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辽宁省工—。资支付规定 【 【 辽宁省工》资支付规定业经20!06年8月25日】。辽宁省第十》届人民政府第62】次常务?会,议审议通《过现予?公,布自:2,006年10月1】日起:。施行 —    【 第一条  —为,了保护劳动者—获得:劳动:报酬:的,权,。利规范用《人单位的工》资支付行《。为维:。护和谐的劳动关系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劳动法?。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我省实《。际,制定本规《定 《    — 第二条  我【省行政区《域,内的各类企》业、个体经济组【织、民办非企—业单位(以下—统称用人单位)和】与之形成《劳动关系的劳—动,者适用?本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—国家机关、事业单】位、社?会团体和与之建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】劳动者依照本—。规定:执行  ! ,  第?三条  省、市、县!(含县级市、区下同!。)劳动和社会—保障行?政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用人单位的!工,资支付管理工作 】  —   建《设、财政、税—务、人事、工商行政!管理、经济》综合管理等有关【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做好工资支付【管,理的有关工作 【 《     第四【条  工会组—织依法对用人—单位的工《。。资支:付进:行监督有权对用人】单位的?工资支付《违法行为予以纠【正或者?向政府及其有关部】门提出建议》并为劳动者依法维】护获得劳动报—酬的权利提供支持和!帮助 》     【第五条  任—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!举报用人《单,位,的工:资支付?违法:行,为 —  :。 ,  政府鼓励、【支持并依法保—护新:闻媒:体对用人单》位的工资支付—行为:实施舆?论监督 — ?    《第六:条  省、市劳【动和社?。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!当根据本行政区域】经济社?会发展水平和劳动】力供求状况等—。因素定期制定和【发布工资水平宏【观,调控政策 》 :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用人—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政!。府,有,关工资?水平宏观调控—政策结合劳》动力:市场:价位和本单位—。经济效?益经:与工会组《。织或者劳动》。者集体协商,确定本!单位的工《资水平 】   ?  :第八条?  用?人单位应《当根据?本,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!情况、当地政府发】布,的工资指导线、【工资:指导价位和本地区】、行业的劳动—者平均?工资水平逐》步,提高劳?动者的工资水平 】 ,    【 第九条  用人】单位应当依法制【定,本单:位的工资《支付制度《并向本单位》全体劳动者公布【 : ,    — 工资支付制度主】要包括下列事项 ! ?     (一【)工资支付的项【目、标准和形式;】 —。    《(二)工资支—付的周期《和,日期; !    (三)【加班工资《计算基数;》。 《  ?   (四)工【。资扣除?。事项; 《 》 ,。   (五)特殊情!况下的工资支付; ! 》  :  (六)》。。有关工资《支付的其他事项 】 :    — 第十条  用人】单位与?劳动者应当在—劳动合同中约定工】资标准工资标—准,根据劳?动者所在岗》位或:者所从事的》。工作确定 】    》 第:十一条  用人单】位应当?凭劳动和社》会保障行政》部门核准的工资总】额使用手册在其开】立的:银行基本存》款账户支取工资性】现金 【。     第十二】条  ?用人单位应当以法】定,货币支付工资不得】以实物?、有价证券等—代替:货币支?付 —。。  :   用人单—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!期,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!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!应当提前在》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!。。资   !  第十三条 【 用人单位应—当自用工之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】资   !  第十《四条  《用人:单位可以以》小时、日、周、月为!周期支付工资按【完成一定工作任务】计发工资的应当【在工作任《务完成的《当日支付《劳,动者工资《 》 ,    用人—单位应当至少每【月向劳?动者支?付一次工资 】     第十!五条  用人单【位必:须书面记录支—付劳:动者工资的数额【。、时间、领取者姓】名并保存《两,年以上备《查劳动?者有权查《询和核对本人—的工资支付情况 】     !用人单?位可以将工》资,直接支付给》劳动者本人也可以】委,托银行代发 — 《     》用人单?位必须向劳》动者提供一》份本人工资清单工】资清单?必须与实际支付的工!资相符? :。。    【 ,第十六条 》 用:人,单位直接向劳动【。者本人?支付工?。。资的应当办理签【收手续劳动者本【人因故不能领取【工,资时:可以:委,托亲属或者他人【。代领 】。    用人单【位,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!