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六章 奖励与处】罚
!。 , :。 第十八条 【。对模范执行价—。格法规和《政策的单位和个【人以及举报、协助】查处价?格,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!由物价管《理部门给予表彰或奖!励
】 , 第十九》条 对《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!规,。定的由价格检查机构!或法律、法》规,规定的?部门根据情节轻重】给予警告、通—报批评、责令—改正并退回非—法所:得无法退回的予以没!收并按下列规定处以!罚,款 (一)对—第(一)、(六)项!行为处以100【0元至3《000元《罚款; (二)对第!。(四)项行为处以】10万元以下—罚款; (三)对第!(五)项《行为按国家》关于商品和》服务实行明》码标价的规》定及其实施细则处以!。罚款; (四)对】其他各?。项行为处以非法所】得,1至:5倍罚款《 对前款所》列的同一违法—行为不得重复处罚】 对第?一款所列违法行为】。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可以《吊,销营业执照 对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】。。的可以由价格检【查,人员当场处》罚也可以由价格检查!机构委?托群众?性价格检查组织当场!处,以1000》元以下罚款 (一】)事:。实清楚、情节简【单、易于定》性的价格《违法案件;》 (二)无固定经营!场所的?经营者或《者集贸市场摊—贩的价?格违法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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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条 —。对违反本条》例第十?。七条规?定的由财政、物【价管理部门依—照各自职责》根据情节轻重给予】警告、?通报批评撤销—收费项目、调整收】。费标准、《吊销行政事业性【收费:许可证?、责令退回非法所得!无法退回的予以没】收并处以非》法所:得,1倍以下《罚,款
】 : 第二?十一条 《 对违?反本条例的直接【责任人员和主管负】责人员?由价格检《查机:构根据?情节轻重处以30】0元至100—0,元,。罚款 对直接—责任人员和》主管负责人员的罚】款由:其所在单位代缴【后从本人工资中【扣还
】 第二十二条! 对拒绝、阻【碍物价?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!务的由公安机关依】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!安管理处《罚条例?的有关规定处罚;构!。成,犯,罪,的由司?法机:关依:法,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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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三条 当事人】对行政处罚决—定不:服的可以依法申请】复议或提起诉讼【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!起诉又不执行处【罚决:定的:作出处罚《决,定的机关《可以申请《人民法院强制—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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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!条 对《。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处!罚决定或《复议决定的价格【检查机构可》。。以按照规定通知【其开户?银行:协助划拨;没—有银行账户或—账户内没《有资金的《。可变卖其相应价【值的商品、财物抵】缴罚没款 对拒【不缴纳或者逾期【。缴,纳罚没款的》自被处罚者》收到处罚决定—之日起满15天【后按日加收1%【滞纳金
! 第二—十五条 实施罚】没必须使用》省财:政部门?统一印制的》罚没票据 第二十】六条: 罚没款和没收物】品的变价款全—。部,上缴:同级财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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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《十七条 》价格检查人》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!、徇私舞弊、—玩忽职?守的按人事管—理权限给予行政【处分:。;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机关依?法追究刑事》责任;?对公民、法人和其】他组织造成损害的依!法进行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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