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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:阳市水果和水—产品市场准入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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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第一条《 为加强对水【。果和: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!督管理提高水—。果和:水产品质量安全水】平保:障人民群《众身体健康》根据中华《人民:共和国农产品质量】安全法、国务院关】于加:强,食品等产《品安全监督管理【的特别规定结—合本市?实际制定本办—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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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二条 本》。办法所称市场—准入是指对经无公害!农产品、绿色食【品、有机食》品,认证或?者经检测符合国家】农产品质量》安全:标准的水果和水产】品准予进入》市场销售的管理【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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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对,未经认证且经—检测不符合》国家:农,产品质量安全—标准的水果》。和水产品《禁止进入《。市场销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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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。三条 ? 在本市行》政,区,域内:从事水果和水产【品生产、经销、监管!的单位?和个人均应当遵守】。本办:法
! :第四条 水果和水!。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!行分级负责、分【步骤实施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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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本市城市建》成,区自本办法施行之】日起实施水》果和水产品市—场准入;《各县:(市)实施》水果和水产》品市:场准入的时间由【各县(市)政府【根据:实际情况确定并【公,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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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五条 市农业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办法的组织实—施对本市水果和水产!品市:场准入工作进—行监:。督管:理;各县(》。市、区)农业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辖—区的水?果和水产《品市场准入》工作:
— 工》商、卫生《、食品和药品监【督等有关部》门按照?各自的职责做好【水果和水产品—市场准?入的相关工》作
【 第》六条 凡进入市】场销售的水果和【水产:品必:须符合国家》规定的质量》安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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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水果:和水:产品不得销》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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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)含有国家!禁止使用的农药【。、渔药?或者其他化学物质】的;:
】 》。 (二)农药、渔药!等,化学物?质残:留或:者含有的重金—属等有?毒有害物质不符【合水果?和水产品质量—安全标准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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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【 (三)《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!、微生物《或者生物《毒素:不符合水果和水产品!质量安全标》准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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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使用【的保鲜剂、防腐剂】等材:料,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!性技:。术规:范的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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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(【五):其他:不符合水果和水产品!质量安全标》准的:
》。
: 第七》条 进入市—。场销售的水》果和水?产品的?检测应?。当遵守下列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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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一)获得》无公害农产品、【绿,色食品、有》机食品?认证的?水果和水产品—。实,行入市免检制度凭】认证证书或》者专用标志》直接进入市场销【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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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二)未【取得认证的水—果和水产品在批发市!场实行逢进必—检制度检测合—格的:准予:进,入市场销售;—直接进入农》贸市场、大型超市销!售的实行抽检—制,度检测比《例不:小于销售品种的2】0%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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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《)水果和水产品经】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检!测合格的凭有效检测!合格:证书直接《进,入市场销《售;经批发市场检】测合格的《农贸市场、大型超市!不再进行二次—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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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八条 《 销售水果和—水产品的批发市场、!农贸市场、大型【超市: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
! (!一)自建质量安【全检测?。室(检测点)或者委!托农产品质量—安全检测机构—对进场销售的水【果和水产品进行检测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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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【在显著位置设立【质量安全公示牌【每天将质量安全【检测结果进行公【示标:明每种水《果和水产品的产【地(来?源)、检测结果【等内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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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 (三)《完善检测检》验制度和《建立健全进货检【查,验收制度加强—检测检验档案—资料的管《理;