应当:在约定的《日期将劳动者的工资!足,额,存,入,其本人账《户受托银行在—工,资支付中发生劳动】者不能按时领取【工资或?者工资数额差异等问!题由用人单位负【责与受托银行协【调解决 【 :    《第十七条《  实行年薪—制或者按考核周【期计发工资的用人】单位应当每月—。按不低于当地最【低,工资标准《预付劳动者工资年终!或,者考核周期届—满时结?算 《 :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:。劳动:者与:用人单位形成劳动】关系后在试用、实习!期间:提,供正常劳动》的用人?单位支付《的工资不得低于当】地最:。低工:。资标准 】  :   第十九条【  :用人单位《不得随意扣除—劳动:。者工资?    ! 除法律、法规【规定可以代》扣劳动者《工资的事项》外用人单《位扣除?。劳动者工资应当符合!集体合同、》劳动合同的约定【或者本单《。位依法制定的—规章制度《的规定每《月扣除的部分—不得:超过劳?动者当月工资—的20%;扣除后】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!最低工?资标准 —。     【第,二十条  用人【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!法终止、《解除劳动合》同的用人单位应当】一次:付清劳动者工资 】     !第二:十一条  除实【行不定时工作制【。的以外用人单位安】排,劳动者在法定标准】工作:时间以外工》作的应当按》照下列标准支—付劳动者加班工资】 —  :  (一)延长工】作时间的,按照不】低于劳?动者本人小时工资】基数的1《50%支付》。; ?     】(二)?休息日工作不能【安排同?等时间补休的—按,照不低于劳》动者本人日工资基数!或者小时工资基数】的2:0,0%支付; — :    — (三)法定节假】日工:作的,按照》不低于劳动》。者本人日工资—基数或者小时工资】基,数的30《0%支付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《。二条  计算—加班: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!资基数和休假期间】的工资?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!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!资标准确定;劳动】合同没有《约定:的按照集《体合同约《定的加班工资—基数以及休假期【间工资标准确—定;劳动合同—、集体?合同均未约定—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!常工作应得的工资确!定 :。 , ?     依照前款!规定确定《的加班?工资基数《以及假期工资不【得低于当地最低工】资标准 【     第二十!三,。条  实行计件工】资制的用人单—位应当科学、合理地!确定劳动《定额和计件单价并】予以公布劳动者【在完成?计件定额任务后【用人单位《安排加班的应当分别!。。按照不?低于计件单价的15!0%:、200《。%、3?00%支《付加班工资》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四—。条  实行综—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!用人单位在综合计】算工时周期内—应当按照《劳,动者实际工》作时间计算》其工资劳动》者实际?工作时间总和—超过法定工作时间】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!时间应当按照本【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!    】 第:二十五条  —实行非全《日制工作时》间,的用人?单位应当实行小时】。工资制?小时:工资:由用人单位与劳【动者协商《确定但不《得低于当地非—全,日制:就业劳动者的—小时最?低工资标《准   ! , 第二十六条  】劳动者在依法—享受年休假、探亲】假、婚假《、丧假等《休假期间用人—单位应当支付工【资, ?     【劳,动妇女节、》青,年节等部分公民节日!期间用人《。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!或者参?。加节日活动的应当】视同:其提:供正常劳动予以支付!工资;劳动者照常】。工,作的不支付加班【工资 《  》   ?第二十七《条  劳动》者在事假期间用人】单,位可以不支付其【工资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【八条  劳动—者患病或者非因工】负伤:停止劳?动的:在规定的医疗期内】用人单位应》当根据劳动合—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!定支:付病假工资但—不得低于当地最【低工:资标准的80—。% 《 ,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九条  劳—动者因工伤或—。者患职业《病停止?工作的停工留薪期的!工资:支付依照国》。务院工?伤保险条例》的规定执行 —。 ,  》   ?第三:十条  《劳动者因生育或者】计划生育《。手术休?假期间其《工,资,待遇依照辽宁省人】。口与计划生育条【例的:规定执行 — 《。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一条:。 , 劳动者在法—定工:作时间内依》法参加?下,列社会活动期—间用人单位应当视】同,。其提供?正常:劳动予以支》付,工资  !   (《一)依法行》使选举权、》被选举权的活—动; 】  :  :(二)人民代表大】会代:表履行职《务的活动; 】  《  : (三?)以本单位劳动者】代表身份参》加本单位的集体协】商活动; 【。  《   (四)—。