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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青岛市无—规,定动物疫病区—管,理办:法 【  ?   第一条  为!了加强本市》无规定动物》疫病区(以下—简称:无疫区)管理有效】预防和控制》动物疫病促》进畜牧业发展保【障,人体健?康根据有《关,法律、法《规的:规定结合本市—实际制定本》办法  !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《本市所?辖行政区域均为【无疫区 】     凡在无疫!区内:从事动?物饲养?、屠宰、《运,输动物产品的生产】、经营、运输—、储藏兽药》、,饲,料和:饲料添?加剂生产《、经营?以及与无疫区建设管!理,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!须,遵守本办法 —   【。  进、出境动【。物及动物产品—的监督?管理按照国》。家,有关进出境动植【物检疫?。的规:定执行 —   》  第三《条  青岛市畜牧】兽医主管《部,门是本?市无疫区建设管理的!行政主管部》门  】  : 区市畜牧兽医主管!部门: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!责,辖区:内无疫区管理工作 ! ?   《 , ,第,四条  卫生、工商!行政管理《、环:境保护、商品—。流通管理、城—市管理、出入境【检疫检验《等部门按照各自的】职责协同做好无疫】。。区管理工作 —     !交通、公安等有关】。部门在各自的—职责范围内协助做】好无疫区管理工【作 —  :  : 第五条《。  市、《区市人?民政府?负责所辖区域内的】无,疫区建设《管理的规划、宣传】和协调工作按照国家!。规定制定规》定动物疫病》的防治规划和应急预!案建立动物》防疫应急物资储备】。制度将控制规—定,。。动物疫病《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!政,预算: : ?     发生人】畜共患病时各—级人民政府应—当组织?畜牧兽医《、卫生主管部门进行!疫源、流行情—。况的:调,查及时采取有效【措施控?制、扑灭所发生的人!畜共:患病 ?     !第,六条  鼓励和推行!规,模化、?集约化饲养动物逐步!淘汰放牧式》散养动物 】     第七】条,  从事《动,物饲:养、经营及动物产品!的,生产、?加,。工、仓储、》经营活?动应当符合国家【规定:的动物防疫》条件、动物防—疫条件审核管—理办法等的有关规】定  】   ?动物防疫监督—机构等?有关部?门应:当加强对动物饲【养、经营及动—物产品生《产、加工、仓储【、,经,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!理 《 ?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对强制免疫的动】物实:。行免疫登记和标【识管理制《度,。动物饲养单位和个】人应当按规》定向:所在地?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!报登记 》    【 第九条  —从事动?物饲养、经》营的单位《。和,个,人应当配合》动物防疫监督机【构,做好动?物的免疫接》种、消毒工》作按照国《家,。规,。定使用动物免疫标识!缴纳动物防疫费并接!受动物?防疫:监督机构的》监测、监督 】  《   第十条 【 发生?国家规定的一类动】物疫病或二类、【三,类动物疫病呈爆发】流行时要立即对染】。疫动物及其同—。群动物进行扑杀、】销毁和无害》化处理由人》民政府?按照:规定给予饲养者【经济:补偿 》     第】十一条?  动物预防用生】物制品的经营—按照国家、省—关于兽用生物—制品的有关》规,定执:行   !  未经许可—任何单?位和个人《不得在无疫区内【进行动物预防—。用生:物制品的田间试【验和:区域试验 【    — 第:十二条  》动物出栏、》出售、屠宰及动物】产品出?厂前应?当由动物《防疫监督机构—进行重点动物疫【病抽样监测、—产地:或,运输检疫由兽药【监察机构进行兽【药残留抽《样监测 》 ,    — 动:物出:栏、出售、屠宰及动!物产品出厂时—应当附有国家规定】的动物及《动物:产品检疫合格—。证明等有关证件活的!猪、牛、羊》。还应加挂《免疫耳标《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三条  无》疫区内对动物实行】定点屠?宰、集中检疫动【物防疫?监督:。机构应当依》法向定点屠》宰厂:(场、?点):派驻或派出动—。物,检疫员实《施,。宰前和宰后检疫 !  