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三都水族自!。治县乡?村,公,。路条例 》   】  第一条  为加!强乡村公《。路的建设、养护和】管理根据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民族】区域自治法和—有,关法律?、法规结合自治【县实际制定本—条例 》   》  第二条 —。。 本条例适用于【自治县行政区域【内乡村公路》的,建设、养护和管理 !    】 第三条《  本?条例所称乡村—公路是?指除国?、省、县道》公路外通达乡(【镇)村(《。自然村?、寨)的公路 【 《     第四条】  :自治县、乡(镇)人!民政府?应当将乡村》公路建设纳入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》展计划加强对乡村】公路建设、养护和管!理工作?的领导采取措施【扶持:和促进乡村》公路建?。设 ? ?   ?  第五《条  ?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!行,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!乡村公路的规—划、:建设:和管理工《。作 ?     】自治县人民政—府交:通行政主管部门的】。公路管理机构负【责乡村公路的路【政,管理 《 :     —第六条  》。自治县、乡(镇)人!民,政府对在乡村—公路的?建设、养护和管【。理工作中做》出显著成《。绩的单位和个人【给予表彰和奖励 ! ?     》第七条  通乡【公路:建设:由,自治:县人民政《府交通行《政主管部门》。会同乡(镇)—人民政府组》织实施? 《    》 通:村公:路建设由乡(镇)人!。民政府协助村民委】员会组织实施 】     】第八:条  乡村公路建】设应当根据经济建设!、社会发展和人民】生产生活《的需要全《面规划统筹》安排分步实施 !     按】规划实施的乡村公路!的新建?、改建和扩》建任何单位》。和个人不《得阻挠和干涉 】 :     第九条! ,。 属于基本》建设项目的乡村公】路新建、改》。建和扩建应当遵守国!家规:定的基本《建设程?序和:。有关规定 —。  》   第十条—  自治县》、乡(镇《)人民?政府多?渠道筹集乡、村【。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!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自治县、乡(镇】)人民政府预算安排!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(二)争取上—级,国家机关的资—助; 【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?(三)由受益群众自!筹或者投工投劳;】 :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(四)社会【捐助; 【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五)!其他方式 】   《。  筹集的》乡村公路建设资金必!须,专,户,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—挪用 【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,  乡?村公路建设用地按照!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办理用地】手续 《  》   ?通乡公路建设用【地由乡?(镇:),人民政?府协调解《决 》。     通【村公路建设用地由】受益的村《组自行调《。剂解决;跨村公路用!。地,由所在地的乡—(镇)人民政府协】调解决 —     第十!二条  建》设乡村公路需—要拆迁?房屋等设施或—者清除地上》。其他附着物的建【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给!。予补偿 》     第!十三条?  乡村公路的【新建、改建和扩建】应,当符合国《家和:省规定的乡村公路】相,关技术标《准 —。   ? , ,乡村公?路建设工程竣工后】由自:治县:交通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乡(镇)人民!。政府按照有关规【定组织验收 —    】 ,。第十四条 》 乡村公路应—当设置?公路里程碑、指【路牌、地名碑—。等交:通标志 ! ,   第十五条【 , 乡村公路的新【建、改建和》扩建应当符合文物】古迹保护、环境保】护和水土保持—的,规定 ? 》  : , 修建横《跨,乡村:公路的桥梁》、渡槽或者架设【管线:设施等必须符—合相关公路工程技】术标准 》。     第!。十六条 《 乡村公路两—侧边:沟(截水沟、边坡】)外缘起3米以【内为乡村公路建筑控!制区1米以内为公路!。用地:    ! 乡村公路》经过村寨、田—间的路段《应当设置排水—设施和农灌通水道 ! , ?     》第十七?条  ?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村民委员会应当】。加强对乡《村,公路:的养护 !    通乡公【路的养护由乡—。(镇)人民政—府负责通村公—路,的养护以村民—自,养,为主由村民》委员会负责 】  《   ?第十八条 》 因:山洪、泥石流、滑】坡等自然《灾害致使乡》村公路中断》。。或者受?到严重损《坏的乡(镇》。)人民政府和村【民委员会应当—及,时组织当地》村民修复 》   【  第十九条 【 建设和《。养,护乡村公《路需:要在公?路用地以外的荒山、!荒地、河《滩取土挖沙采石【的须经乡(》镇)人民政府规【划确定村民》委员会和村》。民应当予以支持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【阻挠或者索取—。费用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条  》乡(:镇)人民政府应当】按照稳固《路,基、美化路》容的要求对》乡村公路的绿化实】行统一规《划统一实施》谁造谁受益》谁管护 》    【 ,。第二:十一条?  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破坏—、,损坏或者非法—。占用:乡村公路、》公路用地和公—路附属设施 !     对破坏!、损坏或者非法占用!乡村公路、公路【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!以及其他《违反公路管》。理规定的行为任何单!位,和,个,人有权制止和举【报 :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。。  :禁止在乡村公路或者!公,路用地从事下列【行为 ?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堵塞边】沟利用?路面引水《灌,溉; 》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二)向路面》排水; 》 ,   》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(三)设置棚屋、】摊点、维修场及其他!设施; 】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四》)堆放建筑材料及其!他堆:积物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五)》挖掘、采《矿、:取土、烧窑》、制坯; !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,六)移动、》拆除和毁坏交通【标志或设施;—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。),其他:侵占、损坏、污染乡!村公路和《。公路用地的行为 】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 ?在,乡村公路两侧—开山炸石、采伐【树木或?者进行?其他:施工作业应》当采取必《。要的防护措施不【得危及?乡村公路和公路设施!的安全 !    第二—。。十四条  》乡村公路用地的绿】。。化林木?不得擅自砍伐;【确需:砍伐的须经乡(【镇)人民《政府和县人民政府】。交通行政主管—部门公路管理—机构同意按有关规定!办理手续并及时【补种  !   ?第,二十五条  除乡】村公路防《护和养护需要—外禁:止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在乡村?公,路,。。两侧建筑控》制,区,内修建建筑物—和地面构筑物;需要!在建筑?控制区埋《。设管线、《电缆等设施的应【。当经自?治县人?。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!部门同意 》 ,     第!二十六条  任何】单,。位和个人《不得在乡村》公路上非法设置【路卡路障、拦截车】辆、收费罚款— ? ?。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七条  有下列违法!行,为之一的由交通【行,政主:管部:门会同有关部—门责令停《止违法行为恢复【公路:原状并处《以100元以上【1000《元以下罚款》 ,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:一,)违:反本条?例第二十一条第一】。款,规定的; 》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二)违反本条例!。第二十二条规定的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三条规—定的: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八—条  违反本条例】第二十五条规定【的由:交通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其—限期拆?除并处以200元以!。上500元以—下罚款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九【。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六条—规定的由交通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停】止违法行为没收违】法,所,得并处违法所—得3倍?以下罚款 — 《   ? 第三?十条  公路管【理人员违反本条【例规定玩忽职守【、滥用?职权、徇私舞弊【造成损失的由其【主管部门给予行【政处分 —  《   ?。第三十一条  【本条:例自2006年【1,月1日起施》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