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章 车辆和驾—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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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【条 机动车实行】登记制度机》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登》记后方可上》道路:行驶:尚未登记的机动【车需要临时上道【路,。行驶的应当取得【临时通行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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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》五条 机动—车有:下列:情形之一的机—动车所有人》应,当向当?地,公安机关《交通:管理部门申领—。临时通行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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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!)因办理注册登记】需要临时上道—路行驶的;》
! (二)因!办理转移《登记需要临时上道】路行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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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三)补》领,机动车号牌期间【需要上道路行驶【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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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按前款第(一【)项规定《申,领临时通行牌—证的应当提》供机动车所》有人身?份证明、车》辆来历?证明、整车出厂合格!证,明或者进《口机动车进口凭【证,、,机,动,车交通?事故责任强》制保险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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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核发》临时通?行牌证时《应当载明机动车【所有人、机动车【厂牌型号、车—辆识:别代码(《车架号码)、发动】机号码、行驶区【。。域、发证机关、发】牌日期和有》效期等内容临时【。通行牌证有效期最长!不超过三《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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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条 从》事体育比赛等活【动,的车辆需要悬挂【机动车号牌以—外的专用《号牌的?。其主办单位》或者主管《机构应当经省公【安,机关交通管理部【门批准?在规定的时间和道】路上行驶并随车携】带原:车牌和行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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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 【 机:动车教练车应当悬挂!。公安机关《交通管?理部门核发的教【练车:号牌安装符合—国家安全《技,术标准?、,。教练员?可以控制车辆行驶】的安全装置两侧车】门喷:涂单位名称并—随,车携带?教练车?行驶:证
】 第《十八条 未经公安!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!准机:动车不得《加装、改装妨—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!备、高音喇叭及其】他,影响车辆安全行【驶的装置;不得【安装影响交通—技术监控设》备正常使用的—装置机动车号牌【上不得?喷涂、粘贴影响交通!技术:监控信息接受—的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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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十—。九条 《公安机关《。交通管理部门—应当对专门》接送中小学生—和学龄前《儿童的校《车及其驾驶人加强管!。理校车应当符—合国家安《全技术标《准并在两《侧车门喷涂车属【单位、核载人数车身!两侧和后部》喷涂统?一,的“校车《”标: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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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《十条: :公,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及其交通【警察发现《超过安?全技术?检验期限的机动车】辆应当扣留机动【。车和行驶证并—就近:及时:对机动车进》行安全?技术检?验检验合格的—发还机动车》。和行:驶证
! 第《二十一条《 本省注册—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!。照规定喷涂、粘贴】、安:装下列标志标识和】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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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,一):大型、中《型客:运机动车在驾驶【室两:侧车门喷涂车—辆所:有,人或者其居》住地的名称、准【载人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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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—。(二)重型、中型】。、小型货运机动【车,在驾:驶室两?侧车门喷涂车辆【所有人或者其—居住地的名称、驾驶!室准载人数、核【载质量?准牵引的《机,。。动车应当喷涂准牵】引的核载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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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。 (三)总—质量大?于三点五吨的货车和!挂车应当按国家【标,准在其?侧面及后下部安【装防撞装置粘—贴或者?喷涂车身反光标【。识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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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【出租车应《当在驾驶室的—两侧车门喷涂车辆所!属出租汽车公司名称!、准载人数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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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》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。标志、标识》和装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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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车!不得粘贴遮》。阳,膜和安装窗》。帘;:营运性客运机—动车辆车窗不得【粘贴深色《。和镜面反光遮阳膜
!。。
—。 ?第二:十二条 电动自行!车,、残:疾人机?动,轮椅:。车和省人《民政府规《定应当登记的非机】动车经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登—记后悬挂号牌并随车!携,带行驶证方可上道】。路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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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三条 依—法应当登记的非机】动车申请登记—。时应当提交非—。机动车所有人—身,份证明、车辆来历】。证明、符合》国家和本省》安,全技术标准》的合格证明或者进口!凭证申请残》。疾人机动《轮椅车登《记的还应当》提交下?肢残疾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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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十四《条 注册登记的】非,机动车所有》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!应,。当携:带本人身份证明【和车辆?、号牌、《行驶证到登》记该非机动车的公】安机关交《通,管理部门及时办【。理转移?登记
! 第二十五条】 机动车驾驶人】应当遵守道路—交通:安全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?。按照操?作规范安全》驾,驶、文明驾》驶
】 第二十六【条 机动》车驾驶人《连续:驾驶:机动车超过》4小时应当停—车休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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