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洛阳市水果!和水产品市场准入办!法 —     第一!条 : 为加强对水—。果和水产品》。质量: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!水,果和水产品》。质量:安,全水平保障人—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!品质量安全法—、国务院关于加强食!品等产?品安:全监督?管理的特《别,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 — 《  :  第?二条  本办—法所称市《场准入是指》对,经无公害农产品【、绿色食品、有机】。食品认证《或者经?检测符合国家农产】品质量安全》标准的水果和—水产品准《予进入市场销售【的管理制度 — ,。 :     —对未经认证且—经,检测不符合国家农】产品:质量安全标准的水果!和水产品禁》止进入市场销—售 : 》 ,   第三条 【 在本?。市行政区域内从【事水果和水产品生】产、经?销、监管的单位【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!办法 】    《第四:条  水果》和水产品《市场准入工》作实行分级负责、】分步骤实《施 【    本市城市】建成区自本办—法施行之日起实施】水果和水产品市场准!入;各县(市)实】施水果和《水产品市场准入的】时间由各县》(市:)政府根据实际【情况:确定并公布 —  —。   第五》条   《市农业?行政主管部门—负责本办《法的组织《实施对本市水果和】水产品市场》准入工作《进行监督管理;各】县,(市:、区)农业行政【主管部?。门负责本辖区—的水果?和水产品《市场准入工》作  】   工商、卫生】、食品和药品—监督等有关部门【按,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水!果和水产品市场准入!的,相,关工作 —   》  第六条》  凡?进入:市场销?售的水果和水产【品,必,须符合国家规定的】质量安?全标准 !    有下列情】形之一?的,水果和水产品不得销!售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含—有国家禁止》使用的农药》、渔药或者》其他化学《物质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二)农药、渔】药等化学物质—残,留或者含有的—重金属等有》毒有害?物质不符合水—果和水产品质量安全!标准的; !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含有的致病性寄生!虫、微生《物或者生物》毒素不符合水果和水!产品质量安》全标准的《。;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使用的保鲜》剂、防腐剂等材料】不符合?国家有?关强:制性技术规》范的; —。 , 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(五《),其他不符合水果和水!产品质量《安全标准的 ! :    第七条【  进入市》场,销售的?水果:和水产品的》检测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 —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一)获得无公!害农产品、绿—色食品、有机—食品认证的水果和】水产品实行入市【免检制?度凭认证证书或者】专用标志直接进入】市场销?售; ? 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)!未取得认证的水【果和水产品在—批发市场实行逢【进必检制度》检测合?格的准予进入—市场销售《;直接进入》农贸:市场:、大型超市销售的实!行抽检制度检测【比,例不小?于销:售品种的《20%; 【。   》。。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(三)水果和—水产品?经产地质量检—测机构检测》合,格的凭有效检测合】格证书直《接进入市场销售;】经,批发市场《检测合格《的农贸市场、大型超!市,不,再进行二次检测 ! ? ,    《第八条  销售【水果和水《产品的批发市—。场、农贸市场—、大型超市应当遵守!下列规定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一,。)自建质量安全检】测室(检测点—)或者委托》农产:品质量安全检测机】构对进场销售的水果!。和水产品进行检测】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二)在显著位—置设立质量安—全公示牌每天将质】量安:全检测?结果进行公》示,标明:每种水果和水产品的!产地(来源》)、检测《结果等内容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完善—检测检验制度—和建立健全进货检查!验收制度加强—检测:检,验档案资料的—管,理;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四)对不符合水果】和水: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!应当要?求销:。售者立?即停止销售》并向农业《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!。