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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乐》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!理办法 【 :     第一条!  :为加强对城》市房屋拆迁的—管理:维护拆迁当事人【。的合法权益保—障城市?建设顺利进行—根据国务院城市【房屋拆迁管理条【例、四川省》。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条例的规定—结合乐山实际制定】。本,办法 】    第二条 】 凡在乐山市城【。。镇国有土地上实【施房屋拆迁并需要】对被:拆迁人补偿、—安置的适《用本办法对征收、征!。用、使用农》民集体所有的—土,地上的房屋实—施拆迁不适》用本办法 ! ,   ? 第:三条  城市房【屋拆迁应当》符合城市《。规划与经《济和社会发展—水平相适《应有利于城市建设、!旧城区?改造、生态环境的】维,护与改善《保护历史文化和文】物古迹 】    《 第:四,条  拆《迁人必须依照本办】法规定?对被拆迁人》给予补?偿,、安置;《被拆迁人、房—屋,使,用人必?须服从城《市建:设需要在规定的【搬迁期限内完成【搬迁 —     本办法!所,称拆迁?人,是?。指取得房屋拆—迁,许可证?的单:位 ?  》   本办法所【称被拆迁人》,是指被拆迁房【屋的所有权人 【   【  第?五条 ? 市人民《政府: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负责对乐山市【的城市房《屋拆迁工《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区!、市、?县、:自治县人《民,政府城市房》屋,拆,迁管理部《门负责对本行政区】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!工作实施监督管【理,其中乐山市中心城区!城,市规划区范围内城】市房屋的拆迁—。由市: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》统一管理和监督【。 《  ?   市和》。各区、市、县、自】治县:人民政府《有关部门依照—本,办法的规定互—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!拆迁管?理工作的顺利—进行 ?  —  : 第六条  —房屋:拆迁实行《拆迁许?可证制度未取得【房屋拆迁许可证不】。得实施拆迁 — 《  :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申请领》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!当向被拆《除房屋所在》地的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:提出申?请并提交下列资料】。 》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一)建设项!目批准、核准或备案!文,件; 【 ,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《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三—)国有土地使用【权,批准文件《; ?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拆迁!计划和拆迁补—偿安置方案;—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金融机【构出具的拆迁补【偿,。安,置资金?存款证明《; 》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六)产权自!有、未设《定抵押?权的补偿安》置,用房证明 】   《  拆迁计划应当】包括拆迁范围、【拆迁:方式、拆迁》期,限、拆迁工程的开】工和竣工时间等【 —    拆迁补【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!被拆除?房屋及其附属物【的状况(房屋—用途、产权归属、】面积等);各—种补偿?。、补助?费用的概算;产权调!。换,房屋安置《。。的房源?、,标准、地《点及相关证明文【件;临时过渡方【。式及期限等具体【措施 《 《    《第八条  拆迁补】偿安置资金由办理】存款业?务的:金融机构实》行专户储存,由房屋!拆迁管?理部门?、拆迁?人和金?融,机构共同签订协议】实行专款专用 ! ?   ?。 拆:迁,补,偿安置资金的存款】额度应?当不少?于扣除安置现—房,价值:。后该项目《。的补偿安置总额安置!现房的价值应当【由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随】机抽:取,。的房地产估价机【。构评估确定 【     】。拆迁补偿安置—资金的使用由房【屋,拆迁管理部门出【具资金用途的说明】由出具拆迁》补,。偿安置资《金证明的金融—机构拨付 【   》  被?拆迁人有权向—拆,迁人或者《房,屋,。拆迁管理部》门索取金《融机构?出具的?拆迁补偿安置—资,金存:款证明和安置—现房评估报告的【副本或?者复印件金》。融机构出《具虚假?。拆,迁补偿安置》资金:存款证明的应当依法!承担:责任 —     第九】条  ?拆迁人提供》的安置?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!居住和生活条—件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不》。得用于拆迁》安置 》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—不符:合国家房屋》质量安?全标准?的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不具备合】法产权?证明或者有权—属纠纷的; 】 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: (三)《已被查封、冻—结,、,抵押或者租赁的 ! 《    第十—条,  房屋拆迁管【。理部门应当自受【理拆迁申请》之日起30日内【。对申请事项进行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】。颁发:房屋拆迁许可证;】对,不符合条件》的应当书面告知【理,由  】   房《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可以向市和各区】、市、县、》自治县人民政—府委托的出具了【符合要求的拆迁【计划和拆迁补—偿安置方《案并:。取得拆?迁补偿安《置资金?存款证明的国有土地!储备:机构颁发房》屋拆迁许《可证 —  ?   房屋拆迁【。管理部门不得向临】时机构颁发房屋【拆迁许可证 —    】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在审?查拆迁申《。请时应当征求包【括被拆迁人代表【在内的有关》方面对?拆迁计划和拆迁【补偿:安置方案的》意,见 《。 :。。    《 第十一条  房屋!拆迁管?理部门?应当在发放房—屋拆:迁许可证的》同时将建设》。项,目名称、房屋拆【。迁许可证《批准文号、拆迁【。人、拆迁范围、拆迁!