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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:。五章 流动人—口的计?划生育服务与—管理: ?   【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 !流动人口的计划【生育服务和管—理对象是指离开户籍!所在的旗、县、【市,、区从事务工、经】商等活动异地居住】的育龄人《员 《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四条  【流动人口的计划【生育服务和管理工】作由其户籍所在地】和现居住地人民政】府共同负《责以:现居住地管理—为主纳?入当地人口与计划】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!实行在人民政府统】一领导下由》人口和计划生—育、公安《、工商行政管理【、劳动就业、卫生、!房产管理等》有关部门综合管理的!体制 《 ?  :   ?第三十?五条  育》龄妇:。女,离开户籍所》在,地前应当《凭合法?的,婚姻状况证明和居】民身份证件到—当地旗县级》人民:政府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《部门:或者苏木乡级人民政!府、街道办事—处免费办《理婚:育证明 !    育龄妇女】。到现:居住:地后应当《向现居住地的旗县级!人民政?府人口和计》。划生育?行政部门《或者苏?木乡级人民》政府:、街道办事处—及时交?验,。婚,育证明 《 》    第三—十六条  流动【。人口现居住地旗县级!人民政府人》口,。和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或《者苏木乡级人民【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应,当及时?查验育龄妇女的【婚育:证明并告知其接【受当地的计划生育】管,理婚:。育证明不完备的【应,当要求补办》 , :    — 流动人口》现居住地的苏木乡】级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应当向流动】人口进行人》口与:计划生育宣传并【组织有?关,单位:向育:龄夫妻?提供技术服务 】    【 第三?十七条  有关部】门在办理流》动人口的居住—证、营业执》照,等,证件时应当》核查其流《动人口婚育证—明并将?核查结果通报当地人!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 ?     】向流动人《口,出租出借房屋的房主!应当配合现居住【地的旗县级人民政】府人口和计划—生育:行政部门或者苏木】乡级人民政府—、,街道办事处做—好流动人《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!作依法协助》政府做好育龄人员的!计划生育服》务和管理《工作 ? 》    与流动【人口形成劳动关系】的用人单位或—者个人应当做好被】招用的育龄》。人员计划生》。育服务和《管理:工作并接《受当地苏木乡—级人民?政府或者《街道办事处》和旗县级以上人【。民政:府人口和计划—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!检,查,。    ! 苏木乡级》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!处或者村民委员【会,、居民委员会可以同!向流动人《。口出租出借房屋的】房主或者与》流动人口《形成劳动关系—的用人单位、个人签!订协助管理协议 】 ?  ?   第三十—八条 ? 已婚育龄》流动人口在现居【住地生育第一—个,子女的应《当持有?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!婚育证明《经现居住地旗县级】人民政府人口和计】划生:育行政部门查验后】可以生?育 ?  》   已婚育龄流】动人口在现居住【地生育?第二个以上子—女的除?持有婚?育,证明外还须持有其户!籍,所在地旗县级—人,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!育行政部门核发的】计划生育服务—证经现居住地旗县】级人民政府人口【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查验后可以生育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