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七章 法律责!任 《     !第四十六条 — 违反本条》例规:定生育子《女的应当按照以下】标准:缴纳社?会抚:养费 《 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(一)符合!本条例第《十七条第二款、第十!八条第二款》、第十九《条规定可以再生育】但未领取计划—生育服务《证,生育的按照》计,征,基,数的五?分之一征收社会抚】养费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未履行【婚姻:登记手续生育第一】个子女的《按照计征基数—征收社会抚养费;符!合,婚姻登记条件—在生育后《三个月内补办婚【姻登记手续的免【征社会抚《养费 《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三《)超:出本条?例规定的生》育数量多生育一【个子女夫《妻双方年《总收入低于或—者相当于《当地:计征基?数标准的按》照计征?基,。。。数的二至五倍征【收社会抚《养费;高于计征【基数标准《的按:照计征基《数的六至十倍征【收社会抚养费 !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?有配偶的一方与他】人生育第一个—子女的按照计征【。基数的?十至十四倍征收社】会抚养费 【 ,    》 不符合本条—例规定多生育二个】以上子?女的:逐胎加倍征收—社会抚?养费: ? ?    违反本【条例规定多》生育的?子女属双胞胎、【多胞胎的按照一【个子女计征社—。。会抚养费 ! ,    收养子女】超出本条例规—定生育数量》的按:照本条第一款—第,三项规定征收社【会抚养费但符合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:收养:法规定的除》外 《     社会!抚养费的征》收应当?以子女出生上一年】。度旗县级《统计部门公布的【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!配,收入和农《牧民年人均纯—收入为计征基数【夫,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城!。镇户籍的按照城镇居!。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!计征:基数;夫妻双方是非!城镇户籍的按—照农牧?民人均纯收入为计】征,基数 —     人【口,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在调查应》当缴纳社会抚养费】。的,当事:人,的有关状《况时:有关部门《和组织应当给予协】。助人口和计划—生,育,行政部门应当—对,所调查的信息予以保!密 》   《 , 第四十七条 【 违反本条例规定】生育子?女的:。除缴纳社会抚—养费外并按照下【列规定处理》 — , ,   ?   ?(一)国家工作人员!应当依?法给予?行政处?分;其他《人员应当由》。其所在单《位或者组织给予纪】律处分; 》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农—牧民、城镇居民五】年内不得《评为劳动模范;【  【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(三)已享受!独,生子女父母奖励【费的应当《退还 【。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?八条  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按照—中华:人民共和国人—口与计划生育法【第三十?六,条、第三十七条的】规定:予以处罚 】 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非法【为他人施行计划生】育手:术,的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?)利用超声技术和】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!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!。。儿性别?鉴定或者选择性【别的人工终止—妊娠的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(三)实施假节育手!术、进行假医学【鉴定、出具假—计,划生育?证明的; 》 ,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四)伪造《、变造、买卖计划】生育证明的 【。     】第四:十九:条  以《不正当?手段取得《计划生育证明—的由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!。计划生育证明—;出:具证明的单》位有过错的对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其他直《接,责任:人,。。员依法给予行政【。处分 【     第五十条!  国家机关—工,作,人员:在人口与计划生【育工作?。中,。有下:列,行为之一《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:事责任;尚不构【成,犯罪的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;有—违法所得《。的没收违法所得 !  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?(一:)侵犯公民人身【权、财产权和其【他合法权益的; !。 , 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滥—用职: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舞》弊的:; —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三》)索取?、收受贿赂的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四)截留!、克扣、挪用—、贪污人口与计划生!育经费?或者社会抚养费的;!。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虚报、瞒—报、伪造、篡—改或者拒报人口与】。计划生?育,统计数?据的 《。 :。     第五十!一条  违反本【条例规定不履行协助!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!义,务的由各级人—民政府责令》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!;对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?依,法给予行政》处分: 《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二条 【 计划?。。生育技术服务—人员违?章操作或者》。延误抢救、诊—治造成严重后果【的依照有关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】规定承担《相应的?法律责任 —  》 ,  第五十三条【  拒绝、阻碍人口!和,计划生育行政部【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!执,行公:务的由人口》和计划生《育行政?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!予以制?止;构成《违反:治安管理行为的【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!罚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》。刑事责任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