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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:章 机构与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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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县级—以上爱?国,卫生运动委员会【在同级人民政—府领:导下由有关部—门组成负责本行政】区域内的爱国—卫生工作《其,。主要职责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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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— (一)监督检查】有关爱?国卫:生工:作的法?律、法规、规—章和政策《的贯彻实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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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统一规】划、部署和协—调本行政区》域内的?爱国卫生工》。作;
】 》 ?(三)制定爱—国卫生工作有关标准!和检查办法组—织实施爱国》卫生监?督检查、考核鉴定】以及效果评》价;
! — (四)动员全社】会参加爱国卫—生活动?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!创建卫生城市、乡】(镇:)、村的活动—负,责农村改水、改厕与!环境综合治》理、除害《。防病等工作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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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五)开展】社会:卫,生,工作交流、合—作和有关科学研究;!
— — (六)承办其他!爱国卫生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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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:条 卫生行政部门!是爱国卫《生工作的主管—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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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县级以上爱国—卫生运动委员会办】公室是同级爱国【卫生运?动委员会的办—事机构?负,责日常?工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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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各级!爱国:卫生运动《委员会的成》员单位应《当按照统一规划【和部署依据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做!。好相关的爱国卫【。生工作?
! 第八条 乡【(镇)人民政府、】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!组,织负责本辖区爱【国卫生的日》常工作
》
— 机关《、团体、企业—。事业单位及》其他组织可以根【据实际情况》设立爱?国卫生组织或者【指定人?员负责爱国》卫生日常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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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县级以!。上卫生行《政部门可以聘任兼】职,爱国卫生监督—。员并发给由省卫【生行: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监!督员证件和标志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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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爱国卫生监督员】可以对本《行,政区:域内的?爱国卫生工作进【行监督对违反—本条例的行为提出处!理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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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爱《。国卫生监督员实【施监:督时应当佩》带,标志、出示证—件,
《。
: 第十条【 爱国卫生监【督员应当具》备下:列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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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《)热爱爱国卫生工】作,;
【 , , ? (二)—熟悉有关爱国卫生】工作的法律和—。卫,生知识;
】
— (三)【遵纪守法《办事公道;》。
【 《 (《四)从事《爱国卫生工作—一年以上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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