期限、拆迁工作人】员、补偿方式、安】置地点等《事,项以房?屋拆迁公告》的形式?予以公布 】。     —第十二条  —拆迁范围确定后【拆迁范围《。内的单位和》个,人不得进行下—列活动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一)】新建:、改建、《扩建:。房屋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改【变房屋和土》地用途; 【 :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》租赁:房屋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装饰、装!修房屋 —     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就前《款所列?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建!设、公安、国—土资源、工商等【。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!关手续暂停》办理的书面通—知应当?载明暂停《期限暂停《期限:最长不得超过—1年;?拆迁人需要延—长暂停?期,限的必须经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批准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】1,年 【   ? 第:十,三,条  拆《迁人可?以自行?拆迁也可以委—托具:有拆迁?资,格的单位实施拆【迁, : 《 ,   受《拆迁人或者拆迁【人委托的具有拆迁资!格,的单位指派从事与被!拆迁人、房屋承租】。人协商?拆迁补偿安》置等:事宜的拆迁》工作人员《应当经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培训考核合】格,   】  房?屋拆迁管理》部门不得充任—拆迁人?或者接受拆迁—委托也不得设立房屋!拆迁公司 》 : ?    第十—四,。。条  拆迁人委托拆!迁,的应当?与接受委托拆迁的单!位签订书面拆迁委托!合同并?。在申办房屋拆迁许】可证的同时报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备案 】 《  :   接受委托的】单位不得以》任,何形式转让拆迁【业务 】    第十五条】  尚未《完,成拆迁?安置补?偿的建设项》目转让应当》。经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同》意,并办理房屋拆迁【许可证变更手续原】拆迁:补偿安置协议—中有关权利、义务随!之转:让给受让人项—目,转让:人和受让人》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!人并自转《让,合同签订之日起30!日内予?以公告 【 , ,    第十六【条  拆《迁人应?当在房屋《拆迁许可《证确定的拆迁范围】和拆迁期限内实【施房屋拆迁 】    — 房屋拆迁许—可期限不得》超过一年时间需【延长拆迁期限的拆】迁人应?当在拆迁许可期限】届满15日前提出】延,期,拆迁的申请批—准延长期限的延长】期限:不得超过6》个月拆迁人在房屋】。拆迁许可证》规定的?期限内未实施拆迁也!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!。申请未获《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!自行失效拆迁人应】当重新?提出城市房屋拆迁许!可申请 【。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 ? 法律、《法规对?拆迁军事设施、教堂!。、寺庙、文物—。古迹等另有》规定的依《照其规定执行— 》     第—十八:条  拆迁人与被】拆迁:人,签订的?房屋拆迁补偿安置】协议:拆迁人应当》在该项?目拆迁任务完成后】。30日内报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备案【   】  :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应当建立健【全拆迁?档案管理制度加强】对拆迁档案》资料的管理 【。     】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代:管房屋需要拆迁的】拆,迁补偿安置协议应】当经公证机构公证】并办理证《据,保全 【   ?  第?十九条  在房【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公布的拆迁【期限内拆迁人与【。。被拆迁人应》当按照规定》签订房屋《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《 《 ,  :   拆《迁补偿安《置协议应当载明【。以下内容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被拆迁】房屋:。的权属、《地址、建筑面积、】用途、结构》、楼层以及搬—迁期限?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补偿方【式、补?偿标准和《结算方式《。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(三?)实行产权调换的】。载明:安置房屋的权—属、地?址、建?筑面积、用途、【结构、楼层和搬【迁过渡方式、过渡期!限和过渡《费用等;《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违约《责任和解《决争议的方》式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五)其它》约定事?项,   】  解决争》议的方式为仲裁【。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应当约定凡因—履行:本协议发生的争【议由乐山仲》裁委员会裁决 【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条  !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!立后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使》用人在搬迁期—。限,内拒绝搬迁的拆【迁人可以依法向【乐山仲裁委员会申】请仲:裁,或者依法向人—民法院?。。提起民事《。诉讼仲裁和》诉,讼期间拆迁人可以】依法申请《人民法院先予执行】 ?。    — 第:二十一条  拆【。迁人与被拆迁人【经协商达不成—补偿安置协议或者】拆迁人、被拆迁人与!房屋承租《人经协商达不成搬迁!协议的当事》人可以依法申请【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行政:裁决被拆迁人—是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的由同》级人民?政府裁决 — ? ,    未达成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!被拆迁人比例—超过百分之二十【的房屋拆迁管理【。部门在受理》裁决申请前应当进】行听证听《。