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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价!格协调与《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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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? 旗县级《以上:。人民政?府,价格主管部门—应当完善《价格监测制度组织】测定本地区重要商】品和:业务项?目的平均价格、【平均差价《率和平均利》润率:并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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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二十二条【 旗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价格主管部—。门应当会同有关【部门对商品和业【。务的价?格、:成本进行调查— 旗县?级,以上人民《。政府价格主管—部门:可以建立价格—信息网?络向:有关单位和个人【提供价格信息业务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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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三条 旗县级【以上人?民政府价《格主管部门负责当】地和:>邻地区间商品和】业务价格的协—调衔接工作会同有关!部门:。调解价格纠纷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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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 旗县级—以上人民《政府价格主管—。部门根据经营—者的:申请可以会同有关】部门:对餐:饮、娱?乐、宾馆、饭店等经!营单位进行价格等级!。认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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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十五条 经国家!价格:主管:部门认定的价—格,鉴证机构可以从事价!格鉴证?工作 价格》鉴证机构应》当保证鉴证结果真实!、准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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