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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质疑【。和投诉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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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四条 当》事人认?为政府采购监—督管理?。机构、政府采购代】理机构?以及政?。府采购工作人—员和参与政》府采购活动的评标、!咨询专家有以下行为!的可以提出质—疑或投?诉
》
? 1.违—反,政府采购法律、法】规规:定的:行,为;
【。
: 2.》。违,反政府采购》管理运行程序的行】为;
【。。
》3.政府采购方式、!。采购内容、采购过程!等违:规行为;
】
4.】政府采购合同的履】约、:执行、?验收:等违规行为;
【
?
—5.违反规定向【投,标人透露有关政【府,采购招投标情况及其!他信息的行为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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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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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违反!有关:廉洁自律规定的【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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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下列质疑和】投诉不予受理
】
】 (一)非政!。府采购项《目的争议《和纠纷而《引起的投《诉;
?。
《。
】 (二)《不能提?供被投诉当事人有关!违法违纪违规证据的!或不:。能明确指定被投【诉当事人的;
【
【 ? (三)争【议双:方曾达成调解协议】并,已执行而且没有【新情况、新》理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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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四)法院—、仲裁机构》或有关行《政部门已受理调查】和处理?的;
》
? — (?五)不符合法律【、法规有关》规定的
—
第】五条 ? 质:疑与投诉《受理主体的职责范】围
【 :。 , (一【),。质疑与投《诉,受理的主体
】
》 质?疑受理的主体—采购人、政府采购】代理机构;
【
《 投诉受【理的主?体省政?。府采购管理》办公室省纪委—(省监?察厅)驻省财政厅】纪检(?监察处)《、省财政厅条法税政!处,和监督检查局
【
! (二)职】责范围
》
— 1.采购人、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】受理政?府采购方《式、采购《项目的内容、采购过!程与结果《的质疑?政府采?购,合同争议与纠纷【的质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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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2.省—政府采购管理办公】室(以下简称采管】办):。。受理政府采购执行中!违规操作《行为的?投,诉;违规向投标人透!露有:关政府采购招投【标情况?信,息及其他涉及政府采!购活动违法违规【行,为的投诉
!
3.省纪!委(省监察厅)【驻省财政厅纪检(】。监察处)《受理违反有关党纪政!纪和廉?洁自律规《定行为的投诉
】
【 ,4.省财《政厅条法税政—。处,、监督检查局受【理,省政府?采购管理《办公室违反有关政府!采购法律法规和制】度行为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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