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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乐山市?城市房屋拆》迁管理办法 —。 , ? ?    第一条 】 为加强对城市房屋!拆迁的管理维护【拆,迁当事人《。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!建设顺利进》行根据?国务院城《市房屋拆迁管理【条例、四川省城市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!规定结?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!法 》   《  第二《条  凡在乐山市城!。镇国有土地》。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!。要对:被拆迁人补偿、安】置的适用《本办法?对征收?、征用、使用农民集!体所有?的土地上的房屋实】施拆迁不适用本办法! 《。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 城市房—屋拆:迁应当符《。合城市规划与经济】和社会发展》水平相适《应有利?于城市建设、旧城区!改造、?生,态环境?的维护与改善保护历!史文:化和文物古》迹 : ?     第【四条  拆迁人必】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!被拆迁人给予—补偿、安置;被拆】迁人、房屋使—用人必须服》从城市建设需—要在:规定的?。搬迁期限内完成搬】迁  】   本办》法所:称拆迁人,是指取得!房屋拆迁许可—证的单位 【 :    《。 本办法所称被【拆迁人,《是指被拆《迁房屋的所有权【人 ?  》   ?第五条  市人民政!府城市?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负责对乐山市的】城市房屋拆迁—工作实施监督—管理各区、市、【县,。、自:治县人民政府城【市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!区域内的《城市房屋拆》迁工:作实施?监督管理《其,中乐山市中心城区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城市房屋《的拆迁?由市人民《政府: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部:。门统一管《理和监督 》     !市和各区、》。市,、县、自治县—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!照本办法的》规定:互相:配,合保证城市房屋拆】迁,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! 《。     —第六条 《 房屋拆迁实—行,拆,。迁许可?证制:度未取得房屋拆【迁许可证《不得实施拆》迁   !  :第七条  》申请领取房屋拆迁】许可证应《当向被拆除房—屋所在地的房屋【拆迁管理部》门提:出,申请并提交》下列资料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—建设项目批准—、,核,准或备案文件; !。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二)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?证;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国有土地】使用:权批准文《件; —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—。)拆迁计划和拆迁补!偿安置?方案;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五)金融《机构出具《的,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!。款证明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》六)产权《自有、未设定抵押权!的,补偿:安置用房证明 【   【。 , 拆迁计划应当包】括拆迁范围、拆迁方!式、拆迁期》限、拆迁工程的【开工和竣工时间等】 《。     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】应,当,包括被拆除房—屋及其附属物—的状况?(房屋用《途、产权归属、【面,积等);各种补偿】、补助?。费用的概算;—产权调换《房屋安置的》房源、标准、—地点及相关证明文】件;:临时过渡方式及期】限等具体措》施 《。    — 第八条  拆迁】。补偿安置资金由办】理存款业《务的金融机构实【行专户储存,由房】。屋拆:迁管理部门、拆迁人!和金融?机构共同签》订,协议实行专款专用】 》 ,    拆迁补偿安!置,资金的存《款额度?。应当不少于扣除安】置现房价《值后该项目的补偿安!置总额安《置现房的《价值应?当由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随机抽取的房地产!估价机构评估—确定 —   《  :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的使用由》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出具资金用途的说】明由出具拆迁补偿安!置资金证明的—金融机构拨付 ! ,     —被拆迁?人有权向拆迁人【或,者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索【。取金融机构出—具的:拆迁补偿安置—。。资金存款证明和安置!现房评估报告的副】本或者复《印,件金融?机构出具虚假拆迁补!偿安置资《金存款证明的应当依!。法承担责任》 ?     第】九条:  拆?迁人提?供的:安置房屋应》当,具,备基本的居住和【生活条件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不,得,用于:拆迁安?置,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一)不?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!全标准的《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不具备合】法产权证明》或者有权属》纠纷的; !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。已被查封、冻结、抵!押或者租赁的 】     】第十条  房屋拆迁!管理部?门应当自受理拆【迁,申,请之日起《30:日内对申请》事,项进行审查对符【合条件?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!证;对不符合条件的!应当书面告知理由】   】 , 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:可以向市《和各区、《市,、县、自治县—人民政府委托的【出具了符《合要求的拆迁计划和!拆迁补偿安》置方:案并取得拆》迁补偿安置》资金存款证明的【。国,有土地?储备机构颁》发,房屋:。拆,迁,许可证 《 ,  》   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不得向临!