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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?山市城?市房屋拆迁管理办】法
! 第一条 !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!迁的管理维护—。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!益,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!行根据国务》。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!条例、四川省城【市房屋拆迁管理【条例的规定结合【乐山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! 第二条 【 凡:在乐山市《城镇:国有土地《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!要对被拆迁》人补偿、安置的适用!。本办法对征》收、征用、使用农】民集体?所有的土地上—的房屋实施拆迁不适!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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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条 】 城:市房屋?拆迁应当符合城【市规划与经济和【社会发展《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城!市建设、旧》城区改造、生—态环境的维护与改善!。。保,护历史文化和文物】古迹
! 第四条 【 拆迁人必须依照】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!人给予补偿、安置】。;被拆迁《人、房屋使用人必须!服从城市《。建设需要在》规定的搬《迁,期限内完成搬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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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办法所称拆迁!人,是?指取得房《屋拆迁许可》证的单位
!
《 本办法所》。称被拆迁《人,是指被拆迁房屋!的所有?权人
! : 第五条 》 市人民政府城市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!责对乐山《。市的城?市房屋拆迁工作实】施,监,督管理各区、市【、县:、自治县人民政府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负责对本行【政区域?内,的城市?房屋拆?迁,工作:。。实施监督管理其【中乐山市中心—城区城市规划—区范围内城市房屋】的拆迁由《市人:民政府城市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》统一管理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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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市和各区》、市、县、自—治县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:依照本办法》。。的规定互《相配合保《证城市房《屋拆迁管理工作的】顺利进行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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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六条 房屋拆【迁实:行拆迁许可证制度】未,取得房屋拆》迁,许可证不得实—施拆:迁
》
,
: 第七条 【 ,申请领取房屋拆迁】许可证应当向—被拆除?房屋所在地》的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提出《申请并?提,交下列资料
!
,
— : (一?)建设项目批—准、核准或备案文】件;
》
,。
《 (二)!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;
【
! (三)国有土地使!用权批?准文件?;
》
】 (四《)拆:。迁计:划和:拆迁补偿安置方案】;
—
】 ,(五:)金融机构出具的】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存款?证明;
! 】(,六):产权自有、未设定】抵押:权的补偿安》置用房证明
】
— 拆迁?。计划应当包括拆迁】范围、拆迁方式【、拆迁期《。限、拆迁工程—的开工?和竣:工时间等《
】 拆迁《补偿安置方案应【当包括被拆除—。房屋及?。其附属物《。。的状况(《房屋用途、产权归属!、面:积等);各种—补偿、补助》费用的概算;产【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房!源、标准、地点及】相关证明文件;【临时过渡方》式,。。及期限等具体措【施
】。 第《八条 拆》迁补偿安《置资金由办》理,存款业务的金融【。机构实行《专户储存,由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、拆迁人!和金:融,机,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!专款专用
】
拆【迁补偿安《置资金的存款额度】应,当不少于《扣除安置现房价值】后,该,项目的补偿安—。置总额安置现房的】价值应当由房—屋拆迁管理部门【随机抽?取的房地产估价【机构评估《确定
! 拆迁补偿【安置资金的使用由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出】具资金用《。途的说明由》出具拆迁补偿安置】资金证明的金融【机构拨付
!
被拆【迁人有权向拆迁【人或者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》索取金融机构出【具的拆迁补偿—安置资金存款证【明和安置现房—评估报?告的副本或者—复印:件金融机构》出具虚假《拆迁:补偿:安置资?金存款证明的应当】依法承担《责任
?。
:
,
: 《第九条? 拆迁《人,。提供的?安置房屋应当具【备基本的居住和生】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不得《用于拆迁安》。置
《
《 , ? , (一)不符合】。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!。准的:;
?
?
【 (二)》不,具,。备合法产权》证明或者有权—属纠纷的;
—
— 》 :(三:)已被?查封、冻《结、抵押或者租【赁的:
》
第十【条 : 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,自受理拆迁申请之】日起30日内对申】请事项进行审—查,对,符,合条:件,的,颁发:房屋拆迁许可证;对!不,符合条件《的应当书《面告:知理由
》
】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可以向【市和各区、市、县】、自治?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出!具了: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!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!并取得拆迁补偿【安,置资金存款证明【的国有?土地储?备机构颁发房屋拆迁!许可:证
?
》 房屋拆迁【管理:部门不得向》临时机构颁发房屋拆!迁许可证《
》
《 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门在审查拆迁申请!时应:当征:。求包:。。括被拆迁人代表在内!的有关方面对拆迁】计划和?。拆迁补偿安置方【案的意见
】
—第十一条 房【屋,拆迁管理《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!拆迁许可《证的同时将建设项】目名称、房屋拆【迁许:可证批准文号、【拆迁人、拆迁范【围、拆迁期限、拆迁!工作人员、补偿【。。方式、安置地点等】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!的形:式予以公《布
! 第十二》条 ?拆迁范围确定—后拆迁范围内的【单位和个人不—得进行下列活动
!
