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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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 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!族区域自治法和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人?口与计划生育法结】合自治区实际—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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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条 户籍或者!居住在自治区行【政区域内的》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!区域内的机关、社】会团体、企业—事业组织《和,其他组织应》当,遵守本条例》
— 第》。三条 ? 自治区贯彻国家计!划,生育基本国策稳【定现行生育政—策根据自治区人口发!展状况?实,行计划生育》和优生优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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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条 ?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!社会力量采》。取综合措《。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!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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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开展人口《与计划?。生育工作《应,当依靠宣《传教育?。、科:学技:术进步、《综合服务、建立健全!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!应当与增《。加妇女受教》育和就业机》会、增进妇女健康、!提高妇女地位相结】合,
】 第五条 — 自治区人民政府】人口:和计划生育行—政,。部,门,负责全区计划—生育工作和与—计划:。生育有关的》人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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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盟行—政公署、《设,区的市人民政府【和,旗县级人民》。政府人口和计划【生育行政部门负责】本行政区域内的计】。。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!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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旗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!部门:在各自的《职责范围内制定【的经济社《会政策应当和现【行的人口与计划生】育政策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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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六条 各级!人民政府及其—人口和计划生—育行: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!在人口?与计划生育工作【中做出显著成—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!。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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