! (】四)对不符合水果和!水,产品质量安全标准】的应当?要求:销售者立即停止【销售:并向农业行政主【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!管理部?门报告
【
《 第九条 鼓】励实:行水果和水产品【包装销售对包装销售!的水果和水产—品在:包装物或《者,附加:标志上?按照规定标明产品】。的品名、产地—、生产?者,、生产日期、保质】期、质量等》级等内?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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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水果和水产品】在包装、保鲜、贮】存、运输中所使【用的保鲜剂》、防腐剂等材料应当!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!的技:。术,规范
! 属于农—业转基因生》物的产品应》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!物安全管理的有【关规:。定进:。行标志
《。
【 第十条》 宾馆、饭—店以:及学校、幼儿园【的集体食堂等—涉及公共食品安全的!单位购买水》果和水?产,品的应当索取—相关证明和销—售凭证?并登记产品名—称、数量、产地、时!间、销售《者,。地址(身份)—。等信息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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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鼓励?获得认证《的水果和水产—品的销售者对—宾馆、饭店以及学校!、幼儿园的集体食】堂等:涉及:公共:食品安?。全的:。单位实?行,集中:配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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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一条 逐步建立】水果和水产品生产、!加工、运输、储藏(!保鲜:)、销?售等各个环节登【记制度实现水果【和水产品生产记录可!查询:、产品?流向可追《踪、质量安》全责任可追究的【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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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水果和水产品生产企!业、:。农民:专业合作经济—组织应当建》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!使用农业《投入品?。的名称、来》源、用法、用—量和使?用、停用的日期【及病虫害的发生和】防治情况《生产记录应当—。保存:二年禁止《伪造生产记录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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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水果和水产品销售】者在:购进时应当索要质量!。合格证明并向购买者!出示有关质量的证】明
】 ?第十二条 鼓励发!展,产销一体《化的水果和水产品】经营:。实体支持有条件【的单:位和个人积极兴办无!公害水果和》水产品专卖》店、:连锁店建立无公【害,水果和?水,产品配?送中心完善服务网络!实行产销一体化【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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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三条 】 农:业行政主《。管部门应当按—照保障水《果和水?产品质量安全—的要求制订并组织】实施质量安》全监测计划》对,生产:中或者市场上—销售:的水果?。和,水产品进行监—督检:。查每周公布》一,次质量安全状况信】。息由当地新闻—媒体发布
【
第十!四条 农业行【政主管部门在—。水,果和水?产品质量安全监督】检,查中可以对生产、】销售的水果和水产品!进行现场检查调查】了解质量安全—的有关情况查—阅、复制《与质量安全》。。。。有关的记《录和其他《。资料对经检测不【符合农?产品质量安全标【。准的:水果和?水产品?。依法予以查封—、扣压
!。 水果—和水产品《生产者、销售者对】检测:结果有异《议的可?以在收到检测结果】后4个?小时内申请》复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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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因》。检测结果错误给当】事人造成损》害的依法承》担,赔偿责任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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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】 市、县(市、区)!政府:应当:。。加强对农产》品质量安全工作【的领导加快农产【品质量?检测体系建设逐步】建立完善农》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!络
! 市农产品—安全检测中心负责】全市水果和》水产品质量安—全,。检测检验的指导工】作对市区范围—内的水果《和水:产,。品质量安《全进行监督抽检;】各县(市、区)应】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!全检测站承担本辖】区的水果和水产品质!量安全检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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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】市、县(市、区)政!府应:当采取?措施结合本地实【际加快无公害水果】和水产品基地建设】鼓励有条件的—。涉农:。。企业和农民专业合】作社建立无公害水】果和水产品基—地申报产品认—证,推行标准化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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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水果》。和,。水产品生产者—应当严格按照—国家有关农业投入品!使用规定以及无公】害水果和《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!规程组织生产确【保水果和水产—品质量?安全
】 第十七条】 ? 鼓励?单位和个《人对:。水果和水产品质量安!全进行?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!都,有权对违犯中华人民!共和国农产》。品,质量安?全法和本办法的【。行为进行检举、【揭发和控告有关部】门收到?相关:的检举、揭发和控】。告后应?当,及,时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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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检举】、揭发和控》告经:查证属?实避免重《大损失发生》的单位及个人由市、!县(市、区)政府】给予: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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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】 对水果《和水:产,品,。。。质量安全状况—进行监督抽检不得】收取费用《抽取的样品不得【超过国务院农业行政!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!
【。 第十》九条 本办法!自2:。00:。8年:。10月1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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