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道!路通行规定
】
】 第三十五条— 道路划》分为机?动车道?、非机动车》道和人行道的机【动,车、非机动》车,、行:人实行分道通行;没!有,划分机?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!和人行道的机动车】。。应当在?道,路,中,间通行非机动车【和,行人应?当在道路两侧通行】
《
》 第三十六条 车!辆借道通行或者变】更车道应当遵守下列!规定
《
》 (一!)让所借道路内的行!人、车辆先》行;
! 》 (二《)按顺序依次行【驶不得频《繁变更?车,道;
—。
— , (三》)不得连续变更【两条以上机》动车道?
:
:
第【三十七条 车【辆进出道路应当【让道路内的行人、车!辆优先通《行进出非机动车道、!行人道不得》。妨碍:非机:动车、行人通—行
:
【 车?辆进:出停车?场(库)《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!得妨碍其《他车辆、行》人通行
—
— 第三十八条 】。。。机动车行经人—行横道时应当减【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!通过人行横道应当】停车让行《
》
机动【车,行经没有交通信【号的:道路:时遇行人横》过道路应《当避让
》
第!三十九条 —货运:。机动车确需》运载超限《的不:可解: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!全,的应:当遵守下列》规定
】 — (一)向—始,发地公安机关交通】管理部门办理—超限物品运输通行证!件并随?车携带?;
】 , 《 (二)悬挂【明,显的超限运》输标志和示》高、示宽标志—;
! , (三)】夜间行驶《时开启示高、示宽】灯;
—
! (四)《按公安机关交通【管理部门《指定的时间、—路线和速度行驶
】
?
在【公路上运载超限的】不可解体的》物品除遵守前款规】定外并应当依—。据公路法的》规定执行
—
?
》第四十条 —在,道路:上,行驶的货运》机动车车厢内装【载的货?物应当?妥善放置避免货物遗!洒、飘散货运—机动车禁止载—客;附载临时作业人!员时应当留有必要的!安全乘坐《位,。。置所载人员不—得站立或者坐—在,车厢:栏板:上
》
自卸货!。运机动?车车厢内禁止载人
!
!第四十一《条 机《。。动车通过限》制通行道路》应,当向公?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申请》办理通行《证件按照通行证【件规定的《。时间、区域、—路,线通行
【
第四】十二条 拖拉机】。不得在大中城市【中心城区内的—道路行驶其他禁止拖!拉机通行的道路由西!宁市、各自治州人民!政府:、海东?地区行?政公署报省人—民政府?。批,准
【 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应当对《确需经城区过—境的农业机》械和向?城市运送《农副:产品的拖拉机指定】通行路线《和时间
》
,
第四!十三条 机—动,车在道路上》临时停放《应,当,遵守下列《规定
】 , (】一)不得《在,。禁止:停车:或者妨碍交通的【地点停放;
—
?
《 : (二)在划!。有,停车:泊位的路段》应当:在停车泊《位内停放《;
【 (!三):车身必须《按顺行方向距右【。侧道路边缘》线不:超过三十厘米;
】
:
,
】 (四)公共【汽车应当靠边、按序!、单:。。排进出站《不得在站《。外,上下乘客
》
,
,。
在】夜间无路灯照明或者!遇风、雪、雨—、雾等低能见度气象!条件下?机动车在道路上临】时停车的除遵守前款!规定外还应当开【。启,危险:报警闪光灯、—。示廓灯?。、后位灯
【
第四!十四条 非机动车!应当遵守《下,列规定
》
》。 【。(一:。)保持非机动车【的制动?器、:车铃:和夜间反光装置【完,好;
?
】。 (二)自!行车、?电动自行《车只准?在固:定,坐椅上搭载一名【身高一百一十厘【米以下的儿童搭载学!龄前儿童《。的,应当在固《定座椅?上加:装安全装置》未成年人驾驶—的自行车不得载人;!
》
? (三)!残疾人机动轮椅车】不得载人附载货物】时,质量不得超过二十】千,克;
?
【 (四】)人力客《运三轮车按》照核定人数载—人人力货运》三轮车不得载人
!
】第四十五条 — 乘车人《应,当遵守下列规定
!
《 】(一:)车辆未停稳时不】得上下车或者—强行:扒车;
! ? (二)不!。得从车窗上下—车,;,
】 》 ,。(三)乘《坐时按?规定佩戴《。安全头盔并且系【扣牢固;
!
!(四)按《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!车驾驶?人应当督促、—指导其使《用安全带
》
—。 第《四十六条 行人应!当,遵守下列规》定
—。
: (一!)在车行道上不得进!行拦车、兜售商【品、发?送物品、广告或【者,乞讨、?索要财?物等妨碍交通安全】的活动;
!
】 (二)牵、赶【、,骑,牲畜应当在允许【通行的道路上靠道路!右边通行不得—影响车辆、行人的】正常通?行;
?
— (】三)不?得进入封闭的汽车专!用道路;《
?
— (—四):在城市道路上—。带犬行走《应当用绳索牵引
!
:
? 第四》十七:条 省《人民:政府公安行政管【理,部门应当会同—有关部门根》据高海拔地区—气候条件和道—路特点研究制定【保障道路《交通安全畅通的特殊!通行规定并逐步【。实施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