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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三章 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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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十七条 !本省通过职工基本养!老保险?和城乡居民基—本养老保险》等制度依法保—障老年人的基—本,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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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【、市:、,县人民政《府应当确《保为参加《养,老保险的老》年人按时《足额发放《养老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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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八条】。 本?省,通过职工《基本:医,疗保险和城》。乡居民基本医疗保】险等:制,。度依法保障老年人的!基本:。医,疗需求?医疗保?障,主管:部门制定城乡医疗】保障办法时应当充】分,考虑老年人的实际情!况给予老年人适【当照:顾
【。 享受最【低生活保障的—老年人和《符,合条件的低收—入,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!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!险所需个《人,缴费部分《由政府给《予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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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九条 省!。。、市、县《人民政府应》当,。健全和完《。善,社会救助《制,。度,依法:对,老年人给予基—本生活、医疗、居住!或者其他《救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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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条【 省、市、县人民!政府应?当建立老年人长期】护理保?。障制度对独生—子女: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!人和生活不能自【理、经济困难—的老: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!。给予护理补贴或者为!其购买?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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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—。民委:员会、村民委—员会:针对所在社区独【生子女死亡》。家庭、无子女家【庭定期进行心理【疏导和?情感慰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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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省、市、县人【民政:。。府应当组织开—展免费培训普及照】料失能、失智等老年!人的护理知识和【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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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省、市、【县人民政《府应当制定政策【支持:、,引导:和鼓:励商:业保险企业开展针】对老年?。人的人身健》康保险、长》期护:理保险、人身意【外伤害保险等相【关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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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【 省、《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对八十至《。八十:九周岁低收入老年】人按月发放高龄津】贴并:。根据当地经济社【会,发展水平逐》步放宽发放范围、】提高发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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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县级人民政》。府对:九,十,周岁以上老年人按】月,发,放高龄津贴并根【据当地经济社会发】展水平?逐步提高发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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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经济《。困难的老年人省、】市、县人民政府应当!。逐步给予养老服【务补贴并根据经济社!会发展?水平适?时调整补贴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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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【市、县人民》政府:及其住房城乡—建设等有《。关部门在实施公【共租:赁住房等《住房:保障制度时》应当优先保》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!;,进,。行危房改造时应当优!先,帮助符合条》件的老年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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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。 省、市、》县人民政府》应,当按照有关规—定对: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承!担,取暖面积内》的供热费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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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—年人的产权房—被征收、《征,用需要安置的相关】单,位应当照顾其—优先选择楼》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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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【三条 省、市、】县人:民政府?。。应当建立《和完善计划生育【家庭老年《人扶助制度符合农村!计划生育《家,庭奖励扶助和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】扶助条件《的老年人应》当全部纳入》扶,助范: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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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独!生子女?死亡或者伤残—的老年人家庭在特别!扶助金?发放上?应当予以照顾—;对生?活不能自理的—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!年,人应当按照规—定提供适当补—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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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四条 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应当为符!合下列?条件:并具有我省户籍的老!年人免费提供—基本殡葬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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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一)《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!生活补助待》遇的优抚对象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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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: (二)享受特困人!员救助供养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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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)享受最—低生活?保,。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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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【)属于计《划,。生育特殊家庭的【
— : 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可以?根据本地区经济社】会,发,展,水平:不断扩大老年人基本!殡葬免费《。服务对象和服—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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