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第》二章 ?质疑和投诉范—围
! : 第四条 当】事人认为《。政,。府采购监督管理机】构、:。政府采购代》理机构以《及政府?采购工作人员和【参与政府采》购活动的评标、咨询!专家有以下行为的可!以,提出质疑或投诉
!
—。 1.违反政府】采,购法律?、法:规规定的行为;
】
!2.违?反政府采购管理运行!程序的行为;
【
《
3.政府!。采购方式、采—购内容、采购—过程等违规》行为;?
! 4.政《府采购合同的—履约、执行、验【收等违规行为;
!
》 5.》违,反规定向投标人【透露有?关政府采《购招投?标情况及其》他信息?的行为;
】
—6.违反有关廉【洁自律规定的—行,。为
《
:
: , 对下列质—疑和投诉不予受理
!
《
— (一)—非政府采《购项目的争议和【纠,。纷而引起的》投诉;
! — :(二)不能提供被】投,诉当:事人有关违》法,违纪违规《证据的或不》能明确指《定被投诉当事人的;!
《
? 》 :(三:。)争议双《方曾达成《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!且没有新情况—、新:理由的;《。。。
! 》(四:)法院、仲》裁机构?或有关?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!和处理?的;:
?
】 (《五)不符合法律、法!规有关规定》的
:
【 第五条 【质疑与投诉受理【主体的职责范围【
《
,
, ? , (一)【质疑与投诉受—理的主体
》
— : 质疑受《理的主体采购人、】政府采购代理机【构,;,
— 投诉—受理:的主体省政府采购管!理,办公室省纪委—(省监察《。厅)驻?省财政厅纪检(监察!处)、省《财政厅条法》税政处和监》督检查局
!
— (二)职责范!围
《
【1.采?购人、政府》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政!府采购方式、采【购,。项目的内容、采【购过程与结果—的质疑政府采购合】同争:。议与纠纷的质疑【
》。
? 2.省政府【采购管理办公室(以!下简称采管》办)受理政》府采购执行中违【规操作行为》。。。的投诉;违规向投】标人透露《有关政府采购招【投标:情,况信息及其他—。涉及政?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!行,为的投诉《
》
, 3.省纪】委(省监察》厅,),驻省财政《厅纪检(监察处)】受,。理违反有关》党纪政纪《和廉洁?自,律规定行为的投【诉
!。 4?.省财政厅条—法,税政:处、监督《检查局受理省政府采!购管理办公室违反】有关政府采购法【律法:规和制度行》为投诉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