》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种用、—乳用动物必须—。经规定动物》疫病检查、检—疫经:检查、检疫》合,格的由动物防—疫监:督机构出具健康【证明;未经检—查、检疫或检查、】检,疫不合格的》禁,止作种?用、乳?用   ! , 鲜奶收《。购企业和个》。。。。人收购鲜奶时应【。当查验乳用动物的健!康证明?不得收购无》健康证明的鲜奶 ! :     第十五!条 : 从无?疫区:外引入动物及—动物产品的应当按规!定随车携带》产地动物《防疫监督机构出具】。的动物及动物—产品检疫合格—证明等有关证件并】接受引入地动物防】疫监督机构》的监督?检查 【     无—合法证明进入无疫区!的动物?及,动物产品不得—。销售、屠宰、加工和!使用 》    — 第:十六条  动物【。防疫监督机构或【其派出机构对抽样】监测:异常的动物及动【物产品应当》按照:国家有?关规定进行淘汰、】扑,杀、销毁或无害【。化处理 —。 ,   《  从事《动物饲养《、,屠,宰及:动物产品生产、【加,工的应当主动—接受动物防》疫监督机构》。实施的?动,物疫病?抽样监测 —。    【 第十七条  动】物及动?物,产品:的检疫由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】依法:实施其他任何—单位:和个人不得》对动物及动》物产品实施检疫 !     动!物防疫监督机构【必,须使用全《国统一的动物—防疫证、章》、,标志任何《。单位和个《人不得?转让、涂改、—伪,造动物防疫证—、章:、标志 》     第!十,八条  《宾馆、饭店》、招待所、集体【食堂:等单位应当从定【点屠宰厂(场、【。点):或依法设立的动物产!品批发市场》等正规渠道采购动】物产品不得》。采,购、贮藏和》使用未经检疫或【者检疫不合格—的动物及动物产【品   !  第十九条  】工业、农业》、动物饲料、制【药等生产、》经营单位所》使用的动物性—原料应?当是检疫合格或经无!害化处理的》。动物及动物产品【采购时应当主—动索取并查验检【疫证明或无害化【。。。处理:证明证物相符—方可入库并接受当地!动物防?疫监督机《构的监?督检查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条—  进入本》市销售兽《药,。和饲料药《。物添加剂《的生产企业》。应当符合国家—兽药生产企业管【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!认证:销售的兽药和—饲料药物《添加剂品种应当【由生产企业》或代:理商:到市兽药监察机构】进,行登记备案 】。 ,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》一条  动物饲养和!动物产品的生产、】加工应当使》用符合国《家标:准,或行业标准的兽药和!饲料药物添加剂严】格,执行国家用药规定和!停药期 【   《  不得使》用假冒伪劣和—其他:禁,止使用的兽药—、饲料?药物添?。加剂  !。   第二》十二条  动—物饲养和动物产品的!。生产、?加工应当接受兽【药监察机《构进行的兽药残【留抽样监《。测 》     兽药残!留,抽样监测超过—。国家规定标》准的动物《产品不得作》。为食用?产品 《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三条 !。 饲养动物不—得使用宾馆》酒店废弃的食—物(泔水)、生活垃!圾,、过期变质的—食品和饲料及国家】禁止使?用的动物源》性饲料 !  :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!市场管理部》门,应当对进入市场【交易:的动物及《动物产品《进行查验《对无国家规定证【明和标识的或证物不!符的应当禁止—销售 》    — ,。第二十五条  畜牧!兽医主管部门、【。动物防疫监督—机构和兽药》监察机构在动物防疫!工作中不得从—事任何经营性活动】 ?     第】。二十六条 》 违反本办法—第七条第一款规【定擅:自,进行动?物,饲养、?动,。物产:品生产、加工经【营活动的由动物防】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!。。、,责,。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!。并处10000【。元以上300—。00元?以下的罚款 】 ?   ? 第:二十七条  —违反本办法第十一】条规定擅自经营动物!预,防用生物制品和进】行田间试验、区域】试验的由畜牧—兽医主管部》门依法没收全部【非法:经营、?试验:。。的制品和非法收【入有违法所得的可并!处违:法所得3倍以下【罚款但是《最高不得超过30】000元;》没有违法所得的【可以处?10000元以下】。