证时间?不计入裁决》。时限 】    《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,应当自?收到:受理:裁决申请《之日起30》日内:作出书面《裁,决被:申请人在规》定,时间未到场的可以】作出缺席裁》决;发现新的事【实需要查证的—可以作出中》止裁决决定》中止时间不计入【裁决时?限;申请人撤回裁决!申请的可以作出终结!裁决决定 】  ?   裁决》书应当包《括下列内《容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申请《人与:。被申请人的》基,本情:况,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《(二)争《议的:主要事实和》理由;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三)—裁决的依《据、理由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四:)裁决的事项—; ?。 :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五)当!事人申请行政—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!。的权利及期限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六)房屋拆迁】管理:部,门的名?称裁决日《期并加盖《公章 》   》  :裁决规?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!于15天 — 《 ,  : 当事人对裁决不】服的可以自裁决书】。送达之日起60日】内依法申请行—政复议?或,者3个月内向—人民法院起诉—拆迁人按《照行政裁决对被拆迁!人已作出货币—补偿:或者:对被拆?迁人、?房屋使用人》提供了?符,合国家质量安全标】准的安置房屋、【周转用房的》行政:。复,议和行?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!。迁的:执行 ? ?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二条《  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使用人【在,。。裁决规?。定的搬迁期限内【未搬迁的由作—出裁决的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所在的同级》人民政府责成有【关部门?行政强?制拆迁或者由房屋】。拆迁管?理部门?依法申?请人:民法院强《制拆:迁 》     实施行!政强制拆迁按—照乐山?市城市?房,屋行政?强制:。拆,迁程:序规定执行》 》  :   ?第二十三条》。 ,。 ,拆,迁人应当《在安置用《房交付?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!到房地产管理—部,门、:。。国土资?源,管,理部门办《理安置用房》。产权登?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!手续被拆迁人—应当予以配合— ? ,     公安】、教育?、供电、供》水、供气和广播【电视等部门应当【及时办理被拆—迁人的户口迁—移、学生转学、【电话移?机、:有,线电视?迁,(,安)装和水》、电、?气供应?等有关事宜 【     第!二,十四:。条  对被拆除【房,屋面积?。和使用性质的—认定:以房:。屋权属证《书记载为《准拆迁公告发布【前的住宅房屋已经依!法取得城市规—。划和土地行政主管】部,门改变用途的批准】文件的按《照非住宅用》房进:行补偿 — ,     拆除违!法违章建筑、超过】批准期?限的临时《建筑不作补》。偿;拆除未》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!建筑给予适当—补偿:    ! 第二十五条 【 拆迁补偿》实行货?币补偿、《产权调换或者货【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!结合的方《式除法律、》法规另?有规定外被拆迁【人有权选择补偿【方式 》 :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六《条  实《行,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!的标准根据》被拆迁房屋》。的位置、《用途、产权建—筑面:积等因素由》拆迁当事人协议【作价:;协商不成的以【具有:房地产评《估资质的机》构作出的房地产市】场评估价格》。确定 】    《城市房屋《拆迁价格评估的【。估价时点一》般,为房屋拆迁许—可证颁?发之日?;,房屋:。拆迁许可证逾期失】效,的估价时点》为重新?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!之,日房屋拆迁分—期分段实施的估价】时点为?当期(段)房屋拆迁!。实施之日估价报告】。应当由注册房—地产估价师签—字由估?价机构同时印送拆】迁人:和被拆迁人 !     拆迁当!事人:就房屋拆迁补—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的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组织拆《迁当事人协商确定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;协商不《成的由?房,屋拆:。迁管理?部门组织拆迁—当事人?随机抽取具》有房地产评估—资,质的机构进》行评估评估费—用由拆迁人支付 ! ,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《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!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】依照本办《法的规?定计算被《。拆迁:房屋:的补偿金额和所安】置房:屋的:价格结清产》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!应,当,依照:拆迁补偿安》置协:议约定的面积实【行产权调换不得擅自!扩大或者缩》小产权?调换的?面,积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八条  用于【拆迁:。。安,置产权调《换的住宅房》屋每户房《屋产权面积不得【低,于45平方米 !。    — ,对私有住宅房屋【。产权建筑面积低【于,45平?方,米,他处无住《房并持有城》市居民最低生—活保障金领取—证的:被拆迁人按不低【于45平《方米产?权建筑面积的标【准户型进行》安置4?5平方米以内的【差价款由拆迁人【承担被?。拆,迁人不再支付;超】。过45平方米不足】60平方米的由被拆!迁人按实际》成本价?。结算:超过60平》方米的由被》拆迁人按市》场,价结算 《  — ,  第二十九条【  拆迁《租赁房屋被拆—迁人:与房屋承租人—对解除租《赁关系达《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!对承租人进行—了,。。安置的只对》被拆迁房屋所—有人:进行补偿安置;被拆!迁人与房屋承租【人对解除租赁关【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!