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乐山市【城市房?屋拆:迁管理办法》。 : ,     !第一条  为加【强对城市房屋拆迁】的管理维护拆迁当】事人的合《。。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!顺,。利进行根据》国务院城市房屋【。拆,迁管理条例、四【川省城市《房屋拆迁《管理:条例的规定结合乐山!实际制定本》办法 ? , :   《  第二《条  凡在乐山【市城镇国有》土,地上:实施房?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!迁人补偿、安置【的适用本办法对征】收、:征用、使用》农民集体所有—的土地上的房—屋实施拆《迁不适用本办法 ! :  ?   第《三条  城》市房:。屋拆迁应当符合城】市规划与经》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!。适应有利于城市建】设、旧城区改造、】生态:环,境的维护与改—善保护历史文化和】文物古迹 【  《   第《四条 ? 拆迁人必须依【照本办法规》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!偿、安置;被拆【迁人、房屋使用【人,必须服从城市建【设需要在规定的搬】迁期限内完成搬【迁 —。     本办法】。所称拆?迁人,是指取—得房:屋拆迁许可证的单】位 》。  ?   本办法—所称:被拆迁人,》。是指被?拆迁房屋的》所有权人 —   —  :第五条 《 市人民政府城【市,房,。屋拆:迁管理部门负责【对乐山?市的城市房屋拆【迁工作实施监督【。管理各?。区、市、县、自【治县人?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!政区域内的城市房】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!管理其中《乐山市?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!范,围内城市《。房屋的拆迁由—市人民政府》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统?一管:理和监督《 , 》   ? 市和各区、市、】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!有关部门依照—本办法的规定互相配!合,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!理工作的顺利进行】 ,    】 第六条  房屋拆!。迁实行拆迁许—可证制度《未,。取得房屋《拆迁许可证不—得实施拆迁 【 ,     第】七条  《申请领取房》屋拆迁许可证应【。当向被?拆除房屋所在—地的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提》出申请?并提交下列》资料 —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一)建设》。项目:批准、核准或备案文!件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二)建设用地【规划许?可证; 《。。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【)国有土地使用权批!准文件; 》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四)!拆迁计划和拆—迁补偿安置方案;】 : ,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(五)金《融机构?出具的?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存:款证明?; 【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六)产权自有、!未,设定抵押权的补【偿安置用房证明 】  —   拆《迁计划应当包—括拆:迁范:。围、拆?迁方式、拆迁—期限、拆迁工程【的开工和竣工时间】等 ?。     拆!迁补偿?安置方案应当包【括被拆除房》屋及:其附属物的状况(房!屋用途、产权—归属、面《积等);《各,种,补偿、补助费用的概!。算,;产:权调换房屋安置的】房源、标准、地点及!相关:证明文件;临时【过渡方式及期限等】具体措施 【     第】八条:  :拆,。迁补偿安置资金由】办理存款业》务,的金融机构实行【专户储存,》由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门:、拆迁人《和金融机《构共同签《订协议实行》专款专用《。 《  ?   拆《迁补偿安置》资金:的存款额度应—当,不,少于扣除安置现【房价值后《该项目的补偿安【置总额安置》。现房的价值》应当:。。由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,。门,随机:抽取的房地产—估价机构评估—确定 —     —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的使用由房屋【拆迁管理部门出【具资金用《途的说明《由出具拆迁补偿安】置资金证明的—金融机构《拨付 《 《    被拆迁【人有权向拆迁人或者!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索取金融】机构出具的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存【款证明和安置—。。现房评?估报告的副本或者】。复印件?金融机?构出具虚假拆迁补偿!安,置资:。金存:款,证明的应当依法【承担责任 】     —。第九条?  拆迁《。。人提:供的安置房屋—应当具备《。基本的居住和生活】条件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不得《用于拆迁安置 ! : 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一)不符合国—家房屋质量》安全:标准的; 【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二?)不具备《合法产?权证明或者有—权属纠纷的;— , :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】已被查?封、冻结《、抵押或者》租赁:的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条  房屋拆迁【管理部?门应当自受理拆迁申!请之日起30日【内对:申请事项进行审查】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!屋拆迁许《可证:;对不符合条件的应!当书面告知理由【    ! 房屋拆迁》管,理部门?可以向?市和各?区、市、县、—自,治县人民政府—委托的出具了—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!。和拆迁补偿安置方】案并取得拆迁补偿安!置资金存款》证明的国有土地储备!机构颁发房》屋,拆迁许可证》  【。   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向!临时机构颁发房屋】拆迁:许可证?    ! 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在》审查拆迁《申请时应当征求包括!