罚款 】    第》二,十,八条  出售动物】及动物产《品未附有本办法第】。十二条第二款规定】的证明和《标识的由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】责令停止经营—。实施:补免或补《检补免或补检—合格的加《倍收取免疫、检【疫费后允许出—售;补检不合格【的依法没收违—。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!。。物,及动物产品 !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九条【  违反本办法第】十四条第《。。。一款:规定使用未》经检查?、检疫或检查、检】疫不合格的动物【作种用、乳》用的:由,动物防疫监》督机构?给,予警告并责令—改正;逾期不—改正:的处违法《所得5倍以下罚款】 ?   》  :违反本?办,法第十四条》第二:款,规定收购无健康【证明鲜?奶的由畜牧兽医主】管部门责令》改,正处500》元以上5000元以!下罚款 【    》。。 第三十条  对】无合:法证明进入》。。无疫区的《动物及动《物产品由《畜牧兽医主》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!对责任人《处500元》以上5000元【以下罚款 !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一条  违》反本办法规定拒绝动!物防疫监督机构进】行疫病监测或兽【药监察机构进行兽】药残留监测的—由动物?防疫:。监督机构《或兽药监察机—构分别予以依—。。法监测;《情节严?。重的由畜牧兽—医,主管部门处1—000元以下—罚款 【     》第,三十二条  违反】本办法第二十—三,条规定使用宾—馆酒:店废弃?的食物(泔水)、】生,活垃圾、过期—变质的?。食品和饲料饲养动物!的由城管监察部门】和畜牧兽医主管部】门,按照规?定权限予以》。取缔并处《500元以上—500?0元以下罚款;【使用国家《禁止使?用,的动物源性》饲料的由《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》予以处?罚 :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十三条  拒绝【、阻碍畜牧兽医主】管部:门、动物《防疫监督机构—。的工作人员依法【执行公务依》照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治安管—。理处罚条《例应予处《罚的:由公安机《关依法处罚;构成】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?责任  !   第三十四【。条,  畜牧兽医主管】部门和动《物防疫监督机—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权、徇私!舞弊的由其所—在单位?或,者有:关部门给予》行,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本办法下列用语的!含义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无疫区【是指没有规定动【物疫:病发生的特定—。区,域同时在《该区域及其边界【和外:围一定范围内—对动物和《动物产品、》。动物源性饲料、动】。物遗传材料、—动物:病料、?兽药(包括生物制】品)的流通实—施官方有效控制并获!得国家认可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动物是指家畜!、家禽?和合法?捕获并人工》饲养的野生动物观赏!、演:艺、实验、伴—侣动物及其》他动物水生动物除外!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(《三)动物产》品是指动物的生皮】、原毛、精》液、胚胎、种蛋【以及未经《加工的胴体、脂、乳!。、脏器、血》液、绒、骨、角、】。头,。、蹄和动物副产品】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规定动物疫病!是指国?家规定的猪瘟、口蹄!。疫,、新城疫《、禽流感等动物【疫病国家对规定【动物疫病种类调整】时以国家新的规定】为准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五)动物防疫包】括动物疫病》的,预防、监测》、控制、扑灭—。和动物?及动物产品的检【疫, ,。  —。   第三十六条 ! 本办法自200】3,年1:月1日起施行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