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价格协调》与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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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二十一条 【。旗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价格主【管部门?应当完善价格监测】。。制度组织测定本地】区重要商品和业务】项目的平均》价格:、平:均差价?率和平均利润率【。并向社?。会公布
】
, 第二—。十二条 》旗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价—格主管部门》应当:会同:有关:部门对商品和业【务的价格、成—本进行调查 旗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价格主—管部门?可以建立价格信【息,网络向有关》单位和个人》提供价格《信息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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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三条 旗县!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价格主管部门负】责当地和>邻地【区间商品和业务价格!。的协调?衔接工?作会同有《关部门调解价格【纠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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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—条 旗县》。。级以上人民政府价】格主管部门》根据经营者的申【请可以会同有关部】。门对:餐饮、娱乐》、宾馆、饭店等经】营单位进行》价格等级认证
!。
第】二十五条 经【国家价格《主管部?门,。认,。定的:价格鉴证机构可以】从事价格鉴证工作】 价格?鉴证:机构应当保证鉴证结!果真实、《准,确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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