时机构颁发》房屋拆迁许可—证 》 ,   ?  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在?审查拆迁申请时应】当征求包括》被拆迁?人代表在内的—有关方?面对拆迁计划—和拆迁?补,偿安置方案》的意:见 【。   ? 第十一条 — ,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应《当在发放房屋拆【迁许可证的同—。时将建设项目—。名称、房屋拆迁许可!证批准?文号、拆迁》。人、拆迁范围、【拆迁期限、拆迁工作!人员、?。。补偿:方式、安置地—点等事项《以,房屋拆迁公告—。的形式予以公布 】    】 第十二条》  拆迁范围确【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!位和个人不得—进,行下列活《动 》  ?  :   ?。 , (一)《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房屋; 【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】改变房屋和》。土,地用途?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三)【租赁房屋;》 :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装】饰、装修房》屋 》    》 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应当就前款】。所列事?项书面通知规划【建设、公《安、国土资源、工】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!。理相关手续暂停【办理的书面》通知应当载明—暂停: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!得超过1年;—拆迁人需要》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!经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批?。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!1年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三条 — 拆迁?人,。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!委托具有拆迁资格】的,单位实施《拆迁 —     受拆】迁人或者拆》迁人委托《的具有拆迁》资格的单位指—派从事与《被拆迁人、房屋承租!人协商?拆迁补偿安置等【。。事宜的拆迁工—作人员?应当经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培》训考核合格》 》。    《 ,房,屋拆迁管《理部门不得》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!拆迁委?托也不得《设立房屋拆迁公司 ! 》   ? 第十四条  拆】。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!与接:受委托拆迁的单位】签订书面拆迁委【托合同并在申办【房屋拆迁《许,可证的同时报房屋】拆迁管理部》门备案 】     接受委托!的单: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!让拆迁业务 —     !第十五?条  尚未完—成拆迁安置补—偿的建设《项目转?让应当经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同意—并办:理房屋拆迁》许可证?。变更手续原》拆,迁,补偿安置《协议中有《。关权利、义务随之转!。。让给受?让人项目《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!书面通知被拆迁【人,并自转让《合,同签订之日起30日!内予:以公:告 :  —  : 第十六《。条 : 拆迁人应当在房】屋拆迁许可证确定】的拆迁范《围,和拆迁?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! ? ?    房屋拆【迁许可期限不得超过!一年时间需延长拆迁!期限的拆迁人应【。当在拆迁《许可期限届满15日!前提:出延期拆迁的申请】批准延长期》限的延长期》限不得超过6个月拆!迁人在房屋拆迁【许可证规定的期限】内未实?施拆迁也未申请延期!或者延期申请未【获准的房屋拆—。迁许可?。证自行?失效:拆迁人应当重新【提,出,城市房屋拆》迁,许可申请《   】  第十七条 【 法律?、,法规对拆迁》。军,事设施、《教堂、寺《庙、文物古迹等另】有规定的依照其规】定执:行   !  第十八条 【 拆迁人与被拆【迁人签订的房屋拆】迁,补偿安置协》。议拆迁人应》当在该项目》拆迁任?务完成后30—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!。部门:备案 ?   【  :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!拆迁档案管理制度】加强对拆迁档案资】料的管理 】。     房【屋拆:迁管理部门代管房】屋,需要拆迁的拆迁补】偿,安置协议《应当经?公证机构公证并办】理,。。证据保全 —  》   第十九条 】 在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公布的拆》迁期限内拆》迁人与被拆迁—人应当按照规定签订!房屋拆迁《补,偿安置?。协议: —    《拆迁:补偿安置协议应当】载明以下内容 !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《),被拆迁房屋的权【属、地址、建筑面积!、用途、结》构、楼?层以及搬《迁,期限;?。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补偿方式、补偿标!准和:结算方式; 【 ,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三)实?行,产权调换的载明安置!房屋的权属》、地址、建筑—面积、用途、结构、!楼层和搬迁过渡【方式、过渡期限和】过,渡费用等; — ,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,)违约责任和—解决争议的方式; !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五):其它约定事项— , ? :    解决争议】的方式为《仲裁的?拆迁补偿《安,。置协议应当约定凡因!履行: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!乐,山仲裁委员会—裁决 》 :  : ,  第?二十条  拆—迁补偿安置协—议订立后被》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!人在搬迁期限—内拒绝搬迁的拆迁】人可以依《法向乐山仲裁委员会!申请仲裁或者依【法向人?民法:院提起民事诉讼【仲裁和诉讼期—。。间,。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!。人,民法:院先予执行》 》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:条  拆《迁人:与被拆?