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七章 法!律责任?  !   第四十六【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,规定生育子女的应】当按照以下标准【。缴纳社会抚养—费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符合本条—例,第十七?条,。第二款、第十—八条第二款、第【十九条规《定可以再生育但未领!取计划生育服务【证生育?的按照?计征基数的》五分之一《征,收,社会抚养费 !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未】履行婚姻《登记手续《生育第一个》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!征收社会抚养费;符!合婚姻登记》。条件在生育后三【个月内补办婚姻登】记手续的免征社会】。抚养费 】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超:出本条?例,规定的生《育数量多《生育一?个子女夫妻》双方年总收入—低于:或者相当于当地计征!基数标准的按—照计:征基数?的二至五倍征收社会!抚养费;高于计【征基数标准的按【照计征基数的六【至,。十倍征收《社会:抚养费 》 《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》。有配偶的一》方,与他人生育第一【个子女的按》照计:征基数?的十至十《四倍征收社会抚养】费  】   不符合本【条例规定多生育二】。个以上子《女的逐胎加倍征收】社会抚养费 】 ?。   ? 违反?本条例规定多生【育的子女属双胞【胎,。、多胞?胎的按照一个子【女,计征社会抚养费【  【   收养子—女超出本条例规定】生育数量的按照本条!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征!收社会抚养费但符】合中华?。人民共和《国收养法规》定的除外《 《     社会抚!养费的征收应当以】。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旗!。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!。城镇居民年》人均可支配收—入和农?牧民:年人均?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夫!妻,双方或者一方是【城镇:户籍的按《。照城镇?居民人均可支配【。收入为计征基—数;夫妻双方是【非城:镇户籍的按照农牧民!人均纯收入为计征】基数 】  : , 人口和计划生育】行政部?门在调查应当缴纳】社会抚养费的—当事人的有关状况时!有关部门《和组织应当给予协助!人口和计划生—育行:。政部门?应当对所调查—的信息予以保—密, ?  《   第四》。十七条  违反本】。。条例规定生》育子女的《除,缴纳社会抚养—费外并?按照:下,列规定处理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,。 (一)国家工作】人员应?当依法给予行政【。处分;其《他人员应当由其【。所在单位或者组【织给予纪律处分;】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。),农牧民、《城镇居民《五年内?不得评为劳动模范】; ?     】。 ,。  : (三)已享受独】生子女父母奖—励费的应当退还 !  》 ,  第四十八条 】 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按: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!口与计?划生育法第三十【六条:、第三?十七条?的规定予以处罚 !    【。。  :   (《一)非?法为他人施》行,计划生育《手术的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利用】。超声技术和》其他技?。术手段为他人进【行非医?学需要的胎》儿性:别鉴定或者选择【性别的人工终止【妊娠的;《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三)实施假节育!手术、进行假—医学鉴定《、出:具,。假计划生育证明的】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伪造、变!造、买卖计划生育证!明的 》     第四!十九:条  以不》正当手段取》得计划生育证—明的由?。人口和计划生育【行政部门取消—其计划生育证—明;:。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!错的对直接负责【。的,。主管人员和》其他直接《责,任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?处分 》  《。   第五十—条  国家机—关工作人员在人口】与,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!列行为之《一,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;【尚不构成犯罪—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有:违法:所得的没收违法【所得:。。 ?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:一)侵?犯公民人身权、财产!权和其他合法—权益的; 》 :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滥用职权、玩!忽职守、徇私—舞弊的; 【。  《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三)索取、》收受贿赂的;— , , : :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截留、克扣、挪用】、贪污人口与计划】生育:经,费或者社会抚—养费的; !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五):虚报、瞒报、伪造】、篡改或者》拒报人口《与计:划生育统计数据【的   !  第五十一条 】。 ,违,反本条例规定不【履行协助人口与【计划生育管》理义务的由各级人】民政府责《令改正并给予通【报批:评;对?直,。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 《 :    — 第:五十二条  计【划生育技术》。服务人员违章操【作或者延误抢—救、诊治《造成严?。重,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!、行政?法规:的规定承《担,相应的法律责任 !     】第,。五十三条  —拒绝:、,阻,碍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及其工作【人员依法执》行公:。。务的由人口和计【划生育行政部门【给予批评教育并【予以制止;》构成违?反治安管理》行为:的依法给予治—。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!。罪,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