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社!。会保: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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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十七:条 ?本省通过《职,工基本养老保险【和城乡居《民基本养老》。保险等制度依法保】障老年人《的基本生活
】
省】、,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应当确保【为参加养老保险的老!年人按时足》额发放养老》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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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—。。八,条 本省通过职】工基本医疗保险【和城乡居民》基本医疗《保险等制度依法【保障老年人的基【本医疗需求》医疗保障主》管部:门制定城乡医疗【保障办法时应当充】。分考虑老《年人的?实际:。情况给予老年人适当!照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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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享受?最低生活保》障的老年人和—符合:条件:。的低收入家庭—中的老年人参加城】乡居民基本医疗【保险:所需个人缴费部分】由,政府:给予:补贴:。
】。 第?十,九条 省、市、】县人:民政府应当健—全和完?善社会救助制—度依法对老年—人给予基本》生活:、医疗?、居:住或者其《他,救助
》
【第二十条 省【、市、?。县人民?政,府应当建立老—。年人长期护理—保障制度对独生【。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!老年人和生活不【能自理、经济困难】的,。老年:人根:据其失能程度给予】护,理补贴?或者为其《。购买服务
】
: 居民—委员会、村民—委员会针对》所在社?区独生子女》死亡家庭、》无子女家庭定期【进行心理疏导—和情感慰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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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省、市、县人民政府!应当组织开展免费培!训普及照料》失能、失智等老年人!的护理知识和—。技,能
》
—省、市、《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!政策支持、引导和】鼓励商?业保:。。险企业开展》。针,对老年?人的人身健康—保险、长《期护理保险、人身】意外伤害保险等【相关业务
》。
【 , 第:二十:一条:。 省?、市、县人民—政,府对八?十至八十九周岁【低收入老年人按月发!放高龄津《贴并根?据当:地经济社会》发展:水平逐步放宽发【放范围、提高发【放标准
】
: , 县级《人民政府《对,九十周岁以上—老年人按《月,发放高龄津贴并根】据当地经《。济社会发展水平逐】步提高?发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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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对《经济:困难的老年人省、】市、县人民》政府应当逐步—。给予养老服务补【贴并根?据经济社会》发展水平适》时调整补贴标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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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及其住房【城乡建设等》有关部门在实施【公共租赁住房等【。住房保障制》度时应当优》先,保障符合条件的【老年人;进行危【房改:造时应当优先帮助符!合条件的老年—人
【 省、市、县!人民:政府应?当按照有关规定对】符合条件《的老年人承担取暖】面积内?的供热费用》。
— , 老年人—。的产权房被征—。收、征用需要安【置,的相关单位应当照顾!其优先选择楼层
】
— 第二十三条】 省、市、县【人民:政府应当《建立和?完善计划生育—家庭:老年人?扶助制度符合农村计!划生育?家庭奖励扶》助和计划《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!件的老年人应当【全部纳入扶助范围】
】 对独生子女死】亡或者伤《残的老年人》家,庭在特别《扶助:金发放上《。应当予以照顾—;对生活《不能自理《的农村计划生育家】庭,。老年人应当》按照:。规定提供适当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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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四条 市、县人!民政府应当为符合】下列条件《并具有我省户籍的】老年人免费提—供基本殡葬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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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,)享受定期定量【抚恤和生活补—助待遇?的优抚对象;
】
,
! (二)享受【特困人?员救助供养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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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: (三)享受】最低生活保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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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四)属于计划生育】特殊:家庭的?。
】 市、县》人民政府可以根据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!水平不断扩大老年人!基本殡葬免费服【务对象和《服务项目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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