工会基层委员会依】法开展工会》活动:; ? 《  : , (五)人民法院】通知出庭作》证; 》   》  (?六):义务献血、参加民】兵组织训《。练或者预《备役训练; 】     (七!)宪法、法律规定】的公民应当履行义务!。的其他活《动 【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二《条  ?劳动者经单》位批准参《加脱产、半》脱产学习《、进修、培训的【其工:资待遇?由用人单位与劳【。动者协商《确定 》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十三条  —劳动者?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!或者拘?役、有期徒刑适用】缓刑的或者被假释、!监,。。外执行、取保候【审的在?此期:间用人单位》未与其解除劳动【。合同劳动者继续在】。原单位正常》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!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!者本单位依法制定的!规章制度执行— 《。。     劳动】。者被依法判处拘役】以,上刑罚或《者被依法采取—限制人身自由的强】制措施以及受到限制!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!的,用人单位不支—付,其,被限制人身自由期】间的工资 》 : :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四条 — 用:人,单,位因生产《经营困?难暂时无法按时支】。付工资的经与工会组!织或者劳动者—代表协商一致后可】。。以按照协商的日期支!付工资除实施改制】的用:人单位外延期支付工!资不得超过30日】超过3?0日的应当向当地】劳动和社会保—障,行政部门《备案: —    实施—改制的用《人单位改制前拖【欠劳动者工资的必】须在改制方案—中明确支《付被拖欠工资—的时间和数额— ,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用人单位停工、】停业在一个工资【支付周期内》的应当按照》合同:约定的?标准支付劳动—者工:资,;超过一个工资支】。付周期的可以—根据: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!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!准支付劳动者—工资劳动者提供了正!常劳动的《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!当地最低工》资标准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!六条  用》人单位解除劳动关】系的决定被劳动争议!仲,裁,委员:会或:者,人民法院《依法裁决撤销或者判!决无:。效的应?当支:付劳:动者被违法解除劳】动关系期间的—工资:其工资标《准,为,本市同期在岗职【工的平均工》资;劳动者本人【工资高于《本市同期在岗职工平!均工资的按照劳【动者本人前12【个月的平均正常【工作:时,间,。工资计算 ! ,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七条  用》人,单位:破产、终《。止或者解散的经依法!清算后?的,财产应?当,按照有关规定—优先用于支付—欠付的劳《。动者工资和社会【保险费 —。    — 第三十八条 【 用人单位有下【列情形?之,一的劳动者有—权向:劳动和社会》保障行政《部门投诉《、举:报 【 ,。   ?。(一)未《按劳:动合同或《。。者,集,体合同?约定支付《工资的?; ? ?。  :   (二)—以低于当《地最低工资》。标准支付《工资:的; ? 《    《 (三)《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!资的; 】     》(四)以实》物,、有价?证券:等,代替:货币支付工》资的; !    (五)违】反本:规定的其他情—。形 》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?九条  劳动和社】会保障行政部门【应当向?社会公布投诉、举报!电话完善《投诉:、举报处理制度【和案件查处督办【制度:。 》。     第四【。十条  劳动和【。。社,会保障行政》部门对于拒》不纠:。正,无,。故拖欠或者》克扣劳?动者工资行为的用】人,单位应当记录在案】。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!系统及时向社—。会发布其不》良用工信用记录【公,。告同时通《报税务?、海关、银行、工】商行政?管,理、:招投标机构》等,有关单位对用工信】用不良记录被公告的!。用人:单位政府及有—关部门不得授予该用!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!。人,或者负责人任何荣】誉称号 — ,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一条  农村进】城务工劳动者集中的!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!动和社会保障—行政部门《。的书面通知定—期向其报《告用工和工资支【付情况 《。     !第四十二条  对发!生过无故拖欠—劳动:者工资行为的用【人单位实行工资保】证金制度 !     发生过】无故拖欠劳动—者工资行为的建筑】施工企业必须在【建设工程《开工前按照工程【合同价款的一定比】例,在,规定日期向银行专户!预存工资保证—金  】   发生过拖【。欠工程款的建筑开发!企,业必须在开》发新项目《前提供担保 !     工【资保证金和工—程担:保制度的具体实施】办法由省劳动和【社,会保障行《政部门、省建设行政!部门等?