【 ? (?一,)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房屋?;
【 】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地用途;【
【。 》 (三)租赁房屋!;
—
— (四)—装饰、装《修房屋
《
,
《。 房屋拆迁管!理,部门应当就前款所】列,事项书面通》知规划建设、公安】、国土?资源:、,工商等有《关部门暂停办理【。相关手续暂停办【理的书面《通知应?当,载明暂停期限暂停】期限最?长,不得超过1年;拆迁!人需要?延长暂?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—批准延长期》限不:得超过1年
!
—第,十三:条 拆迁》人可以自《行拆迁也可以—委托具?有拆:迁资:格的单位实施拆【迁
】 受拆迁人或者!拆迁人委托》的具有?拆迁资格的》单位指?派从:事与被拆迁》人、:房,屋承:租人协商拆》迁补偿安置等—事,宜的拆迁工作人员应!当经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培—训考核合格
—。
】 房屋拆《。迁管理部门》不得充任《拆迁人或者接—受拆迁委托也不得设!立,房屋:拆迁公司
》。
,。
】第,十四条 》拆迁:人委托拆《。迁的应当与接受【委托拆迁的单—位签订书面拆—迁,委托合?同,并在申办房屋拆【迁,许可证的同》。时报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备案
!。
【 接:受委托的《单位:不得以任何形式转】让拆迁?业,务
—
第—十,。五条 尚未完成拆!迁,。安,置补偿的建设—项目转让《应当经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同意【并,办理房屋拆》迁许可证变更手续】原拆迁?补,偿安置?协议中有关权—利、义务《随之转让给受—让人项目转》让人和受《。让人应当书面—通知被拆迁人—。并自转?让合同签订之日起】30日内《予以公告
】
—第十六条 拆迁人!应当在?房屋拆?迁,许可证确定》的拆迁范围和—拆,迁,。期限内实施》房屋拆迁《。
《
房屋】拆迁许可期限不得】超过一年《时间需延长拆迁期限!的拆迁人应当在拆】迁许:可期限届满15日前!提,出延期拆迁的申请】批准延长《期,限的:延,长期限?不得超?过,6个月拆迁人在【房屋:拆迁:许可证规定的—期限内未实施拆迁也!未申请延期或者延】期申请未获准的【房屋:拆迁许可证自行【失效拆迁人应当重】新提出城市》房,屋拆迁许可》申请
?
,
,
? 第十—七条 法律、法】规对拆迁军事设【施、教堂、》寺庙、文《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!依照:其规定执行
】
》。 第十八条 拆!迁,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!房屋拆迁《补偿:安置协议拆迁人【。应当在?该项:目,拆迁任务《完成后30》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!。部门:备案:。
— 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应》当建立健全》拆迁:。档案管理制度加强】对拆迁档《案资料的管》理
—
》房屋:拆迁管?。理部门代管房屋需】要拆迁?的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应当经公证机构】。公证并办理证据保】全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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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九《。条 在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!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!迁,人应当按照规定签】订房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?议
:
!拆迁补偿安》。置协议应当载明以下!内容
《
— ,。 (一)被!拆迁房屋的权属【、,地址、建《。筑面积、用途、结构!、,楼层以及搬》迁,期,限,;
:
?
》 ? (?。二)补偿《方式、补《偿,标准和结算方式;
!
?
— (三)实】行产:。权调换?的载明安《置房屋的权属、【地址、建《筑面积?、用:途、结构、楼层和】搬迁过渡方式、【过渡期限和》过渡费用等》;
:。。
】 (四【)违约?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!式;
【
—。 (五)其它】约定事?项
:
— 解决争议的】。方,。。式为仲裁的》。拆迁:补,偿安置协议应当约定!凡因履行本协—议发生的争议由【乐山仲裁委员会裁】决
—
第二十】条 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?订立后被拆迁—。人或者房屋使用人】在,。搬迁期限《内拒绝搬迁》的拆迁?人可以依法》向乐山?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!或者:依,法向:。人民:。法院提起民》事诉:。讼仲裁和诉讼期间】拆迁人可以依法【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!行
《
第二!十一条 拆迁人】。与被:。拆迁人经协》商达: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!者拆迁人、被拆【迁人与房屋承租【人经:协商达?不成搬迁《协议的当事》人可以依法申请房】屋拆迁管理》部门行政裁决—被拆迁人是房屋【拆迁管理《部,门,。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!决
【 未达—成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的被拆【迁,人比例超过》百分之二十的房屋】拆迁管理《部门在受理裁决申】。请前应?当,进,行听证听《证时间?不计:。。入裁决时限
!
