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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辽宁省病媒》生物预防控制管理】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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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一条 为了预】防、控制病媒生【。物对人体健康造成】的危害防《止疾病?传,播改:善环境和《提高生活质量根据】辽宁省爱国卫生【管理条例(以下简】称条例)《和其他有关规定【结合我省《实际制定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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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本!办法所称病媒生物】是指传播人》。类疾病和威胁人类健!康的蚊、蝇、蟑螂】等卫:生害虫和鼠》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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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【我省行政区域内【的一切单位和个【人必须遵《守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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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!遵循预?防为主群众治理【与专业治理》、集中治理》与日常治理相结合】。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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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:条 : 省、市、》县(含县级市、【区下:同)爱国卫》生运动委《员会(以下》简称:。爱卫:。会)领导、协调本行!政区域病媒生—物,预防控制工作—
! ,承担:。。本级爱卫会日常【工作的?部门(以下》简称爱卫会工作【部门)负《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!的具体?工作其他有关—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病!媒生物预防》控制:有关的?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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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病媒生》。物密度控制标准由省!爱卫:会制:定、调整《并公布?
【 病媒生物密度!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!负责监测疾病预【防控制机构》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!范定期进行》病媒生物区域—性监测并将监测【结果报告爱卫—会工作部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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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】。条 医院、宾馆、!机场、港口、火车】站、长途汽车—。站等人员集中的场所!和食品生产经营单】。位、建筑工地、【农贸市场、废品【收购站、垃圾—转运站、垃圾处理场!。、粮库等易招—致或者孳《生,病媒生?物的场所应当建立】健全病媒生物预防】控制:。制度设置病媒生【物防范和消杀设施】并指定人《员,负责病媒生物的【预防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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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: 卫生行政部【门在审批食品—生产经营、公共【场,所,卫生许可证时应当将!病媒生物预防—控制:情况作?为,审批:条件之一对》防范:。、消:杀设施?不完备和病媒生【物密度超过》控制:标,准的不得发》放卫生许《可证
】 第九条【 :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:。道办事处《、居(村《)民委?员,。会应当按照爱卫会】的部署组织单位和居!(,村)民开展病媒生】物消杀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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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单位和居【(村)民必须参加】所在区域统一组织的!病媒生物消杀活动消!杀活动所需的—药物、器械》由当地爱卫会—提供发生的费用【除城市公共区域【(含居民公用—。楼道、院《落):和村民住《宅、院落由各—级人民政府分别【承担外?其他区域由受益【者承担具体承担办法!由省财政部门会同】省爱卫?会工作部门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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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一条 城区内的!单位和居民应当采】。取措施控制》本单位管《。理,范围内或《者住宅内的病媒生物!密度无力控制—的可以委托》病媒生?物消杀服务单—位进行消《杀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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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病媒生》物消杀服《务单位?。。应当与委托单位【或者个人《签,订合同服务》质量未?达到合同要求的应当!承担约定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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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,。第十二条 病媒】生物消杀《服,务单位?应当具备下列—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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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一)有固—定的办公场所和库】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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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二)有健全的服【务质:量、:安,。全管理制《度;
! 【(三)?有,中级:以上职称的》卫生专业技术人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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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四《。)从业人《员具备?相应专?业知识并经爱卫【会工作部《门考核合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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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所!用的消杀药物、【器械符合《规定的要《求
】。。 第十三—条 病媒生物【消,杀服务单位应—当经所?在地县爱卫会工作部!门,审核批准爱卫会【工,。作,。。部,门对符合本办法【第十二条规定的单位!应当在10》日内予以批准—;不予批《准的应?当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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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病媒生物消杀服!务单位必须经工【商行政管理》部门:登,记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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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十四条《。 :消杀药物的生产、经!营管理按照国务院农!药管理?条例:和危险化学品—安全管理条》例的有关规定执行】具体实施办法另【行,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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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生《产单位生产的—消杀药物应当由【省,卫生行政部门进行】毒性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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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五条 《经营、使用的消【杀药物必《。须具有质量》合格:证明其包装必须符】合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国家标准—。。的要求包装内必【须附有与其产—品一致的安全—技术说明书外包装上!必须加贴或者拴挂】与包:装内产品一致的【安全标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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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!技术说明书必须载明!下列内容《
】 《 (一)企业名】称、:地址、?生产许可证号或者】批准文号;》。
】 》 (二)产》品名称、登记证号和!批号;?
【 (】三)含?量,、重量、《性能、毒性和有效】成份;
】
】 (四)用途、【使用方法《和注意事项;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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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《)生产?日期:和有效期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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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六条》 :爱卫会工作部—门应当加强》对消杀药物生产【。、经营和使》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!检,查单位和个人病媒生!物预:防控:制,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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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被,检查者?应当接受《监督检查《拒绝、阻挠监督检】查,。构成治安管理—处,。罚,的由:公安机关按照治【安,。管理处罚规定—处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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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第十七?条 有下列—行,为之一的单位由爱】卫会工作部门责令】其限期改正并—可以按照下列规定】处以罚款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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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一)病!媒生物密度超—过,控制标准对环境和人!体健康造成影响【和危害的处以1【00元以上30【00元以《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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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(二)》拒不参加病媒统【一消杀活动的处以】500元以上10】。00元?以下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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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》(三)未经爱卫会工!。作部门批准从事病】媒生物?。消杀:服务的处《以2000元以【上1万元以下—罚款
】 第十—八条 病媒生物消!杀服务单位已不具】备本办法《规定条件的由爱卫会!工作部门责令其【限期改正逾期不改】的,。撤销原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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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—条 未经批准生】。产、经?。。营消杀药物生—产、经营《国家明令禁止的消】杀药物消杀药物包】装,。、标签?不符合规定或—者,未,经工商?注册从事病媒—生物消杀《。服务的由有关行政】部门按照相关法律】、法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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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条 有关行】。政部门?。工作人员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其,所在单?位或者?上,级主管?机关:给予行政处分;【。。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: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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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《对防范和消杀设施】不完备、《病媒生物密度超【过控制标准的食品】生产经营单位—和经营场《所发放卫《生许可证的》;
】 《 (二)对【。病,媒生物统《。一消杀活动组—织不力致使》疫情突发造成严重】后,果的;
【
】 (三)审批【病,媒生物?消杀服务单位时弄虚!作假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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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?(四)发现未—。依法取得批准或【者工商注《。册的单位和》个人擅自从》事消:。杀药:物生产、经营—或者病媒生物消杀】活动而不《予取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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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》 (五)发》。现消杀药《物生:产、经?营单位或者病—媒生:物消杀服务单—位,不再:具备规定《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!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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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》六)利用工作之便】推销消杀药物—、器械?谋取私利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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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(七)其他】滥用职权、徇私舞】。。弊、:玩忽职守的》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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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实施行【政处罚应当按照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行政处罚法的规】。定执:行罚款?和收缴罚款》应当按照辽宁省罚】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!离实施?细,则的规?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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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二条 本办—法自2003年3】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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