有关部门制定报【省政:府批准后施行 【 ?  ?   第四十三条】  劳动和社会【保障行政《。部,门查处无故》拖,欠工资或者克扣【工资:案件时用人单位和劳!动者都不能对工【资数额举证的可以】参照该用人单位同】岗位劳动者的平【。均工资或者本市在岗!职工的平均工资【水,平按照有利于劳动】者的原则认定工资】。数额: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四】条,  劳动者》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!资支付发生争议的】可以向本单》位劳动争《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!解当:事人:一方也可以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】员会申?请仲裁对《仲,裁裁决不《服的可以依法向人】民法院提起诉讼【。 ? :。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五条:  用人单位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劳动和?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!。令限期改正;逾, !期不改正的》处5:00元以上》。1000元以—下罚款 !    (》一)未制定》工资支?付,制度或者工资制度】。未向劳动者》公布的; 》 ?     (二】)未向劳动者—本人提供《工资支付清单—的; 【     (三)未!。。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!册支取?工资的; 【 :   ?  (?四)未按规定保存】工资:支付凭证《的  】  : 第四十六条 【 用:人单:位克:扣或者无故拖欠工】资,或者支付劳动者的】工资低?于当地最《低工资标准的由劳】动和社会保》障行:政部门责令》限期足?额支付劳动者工资;!逾期不支付的责【令用:人单位按照应付金】额的5?0%以?。上1倍以《下的:标准计算向劳—动者加付赔偿—金   !  第四十七条【  :用,人单位未《按规定缴纳工资保】证金的?由,劳动:和社会保障行政【。部门处10》00元罚《款劳动和社会—保障、建《设等有关行政部门】可以依法采》取行政措施或—者,申请人?民,法,院强制执行 !  ?   第四》十八条  》用人单位《抗,拒、阻挠《劳动:和社:。会保障行政部—门监督检查》或者不按其要求报】送书面材《料隐瞒工资》支,付事实出具伪证或者!。隐,。匿、:毁灭证据的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!政,部门依照国务院劳】动保:障监察条例的有关】规定处罚《 《     第四】。十九条?  用人单》位无故拖欠工资【致使劳动者难以【追偿其工资而引发】严重影响公共—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!关对用人《单,位法定代表人或【。者负责人依》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!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【第五十条  劳动者!或者:用人单?位对劳动和社会【保,障行:。政部门作出的行政】处理决?定或者行《政处罚?决定不服的可—以,依法申?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!行政诉讼用人单【位逾期既《。不申请?。。复议也不提起—诉讼又不履行处【理决定或者》处罚决定的由劳动和!社会保障行》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!强制执?行 :。     !第五:。十一条 《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!有关:行,政,部门工作人员对符合!受,案条件的举》报不予受理或者发】现工资?支付违?法行:为不:予查:处以及有其他滥用】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玩:。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;—有犯罪嫌疑的移交】司法机关依法处【理 : 》    第五十【二条  本规定【下列用语的》含义:  【   (一)—正常劳?动是指劳动》者,在法定工作时—间或者依法签订【的劳动合《同约定的工作时【间内履行了劳—动义务?。 : 《 ,  : (二)《克扣工?资是指除本规定【第十:九,条规定的情》。形外用人单位对于提!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!者不支付工》资(:含加班工资下—同)或者未足—额支付工资的—行为 ? ?  ?   (三)无故】拖欠工资是指除自】然灾:。害等不可抗力和【。实施改制的用—人单位外用》人单位延《。期支付工资》超过30日的行【为  】   (《四)工?会组织是指》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!工,会组织及《。其上级?。工,会组织 》 《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三条 》 劳动?。者的日工资按国【。家工时?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!均工作时间20【.92?天折算小时工—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!时计:算 —  :。   第五十四【条  本规定—自200《6年10《月1:日,起,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