迁,人经协商达》不成补?偿安置协议或者【拆迁人、被拆迁人】与房:屋承租人经协—商达不成搬迁协议的!当事人可以依—法申请?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!。人是房?屋拆迁管理部—门的由同级人民【政府裁决 】 ,     未—达成拆迁补偿安置】协,议的被拆《迁人比例超》过百分?之,二十的房屋拆迁管理!部,门,。在受理裁决申请【前应当进行听证【听证:时间不计入裁—。决时限 【 :    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应当》自收到受理裁决申请!之日起3《0日内?。作出书面裁》决被申请人在—规定时?。间,未到场的可以作出】缺席裁决;发现新】的事实需要查证【的可以作出中止裁决!。决定中止时间不【计入裁?决时:限;申请人撤—回裁决申请的可以作!。出终结裁决》决定 】。    裁》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!容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一)申?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!本情况; 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,二):争议的主要》事,实和理由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, (三)裁决的依】据、:理由: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)裁决的《事项:;  】 ,  :    (五)当事!。人,申请行?政复议、提起行政】。诉讼的权利及期【限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(,六):房屋拆?。迁管理部门的—名称裁决日期并加】盖公章 》     】。裁决规定的搬迁【期,限不得少于15天 ! 《     当事人对!裁决不服的可以自】裁决:书送达之日起—。60日内依法申请】行政复议或者3个】月,内,向人民法《院起:诉拆迁人按照行【政裁:决对被拆迁人已作出!货币补偿或者对被】拆迁人、房屋使【。用人:提供了符合国家【质,量安全标《准的安置房屋、【。周转用房的行政复】议和:行,政诉讼期间不停止】拆迁的执行 !  ?   第二十二【条  ?被,。拆迁人或者》房屋:使用人在裁》决规定的搬》迁期限?内未搬迁的由—作出:。裁决的房屋》。拆迁管理部门所【在,的同:级人民政《府责成有关部门行】政强制拆迁或—者,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依法申请《人民法院《强制拆迁 】     实施行!政强:制拆迁按照乐山【市城市房《屋行政强《制拆迁程序规定执行!。    ! 第二十三条 【 拆迁?。人,应当在安置用房【交付使用之日起【3个月内到房地【产管理?部门:、国土资源管—理部门办理》安置用房《。产权登记和土地使】用权登记手续—被拆:迁人应当予以配【。合 【    公安、教育!、供:电、:供水、供气和广【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及!时办理被拆迁人【的,户口迁移、》。学生转学、电话【。移机、有线电视迁(!安)装和水、电【、气:。供应等有关事宜【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—。四条  《对被拆除房屋面【积,和使用?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权!属证书?记载为准拆迁公告发!布前的住宅房屋已经!依法取得城市规【划,和土地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改变用途的批准【文件的按《照非:。住宅用房进行—补偿 《  》 ,  拆除《违法违章建筑—、,超过批准期限的【临时建筑不》作,补偿;拆除未超【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,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! ,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五条 — 拆迁补偿实—行货币补偿》、产权调换或者货币!补偿和产权调换相】结合的方式除法律】、法规?另有规定《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!补偿方式 【 ?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六《条 : 实行?货币补偿《的货币补偿》的标:准根据?被拆迁?房屋:的位置、《用途、产权建—筑面积等因素由拆】迁当事人协》议作价?;协商不成的以具】有房地产评估资【质的机构作》出,的房地产市场评【估价格确定 【     城!市房屋拆迁价格【评估的估价时点一】。般为房屋拆迁许可】证颁:发之:日;房屋拆迁许可】证,。逾,期失效的估价—时点:为重新颁发房—屋拆迁?许可:证之日房屋拆迁【分期:分段:实施的估价时点为当!期(段)房》屋拆迁实施之日估】价报告应当由—注,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!由估价机构同时【印送拆?迁人和被《。拆迁人 》     拆!迁当事人就房屋拆】迁补偿金额达不成协!议的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应当组织拆迁【当事人协《商确定?房地产价格评—估机构?。;协商不成》的,由,房屋:。拆迁管理部》门组织拆迁当事人随!。机抽取具有房—。地产: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!评估评估费用由【拆,迁,。人支付 【 ,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七条  实行房【屋产权调换的拆【迁人与被拆》迁,人依照?本办法的规定—计算被拆迁房—屋,的补偿金额和—所安置房屋的价格】结清产权《调换的差价拆—迁人应当依照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!。面积实行产权—调换不得擅》自扩大或者缩小产】权调换的面积 ! ,   《  第?二十八条《  用于《拆迁安置产权—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!房,屋产权面《积不:得低于45平—方米 — ,     》对私有住宅》房屋:产权建筑面积低于】45平方米他—。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!居民最?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!的被拆迁人按不【低于45《平方米产权建筑【面积的标准户—型进行安置》。45平方米以内的】差,价款由拆迁》人承担被拆》迁人不再支付;超】过,45平方米不足60!平方米?的由被拆《迁人按?。实际成本《价结算超《过60平《方米:的由被拆迁人按市】场价结算 ! ,  : , 第二?十九条  拆迁【租赁:。房屋被拆《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!解除租赁关》系达:成协议或者被拆【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!