《 房屋《。拆迁管理部门应【当自收到受理裁【决申请之日》起30日内作出【书面裁决被申—请人在规《定,时间:未到场的可以作出】缺席裁?决;发现新的事实需!要查证的可以作出】中止:裁决决定中止—时间不计入》裁决时限;申请【人,撤回裁决《申请的可以作出终结!裁决决?定
?
:
,
《 裁决书应当—包,括下:列内容
《
?。
,
》 (》一)申请人与被【申请人的基本情况;!
【 , ? (二)争议】的主要?事实:和理由;
—
:
! ,(三)?裁,决的依据、理由【;
【 : (四)!裁决的事项》;
》。
— 《(五)当事人—。申,请行政复议》、提:起行政诉讼的权【利及期限;
】
【 , ?(六)?房屋拆迁管》理部门的名称裁【决日期并加盖公【章
》
裁【决规定的搬》迁期限不得》。少于15天
—
!当,事人:对裁决?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!送达之日起》60日内依法申【请,行,政复议或者》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!起诉拆迁《。人按照行《。。政裁:决对:被,拆迁人已作》出货币补偿或者【对被拆迁《人、房屋使用人提】供了符合国家质量】。安全标准的安—置房屋、周转用房的!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!期间不停止拆—迁,。。。的执行
! 《第二十二条》 被拆迁人或者】房屋使用人在裁【决规定的搬》迁期限内未搬—迁的由作出裁决的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【所在的同级人—民政府责成有—关部门行《政强制拆迁或者由】房屋拆迁《管理部?门依法申请人民【法院强制拆》迁
《
:
? 实施行》政强制拆迁按照乐】山市城市房》屋行政?强制拆迁《程序规?定执行?
》
第二十】三条 《拆迁人应当在安置用!房交付使用》之日起3个月内到房!地产管理《。部门、国土资源管理!部门办理安》置用:房产权登《记和土地使用权【登记手续被》拆迁人应当》。予以配合
】
: 《公,安,、教育、供电—、供:水,、供气和广播电【视等部门应当及【时办理被拆迁—人的户口迁》。移、学生转学、电话!移机:、有线?电视迁(《安):。装,和水、?电、气供应等—。有关事宜
》
?
《 第?二,十四:条 对被拆除房屋!面积和使用》性质的认定以房屋】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!迁公告发布前的住】宅房屋已经依—。。法,取,得城市规划和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》改变:用途:的批准文件的按照】非住:宅用房进行补偿
!
拆!。除违:法违章建筑、超过】。批准期限的》临时建筑《不作补偿《;拆除未超过批【准,期,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!当补偿
】
第二【十五条?。 拆迁补偿实行货!币补偿、产权调【换,或者货币补偿和产】权调换相结》合的:方式:除,法律、?法规另?。有,规定外被拆》迁,人有权选《择补:偿方:式
?
《 ? 第二十六条 实!行货币?补偿的货币补偿的标!。准根据被《拆迁房屋的》位,置、用途、》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!由,拆迁:当事人?协议作价;》协商不成的》以具:有房地产评》估资质的机构—作出的?房地产?市场评估价格确【定
【。 城》市房屋拆迁价—格评估的《估价:时点一般为房屋拆】迁许可证颁》发之日;房屋拆【迁许可证逾期失效的!估价时点为重—新颁发房《屋拆迁?。许,可证之日房》屋拆迁分期分段【实,施的估?。价,时点为当期(段【)房:屋拆:。迁实施之日估—价报告应当》。由注册房地产估价】师签字由估价机构同!时印送拆迁》人和被拆迁人
!。
【拆迁当事人》就房屋拆迁补偿金】额达不成协议的房】屋拆迁?管理部门应当—组,织拆迁当事人—协商确定房》地产价格评估机【。构;协商不》成的由房屋拆迁管】。理部门组织》拆迁当事《人随机抽取具有【房地产评估资质【的机构进行》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!人支:付
》
第二十!七条 实行房屋】产权调?换的拆迁人》与被拆迁人依照【本办法的规定—计算被拆迁房屋【的补偿金额和所【安置房屋的价格结】清产权?调换的差价拆—迁人应当《依照拆迁补》偿安置协《议约定?的面积实行产—权调换不《得擅自扩《大或:者缩小?产权调换的》面积
! : 第二十八条— :用于拆迁安》。置产权调换的—住,宅,。房屋每户房屋产权面!积不得低于45【平,方米
》
对私!有住宅房屋》产权建筑面积低【于45平方米他处】无住房并持》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!保障金领取证的被】拆迁人按不低于45!平方米产权建—筑面积的标准户型】进行安置《45平方《米,以,。内的差?。价款由拆迁人承【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!。。;超过45平—方米不足60—平方米?的,由被拆迁人按—。实际成本价结—算超过60平方【米的:由被拆迁人按市【场价结算
【
《 第二十九条】 拆?。迁租赁房屋被—拆迁人与房屋—承租人对解除—租赁关系《达成协议或者被【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!了安置的只》对被拆迁房屋所有】人进行补偿安置;】被,拆迁人与房屋承租】人对解除租》。赁关系达不成协【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!换
:
】 ,第三十条 》 拆迁?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!押人和?抵押权人重新—设置抵押权或者抵】押人清偿债务的可】以实:行货:币补偿;《抵,押人不能清偿债【。务或不?能重新设置抵押【权的只作产权调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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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《。十一条 《 拆迁?。产,权不明确的房屋或】者所有权、》。使用权、抵押权有】纠纷的房屋》拆迁人应当》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!房屋:拆迁管理部》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!迁前拆?迁人:。应,当就: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!项向公证机构办理】证据保全
》
》 第三十【。二条 拆除—住,。房的拆迁人》应当向被拆迁人【。。或者房屋使》用,人支付?临时安置补助费【、搬迁补助》费,;,拆迁非住宅房屋造】成停产、停》。业的拆?迁人应当给予—适当:补,偿
—
临时安】置补助费、搬—。迁补助费和拆除【非住宅房屋造成的】停产、停《业的补偿《标准:由市和各区、市、】县、自治县人民【政府制?。定,
?
在规!定的:过渡期限内由拆【迁人提供周》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!安置补助费
【
?
》搬迁补助费》由拆迁人一次—性支付;需要过渡】。的支付两《次搬迁补《助费
【
: 实行货币补】偿的应当《给予45日的临时安!。置补助?费
《
《。 , 第三十三—。条 实行产权调】换的过渡《。期不:超,过18个月
!
《 因拆迁》人的责任使被拆【迁人延长过渡—。期的对?自行安排《住处:的被:拆,迁人从?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!之日起逾期不足6】个月的按月增加0.!。5倍临时安》置补助费;逾—期6个月以上1年】以下的按月增加1】。倍,。临时安置补》助费;逾期1年以】上的按月增加—2倍临?时安置?补助费对由拆—迁人提供周》转,用房过渡的》被拆迁人《从逾期之月起—。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!助费;逾期1年以】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!时安置补助费—
】。 非住宅》房屋超过过渡期【。限的:。应,当加发?停产、停业补—。偿费用?
【 , 第?。三十四条 因房】屋拆迁?。发生的被拆迁人的电!话、水、电、气、有!线电视迁装等—。费用由拆迁人按【照拆迁时合法的【。收费标准补》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使用:人
【。 : 第三十》。。五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有下》列行为?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!理部:门分别依照国务院】城市房屋拆》。迁管理条例的相【关规定予以处—罚,
?
《 , 》 (:一)未取得》拆迁许可证擅自【。实施拆迁的;
【
,。
【。 (二)以!欺骗手段取得房【屋,拆迁许可证的;
】
— 》 (三)未按【拆迁许可证确定【的拆迁范围实施【。房屋拆迁的》;
》
《 《 (四)委托【不,具有拆?迁资格的单位—实施拆?迁,的;
》
【 , (五)擅自】延长拆迁期限的【;
》
《 《 (六)》违法:转让拆迁业务的
!
【 第三十六条 【 违: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》由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分别依照【四川省?城,市房屋拆迁管理条】例的相?关规定予以》处罚
?
》。 【 ,。(一)挪用拆迁补】偿安置?资金的;《
【 — (二)出》具不:实估价报告》的;:
,
,。
?
: 《 , (三)未按规】定向被拆迁人给【予,货币补偿《或,者提供安《置用房、周转—用房的?;,
:
,
,
【 : (四)擅自实【施强制拆迁的
【
?
? 第三十—七条 拆迁人的违!法拆迁行《为给被拆迁人和房屋!。承租人造成损失【的除依法给予行【。政处罚?外拆迁人还》应当:。依法承担《民,。事赔:偿责任;构成犯【罪的: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【
第三十!八条 《辱骂、殴打房—屋,拆迁管理部》门工作?人员阻?。碍房屋拆迁管理【。部门工作《人员依?法执行职务的由【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!安管理处罚》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
】
第—三十九?条 房屋拆—迁,。。。管,理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玩忽职守、滥用职!。权、徇私舞》弊的按照乐》山市行政《过,错责任追究办—法的规定《追究:责任:;构成?犯罪的依《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《
—第四:十条 ? ,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!问题由?乐山市人民》政府法制办公—室负责解释》
》
第四十一!条 本办》法,。自2006年4【月1日起《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