漯河市散煤!污染防治条》例
?。
:
?
(2》019年10月3】0日漯?河市第七届》人民代表大》。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五次会议通过 2!019?年11月29日【河南省第《十三届 人民—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三次会《议,批准)
!
《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》。
【
,
公 告
【
—
[七届]第【六,号
?
?
漯河【市散煤污染防治条】例已由?漯河市?第,七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员:会第二十五次会【议于:2019年1—0月30日审—议通过河南省—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三次会议于2【01:9年11月29【日审查批准现予【公布自2020【年1月1日起施行】
》
漯河市人!民,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:会
【
201【9年12月2—0日
!
第一条】 为了防治散煤】污染保护《和改善大气》环境质量根》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环境保?护,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!气,污染防治法河南省】大气:污,染防治?条例和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合《本市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《
第二!条 ?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!政区域?内散煤的污染—防治与监督》管理:活动
! : 本条例所称—散煤是指民用煤炭工!业用煤的污染防治与!监督管理活》动适用有关法—律、法规的规定
】
《
第三条】 , ,散煤污?染防治坚持政府主】导、部门实施—、公众参与、防治】结合、损害担—责的原则
【
—。 第四?条 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府对本】行政区域内散煤污】染防治工作负责建】立散煤污染防治统筹!协调、?长效管理和信—息共享机制》研究制定有关政策】措施明确《各有关部门散煤污】。染防治?监督管理职责并将】散煤污染防治纳入】环境保护责任制【考核:。体系予以考》核,
?
【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?在县(区《)人民政府》的领:导和有关《部门的?指导下开展》散煤污染防治工作
!
》 村(居)】民,委员会?协助做好散煤污染】。防治工作发现本区域!内的:。散煤:污染违法行》为应当?及时:。。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!部门
】 , 第《五条 生态环【。境主管部门对散煤】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!。一监督?。管理市场监》督管理、发》展和改革、工业【和信息?化,、城市管《理、交通运输、公】安等部门根据本级】人民政府《确定的职责》依法做好散煤污【染防治监督》管理工作
】
,。
:。 , ,。 第六条《 :广播、?电视、报刊》、网络等《新闻:媒体应当开展散煤污!染防治公益性宣传】加强舆论监督增强】公众散煤污染—防治意识
】。
第七条! 公民、法人【和其他组《织有权举《报散煤污染》违法行为生态环【境,。主管部门和》其他负?有散煤污染防—治监督管理》职责:的部:门接到?举报:应当及时处理—并对举报人的相关】信息予以保密;对】实名举报的应当反】馈处理结果;举报内!容查:证属实的应当—按照有?关,规,定对举报人给予奖】励
】 第八》条 禁止任何单位!。和个人擅自生产加】工、销售和使—用散煤
—
》。 经批准的—洁净型煤生产—加工、销售企业【使用的?。。煤炭和销售》。的洁净型煤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】标准;?储,存煤炭应当使用仓储!或者其他密闭措【施并:。配备抑尘设施设【备;厂(站、场)内!输,送煤炭应当采—取,密,闭、:喷淋等?抑尘措施不得造成】扬尘:污染
》
— 第九?条 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府应当】积极推进本》行政区域内集中【供热:集中供热未》覆盖的区域逐步实现!地,热、煤改电》、煤改气等清洁能】源替代全覆盖
】
【 第十条 》 市、县(区)【人民:政府应当建立健【全民用洁净型—煤购销供应机制保障!清洁能源替代未到】位地区居民基本【生活和取暖需要的洁!。净型煤供应
【
《 第十一条】 违反本条例第八!条规定销售》散煤和?不符合?质量标准《的洁净型煤的由市】场监督管理》部门责令改正没收】产品和违法所得【并处货值金额一倍】。以上三倍以下罚【款;单位《燃用散煤和不符【合,质量:标准的洁净型煤的由!生态:环,境主管?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货!值金额一倍以—上三倍?。以下罚款
》
:
:
违反【本条例第八条第二】款规定未《采取防止扬尘—污,染,措施或者防范措施】落实不?。到位的由生态—环境主管部门责【令,。限期:改正处三万元以上】十万元以下罚款;】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!整治:
! 第:十二:条 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》。府及有关部门工作】人员在散煤》。污染防治工作中滥用!职权、?玩,忽职守?、徇私舞弊的依法】给予: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。事责:任,
! 第十三条 — 漯河经济》技术开发《。区、漯河市》城乡:一,体,。。化示范区、漯河【市西城区《管委会根据市人【民政府授权》依据本条例开展散煤!。污染防治工作
!
? ? 第十四条 本】条例自20》。20年1月1日起施!行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