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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—省失:业,保险条例 — — (?2,000年《。。6月8日辽宁省第九!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:员会第?十六次会《议通过 《根据:20:01年?7月2?7,日辽:宁,省第九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》十五次会议关于【修改〈辽宁省失【业保:险条例〉的决定【修正) 《 —。 ,   ? 第一?条  为《了保:障,失业: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!其再就业《根据国务《院,。失,业保险?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!况制定本条例—。 ?   》  第二条  本】条例适用于》。我省行?政,区域内城《。。镇企业事业单—位及其职《工,社会团?体及其专职人—员民:办非企业单位及【。。其,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!。体,。工商户及《其雇工 —     本】。条例中城镇企—业事业单位》、社:会团体、民办非企】。业,单位及?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!商户统称为用人【单位 《 ,     第三!条 : 省、市、县(含县!级,市,、区下同)》劳动和社会》保障:行,政部门主管》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失业保?险工:作劳动和社会保障】行政部门按》照,规定设?立的经办《失业保险业务的机】构,(以下?简称失业保》。险经办机构)具体】承办失业保》险工作 【     第四】条  ?。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务!院社会保险费征【缴暂行条《例规定?征缴  !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失!业保险工作应当与职!业介绍、职业培训】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!结合失业人》员再就业纳入就业】工作统一《管理 —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  失业】保,。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!成 》。。   《  (一)用人单位!及其职?工缴纳的失业保【险费;? ,。  —   ?(二)失业保险【基金:的利:息;:  【  :。 (三?)财政补贴; 】  》 ,  (四《)依法纳《入失:业保险?基金的其他资金 !     第!七条  用》。人单位?按照本单位工资【总额的2%缴纳失】业保险费用人单【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!的1%缴纳失业保】险费:用人单位《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!人本:人不缴纳失业—保险费 】     第八条 ! 破:产企业应当优—先从资产变现收【益中清偿欠》缴,的失业保《险费 【     》企,业经营权或者所【。。有权变更应当清偿欠!缴的失业保险—。费未清偿的由—。取得经营权或者所】有权的一《方负责 —。 ?    第九—条  省政府建立】失业保险《调剂:金(以下《简称调剂金》)调剂金以各市依】。。法,应当征收的失业【保险:费,为基数按4%的比】例筹集由各》市按月上缴省失【业保险经办机构【在银行开设》的调剂金专户失【业保险经办》机构:按月将上缴的调剂金!转入省财政部门在】银行开设的失业【。保,险基:金财政专户 【     不!按规定?上,缴,失业保险调剂金的】省财政部门可根据省!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!的意见从失业保险】基,金财政专户中直接划!拨   ! , 第十条  省【。调剂金用于失—业保险基金不敷使】用和:就业困难的地区【的补助市《统筹:地,区失业?。保险基金不敷使用和!就业困难需要补助】时由失业保》险,调剂金调剂和—。地方财政补贴 【 : :   ?。 , 使用省调剂金【。由市劳动和》社会保?障行:政部门提出申请经】省劳动和社会—保障行政部门—会同省财政部门审】核同意后报》省人民政府》批准 【 ,   ? 省失业保险调剂金!的使用按照》失业保?险基金的支付范【。围执行 —    — 第十?一条:  失?业保险?基金用于下列支【出 ?     】(一)?失业保险金;—  【   (二)领取】失业保险金期间【的医疗补助金; 】     !(三)领取失业保】险金期间死亡—的失业?人员:的丧葬?补助金和《其供养的配偶—、直:系亲属的《抚恤:金; 【     (四)领!取失业?保,险,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!、职业介绍》的补:贴; ? 》   ? (五)国务院【规定: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!障行政部《门、省政府》报国务院批准的与】失业:保,险有关的其他费【用 【。  :  第十《。二条  失业保险】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!门在国有商》业银行开设的—失业: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!。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】。由财政部门依—法进行监督 】。    — ,存入银行和按照【国家:规定购买国》债的失?业保险?基金分别按》照,城乡居?民同期存《款利率和国债利【息计息失业保险基】金的利息并》入失业保《险,基金 —    》 失业保险基—金专款专用不—得挪作他用不得用】于,平衡财?政收支 !。    第十—三,条  失业保—险基金?收支的预算、决算由!统,筹地:区失业保险经—办机构编《制经:。同级劳?动和社会保》障,行政部门复核—、同级财政审核报同!级人民政府批准 !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《  具备《下列条件的失业【人员可以领取失【业保险金 — 《    (一)按照!规,定参加失业》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!已,按,照规定履行》缴费义务满1年的】;  】  : (二)非因本人意!愿中:断就业的; — : :  : ,。  (?三)已?办理失业《登记和求职登记【 , 《。     失业【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!金期:间按规定同时享受】其他失业《保险:待遇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:五条 ? 失业人员在领【取失业保险金—期间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停止领取失业—保,险金并同时》停止:享,受其他失《业保险?待遇 —     —(一:)重新?就业的; — ?   ?。 ,。。 (二)应征服兵役!的; 《 , :。   ?。。  (三)移居【境外的;《   】  (四《)享受基本》养老保险待遇的;】 —。    (五—)被:判刑:收监执行或者被劳】动教:养的; —  《  : (六)无》正当理由拒》不,接受有关部》门或者机构》介,绍,的工:作的; 【     —(七)?。