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?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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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七条 本省】。通过职工基本养老保!险和城乡《居民基本养老—。保险等制度依法保】障老年人的基本【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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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省、市、县人民!政府应当《确保为参加养老保】险的老?年,。。人按时?足额发放养老—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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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 ! 本省通过》职工基本医疗—保险和城乡居民【基,本,医疗保险等制—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!基本医疗需求—。医疗:保障主管部门—制定城乡医疗保障办!法时应当充》分考虑?老年:人的实际情况—给予:老,年人适当照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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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。享受最?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!和,符合条件的低—收入家庭中的老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】基,本医疗保险所—需个人?缴费部分由》政府给予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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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十九条 【省、市、《县人民政府应当健】全,和完善社会救助制】度,依法对?老年人给予基本【生活、医疗、居【住或者其他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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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条 省、】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应当建?立,老年人长期》护理保障制度—对独生子女伤—残死亡家庭的老【年人和生《活不能自理》、经济?困难: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!。程,度给予护理补贴或】者为其购买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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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居民委《员会、村民委—员会针对所在社区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、!无子女家庭定期进行!心理疏导和情感【慰藉:
— 省、市、县!。人民政府应当组【织开展?免费培训普及—照料失能、失智等老!年人的?护理知识和技能【
! 省、市《、县人民政府应当制!定,政策支持、引导【和鼓励商业保险企】。。业开展针对老年【人的人身《健康:保险、长期护理保险!。、人身意外伤—害保:险等相?关,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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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第二十一条 】 省、市《、县人民《政府:对八十至八十九周岁!低收入老年人—按月发放高龄津【贴并根据当地经【济,社会发展水平逐【步放:宽发放范围、—提高:发放: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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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!级人民政《府对九十周》岁以上老年》人按月发放》高龄津贴并根据【当,地经济社会》发展水平《逐步提?高发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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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【经济困?难的:老,年人省、《市,、县人民政府应【。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!补贴并根据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!时调整补贴标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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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》二条 市、—。县人:民政府及其住房城】乡建设?等有关部门在实施】公共租?赁住房等住房—保障制度时应当优先!。保障符合条》件的:老年人;进行危【房改造时应当优先】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!人
! 省?、市、?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!有关规?定对符合条件的老年!人承担取暖面—积内的供热费用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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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老年人的《产权房被《征收、征用》需要安置的相关单】位应当?照顾:其优先选《择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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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三《。条 省、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!老年人扶助制度符合!农村计划生》育家:庭奖励扶《助和计划生育—家庭特别《扶助条?件,的老年人应当—全部纳入扶助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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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独生】子女死?。亡或者伤残的—。老年:人家庭在特别扶助】金发放?上,应当予以《照顾;对生活不能自!理,的,农村计划生育家【庭老年?人应当按照规定提】供,。适当补助《
! 第二十四》条 市《。、县人?民政府应《当为符合《下列条?件并具有我省户籍】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基!本殡葬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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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一)享受》定期定?量抚恤和《生活补助待遇的优】抚对象;《
! (二)】享受:特困:人员救?助供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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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。 (三)—享受:最低生活保障—的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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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四?)属于计划生—育,特殊家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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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市、县人民政府可!以根据本《地区:经,济,社会发展水》平不断扩大老年【人基:本殡葬免《费服务?对,象,和,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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