?区建设?
】 第五条 —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安全生《产监督?管理部门《。依法对本行》政区域内的安全【生,产工作实《施,综合:。监督管理;其—他有关部门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!法,对有关行《业、:领域的安全生产【工作实施《监,督管:理
:。
】 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部》门和对?有关行业《、领域的安全生产工!作实施监督管理的】部门统称负》有安:全生产监督管理【职责的部《门
?
【 第六条 生【。产经:营单位应当建—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!责任制和安全—生产规章制度推【进安全生产标准【化建:设执行保障安全【生产的国家标准、行!业标准和地方标【准承:担安全?生,产主体责任》
《
《 第七条 — 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—及其有关部》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!全生产?科学技术研究—、专业技《术和技?能人才培养推—广应用先进的安全】生产技术、管理经】。验和科技成果—增强事故《预防能力提高安【全生:产管理水平》
【 : 第八条 —各级人民《政府及?有关部门应》当采取多种形式【加强安全生产—法律法规和安—全生:产知识的宣》传推动安全文—。化建设增强全社会】的安:全生产意识
】
,
《。 新闻、》出版:、广播?、电:影,、电视、《网,络等媒体《应当加强对社会公】众的安全生产公益】。宣传教育对安全生】产违法行为进—行舆论监督
!
第九条! 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!在改善安全生产【条件、防止生产安全!事,故、参加抢险救【护、报?告重大事故隐—患、举报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、!研究和推广安—全生产科学》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!等方面取得显—著,成绩的单位》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!给予表彰和奖励【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