有,法律、行《政,法,规规:定,的其他情形的—   】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用人:单位应当从失业【人员失业《。之日起?3日内为失业—人员出具终止或者】解除劳动关系的证】明,告知其按照规定享】受失:。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!将失业人员的名【单自终止《或者:解除劳动《关系之日起》7日内报失业—人员:户口所在地》失业保险经办机【构备案 !    《职工失业后》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!具的:。终,止或者解除劳—动,。关系的证明》从终止?或者解?除劳动关系之日起】30日内到失—业人员户《口所:在地失业《保险经?办机构?办理失业登》记失业保险金自【办,。理失:业登记之日起—计算 【     失业保险!金应当按月发放【失业人员凭失—。业保险经办》机构:为其开具《领取失业保险金【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!取失业保险》金 《  《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 失业人员失【业前所在《单位和本人按—照规:定累计缴《费时间满1》年不足?5年的领取》失业保险金》。的期:限,最长为12个月其中!累计:缴,费,时间满?1年的可《领取3个月的—失业保险金》累计缴?费时:间每增加1年增加3!个月的失《。业保险金;累计缴费!时,间满5年不足10年!。的从第5年开始【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!1年增加1个月的】。失业保险金领—取失业保险》金,的,期限最长为18个】月;累计缴》费时间满10年【及其以?上,的领取?失业保险金的期【限最长?为24个月 】    —。 失:业人员就业后—再次失业的缴—。费时间按重新就【业后的缴费时间计】算领取?失业保险金》的期限可以》与前:次失:业应领取而》尚未领取《的失业保《险金的期《限合并计算但最长】。不超过2《。4个:月 —。。     》第十八条  失业保!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!最,低,工资标准一定比例】确,定,失,业人:。员失业前所在—单位和本《人,累计缴费满1年不】。足1:0年: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!标准70%》发放满10年及其】以上的按照》。当地最?低工资标准80%发!放 —     》失业保险金必—须高于当地城镇居民!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】 ? ?  :  第十九条— , 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】业保险金期间—患病:就医的凭医疗费【票据可?以,向,失业:保险经?办机构申请领取【。每人每月不超过【本人:月领取?失业保险金10%】。的医疗补助金到【市失业保险》经,办机构指定医院住院!治疗的经发放失业】保险金的失》业保:险经办机《构审:核可给予《不超:过医:疗费60%的医疗补!助金失业人员—每年领取《医疗补助金最多不】超过本人年应领取失!业保险金的4—倍 : 》。  : , 女失业人员在【领取失业《保险金期间符合【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!可,一次性发给医—疗补助金医疗补助】金不低于《本人年应领》。取失业?保险金的50—% 【    《第,二十:条 : 失业人《员在领取失业保【险金期间死》亡的按照当地对在】职职工死亡的待遇】规定对其家属一次】性发放?丧葬补助金和—抚恤金?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一》条,  :。职业介绍《补贴、?职业培?训补贴按照》上,年度征缴失》。业保险基金总额的】一定比?。例提取具体提—取比:例由省人民》。政府另行规定 【 ?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二条 《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!。业保:险金期间参加—有关:部门批准的培训机】构组织的培》训所需?费用比?照同类专业培训费】标准经?失,业保险经办机构审】核后予?以职业培训补贴【 ? ,  ?。   失业人—员,在领取失业保险【金期间?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!机,构提供的求职登记】、,职业咨询、职—业介绍等项服务【经劳动和社会—保障行政部门—确认为失业人员提】供免费服务的失业】保,险经:办,机构对职业介绍【机构予以补贴职业】。介绍机构《推荐失业人员再就业!并依法签订1年【以上:劳动:合同的经《失,业,保险经?办机构审《核按:省规定的标准对职】业介绍?机构:予,以补贴? :    【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》用人单位《招用的农民合—同制工人连续工作】满1年用人》单位已为其缴—纳,失业保险《费劳:动合同期满未续【签,或者提前解除—劳动合同的》可向失?业保:险经办机构申—请一次性生活补【助月生?活补助的《标,准等同用《人单位为其年缴纳失!业保险费标准—;补助金领取期限】为连:续工作每满》1年且用人单位【累计:缴费满1年的—补助1个月但最【长不超过12个月】    ! 第二十《四条  《职工个?人或用人单位—成建制跨市转移【。失,业保险关系》。随之转迁 !     失业人员!跨市转?移的:迁出地失业保险经】办机构将其享—受的保险《。金转入迁入地—由迁入地《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!继续发放 【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五条 】 失业人员》在领取失业保险【金期间和领取失业】保险金期满仍—。未就业、符合城市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!件的由当地劳动和】社会保障行》政部门提出名单经民!政,部,门,。审核后按规定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待遇— ,    】 ,第二十六条》。  :失业人员领取—失业保?险金期满仍未就业】的其档?案,及相关的材料由户口!所在地?的劳动和社会保障】行,政部门所属的就业服!务机构负责》管理管理办法和【所需费用由省政府】另行规定 !    《 ,第二十七条 — ,。财政部?门和审计《。部门依法对失业【保险金的收》支、管理《情况进行《监督 】    各级工【会组织、企业职工】代表大会有权对缴】纳失业保《险费和?发放失业《保险金情《况,进行监?督 :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八条  失业保险经!办,机,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!预算:由财政拨付 — :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九条  违】反国:。家,和省失业保险法律法!规有关规《定按照国务院—失业保险条例和社】会保险费征》缴暂行条例的—规定进?行处罚 】     实施【。行政处罚按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!政处罚?法的有关《规,定执行? 《     第【三,十条  本条例自】2,000?年,9月:1日:。起施行1《993年9月27】日,辽宁省第八届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四次会》议通过的辽宁省城】镇企业职工待—业保险条《例同时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