被,拆迁人代表在—内的有关方面对拆】迁计:划和拆迁补偿—安置方案的》意见 《。。     】第,十,。一条  房屋拆【迁管:理,部门应当在发放房】屋拆迁许可证—的同时将建设项目名!称、房?屋拆迁?许可证批准文号【、,拆迁人、拆迁范【围、拆迁《期限、拆迁工—作人:。。员、补?偿,方式、安置地—点,等事项以房屋—拆迁公告的形式予】以公布?    ! 第十二条 — 拆迁范围确定后】拆迁范?。。围内的单《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!列活动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一)!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!; : ,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。二)改变房屋—和土地用《途; 》。 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: (三)《。租赁房屋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装饰、装修!房屋 ?     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,当,就前款所列事项【书面通知规》划建设?、公:安、:国,土资源、工商等有关!。部门暂停办理相【关,。手续暂停办理的【书面:通知:。应,。当载明暂《停期限暂停期限最】长不得超过1年;】拆迁人需要延长暂】停期限的必须经房】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。批准延长期限不【得超:过1:年 ?  》 , ,。 第十三条  拆迁!。。人可以自行拆迁【也可以?委,托具有?拆,迁资格的单位实【施拆:迁, ? :    《 受拆迁《人或者拆迁》人委托的具有拆迁】资格的?单位指派《。从事:与被: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!协商拆?迁补偿安置等—事宜:的拆迁工作》人员应当经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培训—考核合格 — :     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不得充任!拆迁人或者接受【拆迁委?托也:不得设立房屋拆迁公!司 《    — 第:十四条 《 拆迁人委托拆【迁,的应当与接》受委托拆迁的单位签!订书:面拆迁委托合同【并在申?办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同时报房—屋拆迁管理》部,门备案 —。     接】受委托的单位—不,得以任何形式—。。转让拆迁业务— 《   《。。 , 第十五《条  尚未》。完成:拆迁安置补偿—的建设?项目转让应当经【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同意并办理》房,屋拆迁?许可证变《更手续?原拆迁补《偿,安,。置,。协议:中有关权利、义务】随之转让给受让人】项目转让人和—。受让:人应当书《面通知被拆》迁人并自转让—。合同:。签订之日起》30日内予以公【告  】  : 第:十六条  》。拆,迁人应当《在房屋拆《迁许可证《确定的?拆迁范围和》拆迁期限内实施【房屋:拆迁 —     —房屋拆迁《许可:期限不得《超过一年时间需延长!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!当在拆迁许可期限届!满15日前》提出延期拆迁—的申请批《准,延长期?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!过,6个月拆迁》人在房屋拆》迁许:。可证规定的期限【内未实施拆迁—也未申请延》期或:者延期申请未获准的!房屋拆迁许可—证自行失效拆迁人应!当重新提出城市房屋!拆迁许可申请—  【   第《十七条  》法,律、法?规对拆迁军事设施、!教堂、寺庙、文【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!依,照其规定执行 【   【 , 第十八条 — 拆迁人与被拆迁】人签:订的房屋拆》迁补偿安置协议拆】迁人应当《在该项目拆迁—任务:完成后?30日内报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备案 】。  》   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应当建立—。健全拆迁《档案管理制》度加强对拆迁—档案资料的》管理  !   ?房屋:。拆,迁管理?部门代管房屋需要】拆迁的拆《迁,补,偿安置?协议应当经公证机】构公证并办》理证据保全 】 ,     第【十九:条  在房屋—拆,迁管:理部门?公布的拆迁期限【内拆迁?人与被拆迁人应当】按照规定签订—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 — ?  ?   拆迁补—偿安置协议》应当载明以下—内,容 : :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一)被《拆迁房屋《的权属、地》址、:。建,筑面积、用》。途、结构、》楼层以及搬迁—期限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补偿方【式、补偿标准和结】算方式?; 《 , ,。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三)》实行产权调换的【载明安置《房,屋的权属《、地址、建筑—面积、用途、结【构、楼层和搬—迁过:渡方式、过渡—期限和过渡费用等】;,。 ,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四)违约责—任,和解决?争议的方式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五)其!它约定事项》 《     解决争!议的方式为仲—裁的:拆迁补偿安置协【。。议应:当约:定凡因履行本协议】发生的争议由乐山】仲裁委员会裁决【。 , 》    《第二十条  拆【迁补偿?安置: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!或者房屋使用人在搬!迁期限内拒绝—搬迁的拆迁人可【以依法向乐山—仲裁委员会申请【仲裁或者依法向【。人民法院《提起民事诉讼仲裁】。和诉讼期间拆迁【人可以依法》申请人民法院先【予执行 !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一条  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!协商达不《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!拆,迁人、被拆》迁人与房屋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!搬迁:协议:的当事人可以依法】申请房屋拆》。迁,管理部门行政裁【决被拆迁人》是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的【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! 》     未达【成,。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比!