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, ,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办法 》 —     》。第一条  》。为,加强对城市》。房,屋,拆迁的管理维—护拆迁当事》。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!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!国务院城市房—屋拆:迁管理条例、四川省!城市:房屋拆迁管理—条例的规定结合【乐山实?际制:定本办?法, ,。 , ?     第二条】  凡?在乐山市城镇—国有土地上实施【房屋拆?迁并需要对》被,拆迁人补偿、—。安置的适用本—。办法对征收、征用】、使用农民集体所】有的土地上》的房:屋,实施拆迁不适—用本办法 —     第!三条  城市—房屋拆迁应当—符合城市规划与经济!和,社会发展水平相适】应有:利于城市建设、旧】城区:改造:、生态环境的—维护与?改善保护历史文化】。和文物古《迹 【  :  第四条  【。拆迁人必须依照本】办法规定对被—拆迁人?给予补偿、安置【。;被:拆迁:人、:房屋使用人必须服】从城市建设需要在】规定的搬迁期限【。内完:成搬迁 》 《 ,   本《办法所称拆迁—人,是指取得房屋拆!迁许:可证的单位 【 《    本》办法:所称被拆迁人,是】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!权人 —     第【五条  市人民政府!城市房?屋,拆迁管?理部门负《责,对乐山市的城市房】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!管理各区、》市、县、自治县人】民政府城市》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负责对本行政区】域内的城市房—屋拆迁工《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中!乐山市中心》城区:城市规划《区范围内城市房屋】的拆迁?由市人民政府城市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!。管理和?监督 》 :   ? , ,市和各区、市、县】、,自治县人民》政府有关部》门依:照本办法《的规定互相配合【保证城市《房屋拆迁管》理,工作的顺利进—行 》    》 第六条  —。房,屋拆迁?实,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!取得房屋拆》迁许可证不得实【施拆迁 —  《   第七条  】申请领?。取房屋?。。拆迁许可证应当向】被拆除房屋所在地】的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提出申】请并提交《下列资料 !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?(一)?建设项目批准、核准!或备:案,文件; 【 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建设?用地规?划许可证; ! ,  : ,   ?   (三》)国有?土地:使用权批准文—件; — , 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?拆迁计划和拆—迁补:偿,安置方案; — ,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五)金融机构出具!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!存款证明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六)产权自有—、未设定抵押权的】补,偿安置用房证—明 》     拆【。。迁计划应当包括拆】迁范围、拆迁—方式、拆迁期限【。、拆迁?。工程的开工和竣【工时间等 】     —拆,迁,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!括被拆除房》屋及其附属物的【状,况,(房屋用途、产权归!属,、面:积等);各种补【偿、补?助费:用的概?算;:产权调?换,房屋安置的房源【、标准、《地点及相关》证明文件;临时过渡!方式及期限等—具体措施 》。  —   第八》。条  拆迁》。补偿安?。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!务的金融机构实【行专户?储存,由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、拆【。迁人和金融机构共】同签订协议实行专】款专用 【     拆迁补!偿安置资金的—存款额?度应当不《少于:扣除安置现房价【值后该项目的—补偿:安置总额《安置现房的价值【应当:由房屋?拆迁:管理:部门随机抽取—的房地产估》价机构评估》确定 】    拆迁补偿】安,。置资金的使用—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出具资金用途的说】明,由出具拆迁补偿安】置资金证明》的金融机构拨付 !  》   被拆》迁人有?权向:拆迁人或者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索—取金融机构》出具:的拆迁?。补偿安置资金存【款证明和安置现房】评估报告的副本或者!复印件金融机构【。出具虚?假,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存款证明的—应当依法承》担责任 — : , ,   第九条  拆!迁人提供的安—置房屋应当具—备基本?的居住和生活条【件有下列《情形:之一的不《得用:于拆迁安置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不符合《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!准的; 《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?)不:具备合法产》权,。证明:或者有?权属纠纷的》; 》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三,。)已:被查封?、冻结、《抵,押或:者,。租,赁的 《     】第十条  房屋【拆迁:管理部门应当—自受:理拆迁申请之日起3!0,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!审,查对:。符合条件的颁发【房屋:拆迁许可证;对不符!合条件的应当—。书面告知理由 !  《   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可以:向市和各区、市【、县、自治县人民】政府委?托,的出具了《符合要求《的拆迁计《划和拆?迁补偿安置方案【并取:得拆迁补偿》安置资金存》款证明的国有土地】储备机?构颁发房屋拆迁【许可证 】    《。 房屋?拆迁管?理部门不得》向临时机构》颁,发,房屋:拆迁许可证 !  ?   房屋拆迁管】。理部:门在审查拆迁申【请时应当征求—包括被?拆迁:人,代表在内的有关方面!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!