房屋产权调换 ! ,    》 第:三十条  拆—迁,设有抵押《权的房?屋,抵押人和抵押权【人重:新设:置抵押权或者抵押人!。清偿债务《的可以实行货—币补:偿,;,抵押人?不能清偿债务或【不能重?新,设,置抵押权的只作产】权调换 《 :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—一条:  拆迁产权—不明确的房屋或【者所有权《、使用权、》抵押权有纠纷的【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!补,偿安: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!理,部门:。批准后?实,施拆迁拆《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!拆,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!公,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!    ! 第三十二条  】拆除住房的拆—迁人应?当,向被拆迁人》。或者房?屋使用人《支付:临时安置补助费、】。搬迁补助费;—拆迁非住宅房屋造】成,停产、停《业的拆迁人应当【给予适?当补偿? 《   《。 ,。 ,临时安置补助—。费、搬迁补助费和拆!除非住宅房屋造【成的停产、停业的】补偿:标准:由市:和各区、市、县【、自:治县人民政府制【定, , ? ,     在规定】的过渡期限内由【拆迁人提供周转用】房的不支付临时【安置:补,助费 ? 《。     搬迁补助!费,由拆迁人一次性【支付;需要过—渡的支付两次搬【迁补助费 》     !实行货币补偿的【应当给予45—日,的临时安《置补助费《 ,  —   第三》十三条  实行产权!调换的过渡期—不超过18个月【    ! 因拆迁人的—责任使?被拆迁?人延长过渡期—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!被,拆迁人从签》订协议并搬迁—交房:之日起?逾期不足6个月【的按月增加0.5倍!临时安?置补助费;逾—期6个月以上1年】以下的按月增加【1倍临时安置补【助费;逾《期1年以上的—按月增加2》倍,临时:。安置补助《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!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!人从逾期之月起【按月付给临时安【置,补助费?;逾期1年以上的】按月增加1倍—临时安置《补助费?  【   非住宅—房屋超过过渡—期限的应当》加发停产、停业补】偿费用 《 ,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四条  【因房屋?拆迁发生的被拆迁】人的:电,话、水、电、气、】有线:电视迁装等费用由】拆迁人按照拆迁【时合法的《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!人,或者房屋使用人【 ? ?    第三十五】条  违反本办【。法规定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分别依】照国务院城》市,房屋拆迁管》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!以处罚 】 ,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(—一,)未取?得拆迁?许可证擅自》实施拆迁的;—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以【欺骗手段取得房屋】拆迁许可证》的; ? 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三):未按拆迁许可—证确定?的拆迁?范围实施房屋拆迁】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委托不具!有拆迁?资格的?单位实施拆迁的;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五)擅自延长拆【迁期:限的;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》违法转让拆迁业【务的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六】条  违《反本办法规定有下】列行为之一的—由房:。屋拆迁?管理部门分别—依照:四,川省城?市,房屋拆迁管》理条:例的:相关规定《予以处罚 】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挪用!拆迁:补偿安置资金的; !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出具不实估价】报告的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未】按规定向《被拆迁人给予—。货币补偿或》者提供安置用房【、周转用《房的:;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四)擅自实施强【制拆迁的《 ? , :    第》三十七条  拆【迁人:的违法拆迁》行为给被拆迁人和房!屋承租人《造成:损失的除《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】外拆迁人还应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】偿责任?;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《。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八条【  辱骂、殴打房】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工作人员阻》碍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工作人员依【。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!机,关依法给予治安【管理处罚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九条  房】屋拆:。迁管理部门及—其工作人《员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《权,、徇:私舞弊的按照乐山市!行政过错责任追【究,办法的规定追—究责任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【 ,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条 — 本办法应用—中的:具体问题由乐山【市人:民政:府法制办《公室负责解释 【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一》。条  本办法—自20?06年?4月1日起施行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