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!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在《受理:。裁决申?。请,前应当进《。行听证听《证时间?不计入?裁,决时限? 《     房【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应《当自收到受理裁决申!请之:。日起3?。0日内作《出书面裁《决被申请人在规定】时间未到场的可【以作出缺《席裁决;发现新的】事实需要《查证的可以作出中止!裁决决定中止时间不!。计入:。。裁决时限;申—请,人撤回裁决申请的可!以作出终结裁决【决定 《  》 ,  裁?决书: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! 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,。 (一)申请—人与被申请人—的基本情况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二)?争议的主要事实【和理由; 》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裁决的》依据、理由》; 《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四)裁!决的事?项; ? , ?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五)当】事人申请行》政复:议、提起行政诉【讼的:权利及期限》; : ,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房屋【拆迁管?理部门?的名称?裁决日?期并加盖公章 】   —  裁决规定的搬】迁期限不得》少于15天》 《     —。当事人对裁》决不服的可以自裁】决书送达之日起6】0日内依法申—请行政复议或者【3个:月内向人民法院【起诉拆迁人按照行】政裁决?对,被拆迁人《已作出货币补偿或】者对被?拆迁人、房屋使用】人提供了符合—国家质量安》。全,标,准的安置《房屋、周转用—房的行政复议和行】政,。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!的执行 》 《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二:条  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使用人在裁!决规定的搬迁—期,限内未搬迁》的由作出裁决的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!在的同级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!门行政强制》拆迁或者由房屋拆】迁管理部《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!强制拆?迁 :     !实施行政强》制拆迁按照乐山市城!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!。程序规?定执行 》 ?  :  : 第二?十三条  拆—迁人应当在安置【用房交付使用之【日起3个月内—到,房地产管理部门【、,国土资源管理—部门办理安置—用,房产权登记和土【地使用权登记—手续被拆迁人应当】。予以配合 — , ,     —公安:、教育、供电、供水!、供气和广播—电视等部《门应当及时办理被】。拆迁人?的户口迁移、—学生转学、》电话移机、有—线电视迁(安)装和!水、:电、气供应等—有关事宜《    ! ,第,二,十四条  对—被拆:除房屋面《积,和使用?性质的?认定以房屋权属【。证,书记载为准拆迁公告!。发布前的住宅房屋已!经依法?取,得城市?规划和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改变用途!的批:准文件的按照—非,住宅用房进行补偿】  【   ?拆除违法《违章:建筑、超过》批准期限的临—时建筑不《作补偿;拆》除未超?过批准期限的—临时建筑给予—适当补偿 !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五》条  拆迁补偿实行!货币:补,偿、产权调换—或者货?币补偿和产权调【换相结合的方式【除法律、法规另有规!定外被?拆迁人有权》选择补偿方式—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六条  】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!补偿的标《准根据被拆迁房【屋的位置、》用途、产权建筑面积!等因素?由拆迁当事人协议作!价;协商不成的以具!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!机构作出的房地产市!场评估价格确定 】  —  : 城市房屋》拆迁价格评估的估】价时点?一般为房《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!日;房屋拆迁许可】证逾期失效的—估价时?点为重新《颁发房屋拆迁许可】证之日房屋拆—迁分:期分段实《施,的估价时点为当期】(段)房屋拆迁实施!之日估价报告应当由!注册房地产估—价师:签字由估价机构同】时印送拆迁》人和被拆迁》人  】   拆迁当事人就!。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达!不,成协议的房屋—。拆迁:管理:部门应当组织拆【迁当事人协商—确定房地《产,。。价,格评估机构;—协商不?成,的由房屋《拆迁管理《部门组织拆迁—。当事:人随机抽取》具,有,。。房地:产评估资质》的机构进行评估【评估费用由拆迁【人支付 !    第二十七条!  实?行房屋?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!被拆迁人依照—。本办法?的规:定计算被拆迁—房屋的补偿金额和】所安置房屋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!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!照拆迁补偿安置【协议约定的面积实】行产权调换不得【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!权调换的面积 】    【。 ,第二:十八条  用于拆】迁安置产权调换【的住宅?房屋每户房屋产权面!积不得低于》45平方米 ! :    对私有住宅!房,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!45平方米他处【无,。住房并持有城市【居民最低生活保【障金领取证的—被拆迁人按不—低,于,45:。平,方米产权建筑面【积的标准户型—进行:安置4?5,平方:米以内?的差价款由拆—。迁人承担被拆—迁人不再支付;超】过45平方米不【足60平方》米的由被拆》迁人按实际成—本价结算超过6【0平方米《的由被?。拆迁人按市场价【结算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:九条  拆迁租【赁房屋被拆迁—人,。与房屋?承租:人对解除租》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!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!