偿安置方《案的意见 】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 【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应当《。在发放房《屋拆:迁许可证《的同时将建设—项目名称、房屋拆】迁,许可证批准》文号、拆《迁人、拆迁范围、拆!迁期限、《拆迁工作人员—、,补偿方式、安—置,地点等事项以房屋拆!迁公告的《。形式予以公布— :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二条  拆迁范】围,确定后拆迁范—围内:的单位和个人不得】进行下列活动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(一)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房—屋;  ! , ,     (—。二)改变房》屋和土地用途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)租!赁房屋;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装饰、装修!房屋 》。 :     房屋【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?就前款所《。列事项书《面通知规划建设、公!安、国土《资源、工商等—。有关部门暂停办【理相关?。手,续暂停办理》的书:面,通知应当载明暂【停期限暂停期限【最长不得超过1年;!拆迁人需《要延长暂停》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!期限不?得超过1年 【 ?     第—十三:条,  :。拆迁:人可以自行》拆迁:也可以委《托具有拆迁资格的】单位实?施拆迁 》  》 ,  受拆迁人—。或者拆迁人委托的具!有拆迁资格的单位】指派从?事与被拆迁人、房】屋承租人协商拆【迁补:。偿安置等事》宜,的拆迁工作人员应】。当经房屋拆迁管理】部,门培训考核合—格 《。 ?。   ? 房:屋拆迁管《理部门不得充任拆】迁人或者接受—拆,迁委托也不》得设立房屋拆迁公司! , ?     第十】四,条,  拆迁人委托【拆迁的应当与接【受委托拆迁》的单位签订书面拆迁!委,。托合同并在申办房】屋拆迁许可》证的同时《报,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:备,案 —。     接受【委托的单《位不:得,以任何形《式转让拆迁业务 】 《     》第,十,五,条  ?尚未完成拆迁安【。置补偿的建设—项目转让应当—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同意并办理房屋【拆迁:。许可证变更手—续原拆迁补偿—安置协?。议中有关权》利、义务《随之转让给受让人】项,目转让人和受让人】应当书面通知被【拆迁人并《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!起30日内予以公】告   !  第?十六条  拆迁人应!当在房屋拆迁—。许可证确定的拆【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!实施房?屋拆迁 !    房屋拆【迁许可期限不得超过!一年时间需延长拆迁!期限的拆迁》人应当在拆迁许可】期限届?满15日《前提出延期拆迁的申!请,批准延长期》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!过6个月拆迁—人在房?。。屋拆:迁许可证规定—的期限内未实施拆迁!也未申请延期或者延!期申:请未获准的房屋【拆迁许可《证自行失效拆迁【人,应当重新《提出城市房屋拆迁】许可申请 【     【。第十七条  法律、!。法规:对拆迁军事设—施、教堂、寺—庙、文物古迹等另】有规定?的,。依照其规定执—行 》     —第十八条  拆迁】人与被拆迁》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!。偿,安置协议拆》迁人:应当在该项目拆迁】任务完?成后30《日内报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备案 ! , :   ? 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【。。应当建立健全—拆迁档案管理制【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!料,的管理 》   —。  房屋拆迁管【理,部门代管房屋—需,要拆迁的拆》迁补偿?安置协议《应当经公证》机构公证并办理证】据保全 】     第十九】条,  :在房: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公布的拆迁】期限内拆迁人—与被拆迁人》应当:按照规?定签订房《屋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》 , ?     拆迁补!偿安置协议应—当载明以下内容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一)被拆!迁房屋的《权属、地《址、建?筑,面积、用途、结构】。、,楼层:以及搬迁期限; 】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二)?补偿方式、》补偿标准《和结算方式》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三)实行产权调换】的载:明安置房屋的—权属:、地址?、建筑面积》、用:途、结构、楼—层和搬迁过》渡方式、过渡期【限和过渡费》用等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四)违约责任和解决!争议的方《式; ?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(五)?其它约定事项— 《     —解决争议的方式为】仲裁的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应当约定凡因!履,。行本协议发生的【争议由乐山仲裁委】员会:裁决  !   第二十—条,  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订立后【被,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!人在搬迁期》限内拒绝搬》迁的拆迁《人可以依法向—乐山仲裁《委员:会申请仲裁或—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!起民事诉讼仲裁和诉!讼期间?。。拆迁人可以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—先予:执行 】  :  第二十一条 】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!经协商?达不成补偿》安置协议或者—拆,迁人、被拆迁—人与房屋承租人【经协商达不成搬迁协!议的当?事人可以依法申请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!政裁决被《拆迁:人是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的由同级人民】政府裁决 》    】 未达成拆迁补偿安!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比!