理部门?。。报,告   ! , 第九?条,  鼓励实行水果】和水产?品包装?销售对?包装销售《的水果和水产品在包!装物或者附加标【志,上按照规定标—明产品的品》名、产地《。。、生产者、生产日】期、保质期》、质量?等级:等内容 】     水—果和水产品》。。在包装、《保,鲜、贮存、运输【中所使用的》保鲜剂、防》腐剂等材料应—当,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!的技术规范 —。 :    — 属于农业》转基因生《物的产品应当按照】农业转基因生—物安全管理的有关】规定进?行标:志 :     !第十条  宾馆、饭!店以及学校、幼儿园!的集体食堂等涉及】。公共食品安》全的单位购》买水果和水产—品的应当索取相关证!明,和销售凭《证并登记产品名【。称、数量、产地【、时间、销售者地址!(身:份)等信息》   】  鼓?励,获得认证的水果和水!产品的销售者—对宾馆、饭店以及】学校、幼《儿园的集体食堂等】涉及公?共食:。品安全的《单位实行集》。中配送? ?     第】十,一条  《逐,步建立水果和水产】品生产、《。。加工、运输》、储藏(保鲜)、销!售等各个环》节登记制度》实现水果和》水产品生产记—录可查询、产品【流向可追《踪、质量安全—。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!     !。水果:和水:产,品生产企《。业、农民专业—合作:经济组织《应,当建立?。生,产记录如《实,记载使用农业—投入品的名》。称、来源、用法【、用量和《使用、?。停用的日《期及病虫害的发【生和防?治情况生产记录应当!保存二?年禁止伪造生产【记录 《   —  水果和水产品】销售者在购》。进时应?当索:要质量合格证—明并向购买者出示有!关质量?的证明 【     第【十二条  鼓励【发展产销一体化【的水果和水》产品经?营实体支持有—条件的单《位和个?。人积极兴《办,无公害水果和水产品!专卖店、连锁—店建立?无公害水果》和水产品配送—中心完善服务网络实!行产销一体化服【务 》     第【十三条  》农业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按照保障水果!和水产品质量安全】的要求制订并组织】实施质?量安全监测计划对】。生产中或者市场【上,销售的水果》和水产品进行—监,督检查?每周公布一次质量安!全状况信息由—当地新闻媒》体发布 《。。    】 第十四条》  :农业行?政主:管部门在水果和【水,产品:质量安全《监督检查中可以【对生:产、销售的水果和】水产品进《行现场检查》调,。查了解质量安全的】有关情况查阅、复制!与质量安全有关【。的记录和其他资【料对经?检测不符合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】准的水果和水产品依!法予以查封》、扣压 【  ?   ?水果和水产品生产者!。、销售者对》检测结果有异—议的可以《在收到检测结果后4!个小时内申请复检 ! 》    因检—测结果错误》。给,当事人造成》损害的依法承—。担赔偿责任 !     —第十:五条  市、—县,(市、区)政府应当!加强对农产品质【量安全工作的—领导加快农产品【。质量检?测体系建设》逐步建立完善农产品!质量安?全检测?网络 【。     市农产】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!全市水果《和水产品质量—安全检测检验的【指,。导工作对市区—范围:内的水果和》水产:品质量安《全进行监督抽—检;各县(市、区】)应:当建立农产品—质量安全检》测站承担本辖区的水!果和:水产品?质,量,安全检测《工作: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】六条   市—、,县(市、《区)政府应当采取措!施,结合:本地实际加快无【。公害水?果和水产品基—地建:设鼓励有《条件:的涉农企《业,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!立无公害水果和水产!品基地申《报产品认证》推行:。标准:化,生产 】    《水果和水《。产品生产《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!有关农业投入—品使用规《定以:及无:公害水果和水产品生!产技术操作》规程组织生产确保水!果和:水产:品质量?安全  !   第十七—条    鼓—励单位和《个人对水果》和水产品《。质量安全进行监【督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,有,权对:。违犯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农产品质量安【全法和?。本办法的行为—进行检举、》揭发和控告有关【部,门收到?相,关的检举、揭发【和,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! : :     对检举!、揭:发和控告经查证【属实避免重大—。损失发生的》单位及个人由—市、县?(市、区)政府给】予奖励 》 ?   ?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:  对?水果和水产品质【量安全?状况进行《监督抽检不》。得,收取:费用抽取的样品不得!超过国务院农—业行政主管部门【规定的数量》   】  :第十九条《    本办法【自200《8年10《月1日起施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