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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兰州市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管?理办法? ? 【兰州:。市,地下管线《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!经2013年1【月4日市《政府第?28次常务会议【讨,论通过现《予公布自2013年!3,月1日起施行 【   !  第?。一,条  为加强城【市地下管线》。工,。程档案管理充—。分发挥地《下管:线工程档案在城【市规:划、:。建设、管理中—的作用保障地下管线!安全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档案法、【建设:工,程质量管理条例等】有关:法律法规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办法 《     第!二条  本办—法适:用于本市规划—区域内地下管—线工:程,。档案的移交、收集】和,管理 —     本【办法所称地下—管,。线工程是指》城市新?建、扩建、》改建的各《种地下管线包括【城,市供水、排》水,、热力、燃气、【电力、通讯、广播电!视、工?。业等的地下管—线及:相关:的地下工程 ! :    本办—法所称地下》管,线工程?档案是指《在地下管《线工程的规划、【。建设及其管》理,活动中?形成的具有保存价】。值的:文字:、图表、声》像、:电子等各种载—体的文件材》料 —。 ,   ? 第三?条  市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是本市—地下管?线工:程档案工《作的行政主管部门】 —  :  市?城,。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!全市地下管线—。工程档案的日常管】理工作并直接负【责城关、《七,。里河:、西:固、安宁四区范【围内地下管线工【程,档案的业《务指导、《接收、收集、—保管与提供利—用工:作业:务上受市《档案:管理部门的监督【指导 】    红古区及永!登、皋兰、榆中【三县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负责:本县(区)内—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管理工作业【。务,上受市城建》档案管理机》构的监督指》导 —     市规划、!公安、交通》、城市管理等管理部!门应当?按,照各:自职责协助做好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有!关工:作  】。  : 第四条  城市地!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!。应当遵循集中—统一管理的原则实】行统:一接收、集中保【管,。、动态?管理、资源共—享,确保地下管线工【程档案的完》整、准确、》。安全和有效利—用   !  第五条  城】市供水、排水、热】力,。、燃:气、电力、通—讯、广播《电视、工业等的地】下管线专业管—理单位(以》下,简称地下管线专【。业管理单位)应当向!。。市城建档案管—理机构报送已形【成的地下管线—档案资?料 : ?     第六】条  ?地下管线专》业管理单位应—当将更改、报废、漏!测部分的地下管线】工程档案及时—修改补充到本—单位的地下管—线专业图上并在【修改补?充后一?个月内将修改补充的!地,。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!资料向市城建—档案管?理机:构移交 !    第七—条,  建设单位办理地!下管线?工程:施工许可手续时【。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应当将工程竣】工后需移交的工程】档案内?容和:要求告知建设—单位 《。    【 第八条《  地下管线—工程覆土前建设【单位应当委》托具: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!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!管线探测《相关标准《、规程进行竣工【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!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!工程测量图 !     第【。九条: , 地下?管线工程竣工验【收前建设单位—应当提?请市:城建档?案,管理机构对地下管】。线工程档案进行【专项预验收并且应】当取得?市,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核发的》。地下管?线工程专项》验收意见书 !     —第十条  建—设单位在地下管【线工程竣工验—收后:三个月内应》向市城建档案管理】机构移交《符合建设工程文件】归,档整理规范要—求,的下列档案资料 】 ,。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一)地?下,管线工?程项目准备阶—段文件、监理文【件、:施工:。文,件、:竣,工验收文《件和竣工图; 】  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 (二—)地下管《线竣工测量成—果,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三)其他应当归】档的文?件资料 【  ?   第十》一条  属建设项目!配套:。工程:的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工程建设单位【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!条、第?十条的规定与—。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!交市城建《档案管?理,机构 ?  —   ?第十二?条 : 工程测量单位应当!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!构移交有关地下【管线工程《的1500》城市地形图和控【制成果 》     对!于工程测《量单位移交的城市】地形图和《控制:。成果市城建档案管】理机构不得出售【。、转让 ! ,   第十三条  !建设单位在》申,请领取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前应】当到市城《建档案管理机—构及有关部》门,查询施工地段的地】下管:线工程档案》取得该施工地段【地下管线现》状资料并将有关资料!提供给施《工单位 《  — ,  施工单位在【施工中发现》未建档的地》下管:线时应当立即通【过建设单位》向市建设行》政,主管部门报告市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及时查明—地下管线性质—。、权属责《令地下管《线产权?单位补测建档并【向,市城建?。档案管?理机构报送补测的】管线档案资料 !   》  第十四条 【 市城建档案—管理机构应当运用现!。代信息技术管理地下!管线工?程档案确保》其完整性《、,准确性和系统性 ! ,    — 市城建《档案管?理机构?应,当建立?城市: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及!时将地下管线专【业管理单《位,移,交,的地下?管,线,专业图?。等地下管线》工程档案资料和【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!城市地形图》和控制成果录入地下!管线信息数》据,库实行动态管—理 《 :   ?  :第十:五条  《市,城建:档案管理机构应【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资料《的使用制度积极开】发地:下管线工程档—案,资源为政府相关部】门履:行,行政职能和》地下管线《专业管理单位建设】发展提供无偿服【务 【 ,  : 第十?六条  市》城,建档:案,管理机构《应当建立、健全科】学的:内部管理《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!。线工程档案》的接收、《整理:、鉴定、统计和【。保管工作 】    》 ,第十七条  —市城建档《案管理机构应当建】立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资料的保密—。管理制?度并完善保密防护】措施对需要保密的地!下管线工程档—案资料必须严格按】照保密法有关规【定划分知《悉范:围实行分级管理 !     第!十八条  建设单位!。。未移交地下管—线工程档案》的由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处一万元【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的,罚款;?对单位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处单】位罚款数《额5%以上10%以!下,的罚款;因》建设单位未》移交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造成施》工单位在施工—中损坏地《下,管线的建设单位依】法承担相应的—责任 】    第》十九条  地—下,管线专业管》理单位?未移交地下》管线工?程档案的由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处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因地下管】线专业管理单—。位未移交地下管线】。工,程档案造成》施工单位在施工【中损坏地下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!管,理,单位依法承担相应】的责任 》     第!二十条  有—关,单位或?者个:人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县级以上】档案管理部门按照】甘肃省档案条例【。。有关规定予》以处罚 》。 :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《。 (一?)损毁、丢失地下】管线工程《档案的;(二)涂改!、伪造地《下管线工程》档案的; !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(三)擅【自提供、抄录、【公布、销《毁地下管线工程的】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四—)违反?国家规定赠送、交换!、转让、出》卖、倒卖《。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及其:复制件的 】。    》 第二十一条  市!城建档案管理—机构:工作人?。员玩忽职守、—循私舞弊的由其所】在单:。位或:者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!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由》司法机?关依法追究其—。。法律责任 》 :     第二!。十二条 《 红古区及永登、皋!兰、榆中三县—的城市地《。。下管: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参!照本:。办法执行《。。  【   第二十三条 ! 本办法《自2013年—3月1日起施行【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