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!房屋拆?迁,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!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!听证时间不计入【裁决时限 !     房屋【。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自收到受—理裁决申请之日【起30日内作出书面!裁决被申请人在规】定时间未到场的【可以作出缺席裁决】;发现新《的事实需要查证的可!以作出中《止裁决决定中止时】间不计入裁决时限;!申请人撤回》裁决申请的可以作出!终结裁决决定 】     裁!决书应当包》括,下列内容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。)申请?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!情况: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二)争议—的主要事实和—理由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裁决的依据、】理由; 【 , 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四)裁决的事项】; ?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。。五)当事《人申请行《政复议?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权!利及期限《; 》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六)房!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的名:称裁决日期并加盖】公章 【     裁决规定!的,搬迁期限不得—少于15天 】 :。 ,    当事人对裁!决不服的可以—自,裁决书送达之日【起60日内依法【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!个月内向人民法【院起诉拆迁》人按照行《政裁决对被》拆迁人?已作出货币补偿或者!对被拆迁人、房屋】使,用人提供《了,符合国家质量安全】标准的安置房—屋、:周转用房的行政【复,。议和行政诉讼期【间,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! ?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二条?  被拆迁人或【者房屋使用人在【裁决规定的》搬迁期?限内未?搬迁的由作出裁决的!房,屋拆迁管理部门【所在的?同级人民政》府责:成有关部《门行政强制拆迁或】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依法申请》人民法院强》制拆:迁 :     !实施行政强》制拆迁按照》。乐山市城市房屋行】政,。强制拆?。迁程序规定执行 】     !。第二十三条  拆】迁人应?当,在安置?用房交付使用之日】起3个月内到—。房地产管理部门、国!土资源管理部—门办理安置用房产权!。登记和土地使用【权登记手续被拆迁】人应:当予以配《合 【    公安、教育!、供:电、供水、》供,气和广播电视等部】门应当及时办—理被拆迁《人的:户口迁移、学生转】学、电话移机—、有线电视迁(安)!装和水?、电、?。气供应等有关事宜 ! :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:四条  对被拆【除房屋面积和使用】性质:的认定以《。房屋权属证书记载】为准拆迁公》告发:布前的住宅房—。屋已经依法》取得城市规划和土】地行:政主管部门》改变用途的批—准文:件的按?照非住宅用房进行】补偿 ?   【 , ,拆除违法违章建筑、!超过批准期限的临】时建筑不作》补偿:;拆除未超过批【准期限的临时—建筑给予适当—补偿 —。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五条  拆迁补!偿实行货币》补偿、产《权调换或者货—币补偿和《产权调换相》结,合的方式除法—律、法规另有—规定外被拆迁—。人有权选《择补偿方式 【。 ?   ?  第二十六—。条  实行货—币,补偿的货币补偿的】。标,准根据被拆》迁房屋的位置、用】途、产权《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拆!迁当事人协议作价】。;协商不成的以具】有房地产评估—资质的机构作出的房!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!定 【    城市房屋】拆迁价格评估的【。。估价时点一般为【房屋拆迁许可证颁】发之日;房屋—拆迁许可证逾期【。失效的估价》时,点为重新颁》。发房屋拆《迁许可证之日房屋】拆迁分期《分段实施的估价时点!为当期(段》)房屋拆迁实施之日!估价报告应当由注】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!由估价机构同时印】送拆迁?人和被拆迁人 】    【。 拆迁当事》人就:房屋拆迁补》偿金额达不成协议】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。应当组织《。拆,迁当事人协商—确定:房地产价格评—估机构?;协商不成的由房】屋拆迁管《理,。部门组织拆迁—当事人随《机抽取?具有房?地产评估《。资质的机构进—行评估评估费用由】。拆迁人支付 !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七条 ? ,实行房?屋产权调换的拆【迁人:与被拆迁《人,依照:本办法的规》定,。。计算被?拆,迁,房屋的?补偿:金,额和所安《置房屋的价格结【清产权调换的差【价拆迁人应当依【照拆迁补《偿安置?协议约定的面积【。实,行产权调换不得擅自!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!换的面积 】。  ? ,。  :第,二十:八条  用于—拆迁安置产》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!户房屋产权面积不得!低于45平方米 】。 ? :  : , 对私有住宅房屋产!权建筑面《积低于4《5平方米他处无住】房并持有城市居民】最低生活保障—。金领:取证的被拆迁—人按不低于45【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!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!4,5平方?米,以内:的差价款由拆—。迁人承担被拆迁【人不再支付;超过】45:平方米不足60平】。方,米的由被拆迁—人按实际成》本价结算超》过60平方米的【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!结算 — ,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九条  拆!迁,租赁房屋《被拆迁人与》。房,屋承租人对解—除,租赁关系达成协议】或者被拆迁人—对承租人《进行:了安置的只对—被拆迁房《屋所有人进》行补偿安置;被拆】迁人与房屋》承租人对《解除:租赁关系达》不成协议《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!。 