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三章》。。 车辆?和驾驶?人 】     》第十四条  机【动车实行《登记制度机》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?门登记后方》可上道路行驶尚【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!临时上道路》行,驶的应当取得—临时通行牌证 】 ,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五条  机!动车有下列情形【之一:的机动车所》有人应当向当地【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部门申领临】时通行牌证 】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因办】理注册登记需—要临时上道路行驶】的;:。   】 , ,    《(二)因办理转【移登记?需要:临时上道路》。行驶的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补领!机,动车号牌期间需要】上道路?行驶的 】     按前款】第(一)项》规定:。申,领临时?通,行牌证的应当提【供,。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!明、车辆来历—证明、整车出厂【。合格证明或者—进口机动车进—口凭证、机》动车交通事故责任】强制保险单 【。  》   核《发临时?通行牌证时应—当载:明机动车《所有人、机动—车厂牌型《号、车辆识别代码】(车架号码)、【发动机?号码、行驶区域、发!证机关、《发牌日期和有效期等!。内,容临时通行牌—证有: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十!日 《。  《  : 第十六条  【从事体?育比赛等活动—的车辆需要悬挂机】动车号牌以外的专用!号,。牌的其主《办单位?或,者主管?机构应?当经省?公,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批准在【规定的时间和道【路上行驶并随—车携带原车牌和【行驶证 】   ?  第十七条—  机动车教练车应!当,悬挂公安机关交【。通管理部门》核发的教练车号牌安!装符: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!、教:练员可以控制车辆行!驶,的,安全装置两侧—车门喷?涂单位名称》并随车携带》教练车行驶证— :     】第十八?。条  未经公安机】。关交通管理部—门批准机动车—不得加装、改装妨碍!交,通安全的《光电:设备、高音喇叭【及其:他影响车辆安—全行驶的装置;不】。得安装?影响交通技》。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!的装置机动》。车,号牌上不《得喷涂、粘贴影响】交通技术《监控:信息:接受的材料》 , : ,。   《  第十九条  公!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应当对专门接—送,。。中小学生《和学龄前儿童—的校车及其驾驶人】加强管理校车应当】符合国家安全—技术标准并》在两侧车门喷—涂车属单《位、核?载人数车身》两侧和后部喷涂统一!。的“校车《”标志 【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条  公安【机关:交通管理部门—及其交通警察发现超!过安全技术检—验期限的《机动车辆《应当扣留《机动车和行驶证并就!近及:。时对机动车进行【安全技术检验检验】合格的发还机—动车和行驶证 】 《 ,   第《二十一条  本省注!册登记的机》动车应当按照规定喷!涂、:粘贴、?安装下列标志标【识和装?置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大型、中】型客运机动车在驾驶!室两:侧,车门喷涂车辆—所有:人或者其居住—地的:名称、准载人数【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? (二)重型—、中型、小型货运机!动车:在驾驶室两侧车门喷!涂车辆所有》人或者其居》住地的名称、驾【驶室准载人数、核】载质量准牵引的机】动车应当《喷,涂准牵引的核载【质量; 》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三)】总质量大于》三点五吨的货车和挂!车应当按国家标准】在其侧面及》后下部安装防撞装置!粘贴或者喷涂—车身反光标》识; 《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《 (四)《出,租车应当《。在驾驶室《的两侧车门喷涂车辆!所,属出租?汽车公司名》称、准载人数;【 :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五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标志、标识和】装置 《     】出租车不《得粘贴遮阳膜—和,。安装窗帘;营运性】客运机动车辆—车窗不得粘贴深色】。和镜面反光遮阳【膜 ?。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二条:  电动自》行,车、残?疾人机动轮椅—车和省人《民政府?规定应当登记—的非机动车经公安】机关交?通,管理部门登记—后,悬挂:号,牌并随车携带行【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!。   】 , 第二十三条—  :依法应当《登记的?非机动?车申请?登记时应当提交【非机:动车所?有,人身份证明、车【辆来历?。证明、符合国家和本!。省安:。全技:术标:准的合格《。证,明或者进口》凭证: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!车登记?的还应当提交下【肢残疾证《明 【   ?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注册登?记,的非机?动,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!当,事人应当携带本人】身份证明和车辆、号!牌、:行驶证到登记该【非,机动:车的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门及—时办理转移登记 】 》 , ,  第二十五条  !机动车驾驶人—应当遵守道路—交通安全法律、【法规的?。规定按照《操作规范安全—驾,驶、文?明驾驶 !    第》二十:六条  机》。动车驾?驶人连?续,驾驶机动车超过【4小时应当停车休】息,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