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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章 基本》养老保险《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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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【一条 社会保险经!办机构应当为职工】建立基本养》老保险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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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【条 基本》养,老保险?个人账户应当记入下!列项:。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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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一)职工个人】。缴,纳的基本《养老保险《费,;
【 (!。二,),企业缴纳的基—。本养老保险费—中按照规《。定应划转的部分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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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三)—按照规定应当—记入的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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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企业和职工》个人按照规定—足额:缴纳:基本养老保险费的(!一)、(二)项之】和,应为职工本人缴费】基数的1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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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二十三?条 职《工跨统筹范围变更劳!动关系的在》办,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!时其个人账》户储存额应当随【之转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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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职工《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!龄前个人账户储存额!不得支取法》律、法?规,另有规?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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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职工》、,离退休人员死亡其】个人账户储》存余额中的》个人缴费部分可【。依法继?。承
】 :。 第二十四条 基!本养老保险个—人账:户储存额按照国【家规定计算利息并按!年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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