《  ?  : 第三?。十条:  :。拆迁设有抵》押权的房屋抵押人】和抵押权人》重新:设置:抵押权或者抵押【人清偿债务的可【以实行货币补—偿;抵押人不能清】。偿债务或不能重【新设置抵《押权:的只作产权》调换 】。 ,   第三十一条 ! 拆迁产权不明确的!房屋或者《所有:权、使用权、抵押】权有纠纷的》。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!。。补偿:安置方案报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批准后】实施拆迁拆》迁前拆迁人应当就】被拆迁房屋》的有关事项》向公证机构办理证】据保全?。 , ?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二条  拆除【住房的?拆迁人应《当向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使》用人支付临时安置】补助费、搬迁补助】费;拆迁《非,住宅:房,屋造成?停产、停业的拆迁】人应当给予适当补】偿 【   ? 临时安《置补:助,费、搬迁补助费【和拆除非住》宅房屋造成的停产】。、停业的补》偿标准由市和各区、!市、县、自治县人】民政府制定 —   【  在规《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!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!不支付临时安—置补助费 】    》 搬迁补《助费由拆《迁,人一次?性支付;《需要:过,渡的支付两次搬【迁补助费 —  》   实《行货币补《偿的应当给予—45日的临时安【置,。补助费 —     第三!十,三条 ? 实行?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!超过1?8个月 】     因拆【迁人的责任使—被,拆,。迁人:延长过?渡期的对《自行安排《住处:的被拆?迁人:从,签,订协议并搬迁交房】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!月的按月增》加0.5倍临时安】置,补助费;《。逾期6个《月以: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!加1倍临时》安置补?助费;?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!增加2倍临》时安置补《助费:对由拆迁人》提,供周:转用房过渡的—被拆迁人从逾期【之,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!置补助费;逾—期1年?以上:。。的按月?增加1倍《临时安置补助费 !     非!住宅房屋《。超过:过渡期限的应当【加发停产、》停业补偿费用 【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四条  】因房屋?拆迁发生《的,被拆迁人的》电话、水、电—、气、有线电视迁装!等费用?由拆迁人按照拆迁】时合法的收费标准补!。偿被拆迁人或者房】。屋使用人 】    》 ,第三十五条  【违反本办法规—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分!别依照?国务院城市房屋拆】迁管理条《例的相关规定—予以处罚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未取:得拆迁许可证—擅自实施拆迁的【; 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(:二)以?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!迁许可?证的; !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三)未】按,。拆迁许?可证确定的拆—迁范围实施房屋拆】。迁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委托《不,具有拆?。迁资格的单》位实施拆迁的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五)擅自延长拆【迁期限的; ! :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六》)违法?转让:。拆迁业务的 【 《  :  第三十六条【  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有下?列,行为之?一的由?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分别?依照四川省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条例的相关规定予】以处罚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挪用拆迁补偿安置】资金的; 》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出【具不实估价》报告的?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三)未按规【定向:被拆迁人《给予货币补》偿或者提供安置【用,房、周转用》。房的; —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四)—擅自实施强制拆迁】的 :  — ,。  第三十七—条  拆迁人的违法!拆迁行为给被拆迁】。人和房屋承租人造成!损失:的除依法《给予行政处罚外【拆迁人还应当依【法承担民事赔偿责】任;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!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!  辱骂、殴打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门工作人员阻碍房】屋拆迁管《。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!执行:职务的由公》安机关依《法给予?治安管理处罚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【。追究刑事责任 】 ,    — ,。第三十九条》  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及【其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、滥用《职权、?徇私舞弊的按照乐】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!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!任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! : , ,    第四—十条  本办法应】用,。中的具体问题由乐山!市人民政府法制办】公室负责解》释 :    】。 第四十一》条  本《办法自?2,0,06年4月1—日起施行 》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