安置的只对被—拆迁房屋所有人进】行,补偿安置;被拆迁】人与房?屋承:租人对解除租赁【关,系达不成协议的实】。行房屋产权调—换,   】  第三《十条  拆》迁设有抵押权—的房屋抵押》人和抵押权人重新】设置抵押权或者【抵押人清偿债务的】可以实行《货币补偿;抵—押人不?能清偿债《务或不能重新设【置,抵押权的只作产权调!换 》。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一条  拆—迁产权不明确的【房屋或者所有—权、使用《权、抵押权有—纠纷:的房屋?拆迁人应当》提,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!屋,拆迁管理部门批【准后:实施:拆迁拆迁《前,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!房屋的有关事项【向公证机构》办理证据保全 】 《    第三—十二条 《 拆除住房的拆迁】人应当向《。被拆迁人《或者房屋使用—。人支:付临:时,安,置补助费、搬迁补助!费;拆?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!产、停业的》拆迁人?应当给予适当补【偿 ? ?     临时安置!补助费、搬迁补【助费和拆除非住【宅房屋造成的—停产、停业的补【偿标准?由,市和各区、市、县、!自治县人民政—府,制定:。 , 《     在规定的!过渡:期限内由拆迁人【。提供周转用房—的不支付临时安【置补助费 —  》   搬迁补助费】由拆迁人一次性【支付;需要过渡的支!付两次搬迁补—助费 ?    】 实行货币》补偿的应当》给予45日的—临时安置补助费 ! ,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》三条  实行产权调!换的过渡期不超【过,18个月 【    — 因:拆迁人的责任—使被拆?。迁人延长过渡期的对!自,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!人从签订《协议并搬《迁交房之日起—逾期不足6个月【的按:。月增加0.》5倍临时安置—补助费;《逾期6个月以上1】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!倍临时安置补助【。费;逾期1年以上的!按月增?加2倍临《时,安置补助费》对由:拆迁人提供周转用】房过渡的被拆—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!。月付给临时》安置补助费;—逾期1?。年以上的《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!置,补助费 】     非住【宅房屋超过过渡期】限的应当加发—停产、停业补偿费】用 ?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四条  【因房屋?拆迁发生的被拆迁】人的电话、水—、电、气、有线电】视,。迁装等费用由拆【迁人按照《拆迁时合法的—收费标准补偿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!用人: :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五条:  违?反本办法规》定有下列《行,为,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!。。理部门分别依—照国:。务院: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条例的相《关,规定予以处罚 !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: (一)《未,取得拆迁许可证【擅自实施拆迁的【。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以?欺骗手段取》得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; 】 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:三):未按拆迁许可证确定!的拆迁范围实施【房屋拆迁的;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》委托:不具有拆迁资格的】单位实施拆迁的; ! 《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(五)擅》自延长拆迁期限的;!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:违法:。转让拆迁业务—的 【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六条  违反本办法!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分别依!照四川?省城市房屋拆—迁管:理条例?的,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】。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挪用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—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出!。具不实?估价报告的》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》。)未按规定向被拆迁!人,给予货币补偿或【者提供安《置用房、周》转用房的;》 》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:擅,自实施强制拆迁的 ! :  《   ?第三:十七条?。  拆迁人的—违法拆迁行为给被拆!迁人和房屋承租人】造成:损失的除《依法给予行政—处罚外拆《迁,人还应当依法承担】民事赔?。偿责任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。    】 第三十《八条  《辱骂、殴《打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工作人员阻—碍房屋?拆迁管理部》门工作人员》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!安机关依法》给予治安管》理处罚;构成—犯罪: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【。 :   《 , 第三十九条—  :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及其工作人员【玩,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?弊的按照乐山—市,行政过?错责任?追究办法的》规定:追究责任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《。究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条 《 本办?法应用?中的具?体问题?由乐:山市人民政府法制】办,公室负责解释 【     !第四十?一条  本办—法自2006年4月!。1日: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