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:则
! 第一条 】 ,为了正确《处理医?疗事故保障》病员和医务人—员,的合法?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!工作秩序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!疗事故处理办法【(以下简《称办法)结合—我区实际情况—制定本?实施细则《。
! 第二条 》 本细则适用于我区!境内各级各》类医疗单位和乡村】医生个体开业医务】人,员发生的医疗事故】
】。 第三条》 本?细则所?称的医?疗事故是指》医务: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!中因诊疗护理过【失直:接造成?病员死亡、残废【、组织?器官损伤导致—功,能障碍的事故
!。
【第四条 除办【法第三条所列—情形之外在诊疗护】理中: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也不属【医疗事故
》
】 (—一)限于科学技术水!平对疑?难、:特殊、罕见病—例,难以诊治的;
【
【 , (二【)医疗器械在—。使用中突然发—生故:障,或因突然停电影【响诊治工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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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药物】过敏试验结果正【常或按规定》不需做药物过敏试】。验的药物《引,起药物过敏反应的;!
【 , 》 (四)手术中虽】按技术操作》过程进行但困手术】部位:严重粘连、》解剖畸形、》肿瘤浸润等原—因,。而损伤周围》组织或脏器》出血等意《外或因?病情严重手术后发生!组,织粘连、破》溃、出血、》继,发性感?染等情?况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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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,(五)按规定使【用麻醉?药物因病员》对麻醉药物的特【殊反应而发生—意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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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。 :(,六)在?药物(包括生物制】品,)正常?剂量的?。治疗:过,程中发?生副作?用的:;
】 (七!)应用新技术新疗法!、新药物之》前执行了请示报告】制度向?病员家属说明情【况征得其签字同意并!做了充分的》技术准?备,。仍发生意外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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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八)【经,准备并按操作远程】进行:肝、肾、脑室、【。心,包等穿刺特殊—造影及心导管等检查!。时发生意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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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五条 医疗单!位和卫生《行政部门对发生的】医疗事故或》可能是医疗》事故的事件(—以下简称医疗事【。故或事件)必须坚持!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!及时做好调查和【处,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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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:条 病员、家【属及病?员所:在单:位和有关部》门应当与卫生行政】部门和医《疗,单位互相配》合共同做好医疗事故!。的善后处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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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条 本细!则由各级卫生行政部!门监督?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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