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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行政【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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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七条 省!、市、?县人民政府物价管】理部门是价》。格,监,督,检查的主管部—门其所属《的价格检《查机构按国家和省】规定的管辖分工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:价,格监督检查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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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八条 !价格检查机构—具有下列职权 【(一)进入被检查单!位或个人的经营【、办公场所实施【检查; (二)查】阅或调阅被》。检查单位或个—人与价格有》关的报表、》帐簿、票据、文【件等数据; (【三)向价《格违法案件当事人】、有关单位或—知情人进《行调查抄录、复印】有关证?据材料必要时可以】采取拍照、录音、录!像等方式取证; 】(四)必《要,时,可暂时封存、扣留或!变卖与价格违法案件!有关的物品》;, (:五):法律:、法规赋予的其他职!权 价格检查人员执!行职:务应当两人》以上参加着统一标】志、出示价格检查】证依法?办案:文明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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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!条 财政、税务、!工商、技术监督、审!计,、公安、监察等行政!管理部门《和银行?应当按各自》职责配?合价格检查机构【查处价格违法行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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