行了:安置的只对被—。拆迁房屋所有人【进行补偿安置;【被,拆迁人与房屋承租】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!不成协议的》实行房屋产》权调换 !。   ? 第三?十,条,。  拆迁设有抵押权!的房屋抵押人—和抵押权人重新【设,置抵:押权或者《。抵押人清《偿债务的可》以实行货币补—。偿;: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!或不能重《新设置抵《押权的只作产—权调换 !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一条  拆】迁产权不《明确的房屋或者所】有权、使用权、抵押!权有纠?纷的房屋拆》。迁,人,应当提出补偿安【置,方案报房《屋拆迁?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!拆迁拆迁前拆迁人】应当:就被: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!向公:证机构办理证据【保全  ! ,。  第?三十:二条  《拆除住房的拆迁【人应当向被拆迁【人或者房屋使—。用人支付《临时安置《补助费、《搬迁补助费;拆迁】非住宅?房屋造成停产—、,。停业的?拆,迁,人,应当给?予适当?补偿 ? , ? ,   ? 临时安置补助【费、:搬迁补助费》和拆除非《住,宅房屋造成》的停产、停业—的补偿标《准由市和各》区、市、县、自【治县人民政府制定】   】  在?规定的过渡》期,限内:由拆迁人提供—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!时安置补助》费 — ,。  :  搬迁补》。助费由拆迁人—一次性支付;需【要过渡的支付两次】搬迁补助费 —     !。实,行货币补偿的—应当给予《45日的临时安置补!助费 】    第三十三条!  实行产权调换的!过渡:期不:超过18个月— :   —  :因拆迁人《的责任?使被拆迁人延长过】渡期的对自行—安,排,住处的被拆迁—人,从签订协议并搬【迁交房之《日,起逾期不足6—。个月的按月增加0.!5倍临时《安置补助费》;逾期6个月以【上1年以下的按月】增加1倍临时安置】补助费;逾》期1年以上的—按月增加2倍—临,时安置补助费对由】拆迁人提供》周转用?房过渡?的被拆迁人从逾【期之月起按月付【给临:。时安置补助费;逾期!1年以上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!安,置补助费 —     】非,住宅房屋超过—过渡期限的》应当加?发停产、停业补偿费!用 《 ,  ?  : 第三十四条 【 因房屋拆迁发生的!被拆迁人《的电话、水、—电、气、有》线电视迁装等费【用由拆?迁,人按照拆迁》时合法的收费标【准,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!。屋使用人 】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五条  违反本】办法规?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《由,房,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分】别依照国务院城市】房屋拆迁管理条【例的相关规定—予,以处:罚,  【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(一)?未取得拆迁》许可证?擅自:实,施拆迁的; 【 : 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(二《)以欺?骗手段取《得房屋拆迁许可证】。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三)《未按拆迁许可—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!施房屋拆迁的—;, ,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—四)委托不具有拆迁!资格的单位实施拆】迁的; — ,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擅自延长】拆迁期限的》;,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六)《违法转让拆迁—业务:的 【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六条  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下》列行为之一》的由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分】别依照四川》省城市?房屋拆迁管》理条例的相关规【。定予以?处罚 ? ?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(一)挪》用,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的; 》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—出具不实估价报【告的;? 》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三)未按规定向】被拆迁人《给,予货币补《偿或者提供安—置用:房、:周转用房的;— ?。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四:)擅自实施强制【拆,迁的 【     第三十七!条  拆迁》人的违法拆》迁行:。。为给被拆迁人和房屋!承租人造成损—。失的除依《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拆!迁人还应当依法【。承担民?事赔:偿责任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— , 第三十八条  辱!骂、殴打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!阻碍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》工作:人,员依法执行》职务: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!予,治安管理处罚;构】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》责任 》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九条  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!作人员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?权、:徇私舞弊的按照【乐山市行政》过错责任追究办法】的规定?追究责任;构成犯】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【。任 》 ,   ? ,。 第四十条  本】办法:应用中的具体—。问题由乐山市人【民政府法制办公【室负责解释 !   《  第?。四十:。一,条  本办》法自2006年4】月1日起施》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