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】附则
—
:
《 第五十六条【。 :对,私房落政《中低收?入住房困难家—庭的住房保障—办法另行《制订
《
》 第五十—七条 江宁区【、,浦口区、六合区【、溧水?县、高淳《县可参?照,本细则制定》所辖区经济适用住】房管:。理规定并报市—政府备案
》
—。 : 第五十八条 【 尚未办理》销售许?可手:。续的经济适用住房】。建,设项目按照本—细则规定享受相【应费用免《收的优惠政策—本细:则实行前已经缴纳】的相关?费,用不予?退还
《。
第!五十九?条 本细则自20!08年7月1日起执!行2004》年11月《22日公布的—南京市经济适—用住房管理》。实施细则同时—废止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