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一章 总!。则 —。。 ,。     —第一条  为—。了建立和健》全本市社会》保险:制度保障退休—、患病、失业、工】伤或者患职业病、生!育人员的基》本生:活和基本权益促进经!济发展维护社会安】定根: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劳动法》和有关法律》、法规制定本条例 !     !第二条  本条【例所称社会保险包括!养老、?医,疗、失业、工—伤、生育保险—  【   ?第三条 《 本市行《政区:。域内的社会保险【基金的筹《。集、:。管理:、监督?。和社会保险待遇适】用本条例 !     》基本养?老保险和基本医疗】保险:适用于?城镇企业《及其职工国家机关】及其工?作人员事《业,单,位,及其职?工,社会团?体及其专《职人员?民办非企业单位及】其职工 】     失业保】险,适用于城《镇企业及其职工【事业单位《及其职工、》社会团体及》其专职人员(比照】。公务员制度》执行:的,除外)党政机关的】。工勤人员民办非企】业单位?及其职工 !   ?  工?伤保险?适用:于本市各类》企,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!户,及其雇工事业单位及!其职工、社》会,团体及其专职人员(!比照公务员制度执】行的除外)民—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!工 《 :     生育保险!适用于城镇企业及】其,职工事业单位—及其职工《(比照公务员制【度执行的除外)【民办非企业单—位及其职工 】     【法律:、法规对保险适用对!象另:。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【   《。。  第四条》  社会保》险实行?国家、单位、个人责!任共担社会》保险与经济发—展相适应《的原则 !    《第五条  适用本条!例,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!依法参?加社会保险履—行缴纳社会保—。险费的义务个人有享!受社:会保险?待遇的权利 !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 》 市、县(区—)人民政府劳动【和社会?保障行政部门—按,照职责划分主管【本行政区域》内的社会保》险,工作其所《属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负责具体工!作   !  社会保险—经办机构的主—要职责是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实施!。国家有关社会保险】的法律?、法规和贯彻执【行国务院以及—省、市人民政府有】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有!关规:定; 》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)》负责社会保》。险,基金的筹《集、管理、拨付和其!他业务工作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三)办理同级人】民政府及《其劳动和社会—保障行?政部门委托的其他】事宜 【     第七【条  ?财政、卫《生、审计、安全【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!部门和工《会,等组织应当按—照各自?职责和有关规定协】助实施本条例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