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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》明市:性病:防治管理办法 】    !。 第一条  为预】防、控制性》病的发生与蔓延【保障: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!。会主:义,现代化建设根—据 中华《人,民,共和:国传染病防》治法、 卫生—部性病?防治管理《。。的若干规定和云南省!卫生:。厅关于艾滋病监测管!理的:基于规定制定本【办,。法   !  第二《条  昆明》市行政辖区内—。的艾滋病《、淋病、《梅毒、软下疳—、性病性淋巴肉【芽肿、 《非,淋菌性尿道炎、【 尖锐湿疣》、,。生殖器疱疹等列入】本办:法管理范围 —。   【  第三《条,  :本市各级人民政【府,及其卫生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应加强对性】病防治工作的领【导制定性病防—治规划并《组织实施 》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  市卫!生行政?主管部门在性—。病防治工作中的【主,要职责是 【     一】、负责昆明市性病】防治的具体管理工】作和业务指导 】 :  ?   二、》负责组织建立性【病,防治:专业队伍采用—各种形式组》织宣传性病防治【知识 《   —  三、负责建【立由:区域内各级各类【医院各级防》疫站:、皮防?站、妇幼保》健所、市性病防治】监,测中心、市艾滋病防!治监测中心组—。成的市性病》防治体系 】  ?   第五条 【 市性病《防治体系的》职责是?    ! 一、对性》病患者?进行治?疗并追踪传》染源对艾滋病和梅】毒患:者做到?性侣追踪 —  》   二、对献血者!进行常规的艾滋病】和梅毒检查杜绝艾】滋病和?梅毒患?者献血 》 《  :  :三、负责对孕妇实行!产前性?病检:查按规定对新生儿实!行性病预防治疗【    ! 四、负责》对婚前?体检者实施性病检查!    ! 第六条  昆明】市性病的《监,。测、性?病疫情的统》。计、分析《和预防工作由昆明】市性:病防治监测中—。。心负责昆明市艾滋】病的:监测:。、疫情的统计、分】析和预防工作由【昆明:市艾:滋病防治监测中心】负责 《 :    》 第七条  集体、!个体诊所从事—专科性性病诊—断和治疗业务—的须经市《性病防治监测中心考!核合格市、》县、:区卫生行《政部门批准 】 ,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 建立疫情报】告制度 《昆明市性病疫情【报告:。的病种是艾滋—。病、淋病、》梅毒、非淋病性尿】道炎、?尖锐湿?疣、软下疳、生【殖器疱疹《、性病性淋巴肉芽】肿 【    第》九条  各性病【监测点应指定—专人负责资料统计按!规定填写全国统一制!作的报病卡每月五日!前向市性《病防治监《测中心报告上一个月!的性病疫《情  】   ?市性病?防,治监测中心应每【月将性病疫情—。报,市卫生局《、省:性病防治《中心和送市卫生防疫!站   !  :第十:条  任《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擅自到医院【查阅性病病》历和:统计资料特殊情况】需,查阅的须持》单,位介绍信经市性病防!治办公室批》准 【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】 , 婚前体检应把性】病检查?作为内容之一发现性!病患者未治愈前不】准登记结婚 】 :  :   第十二—条  饮《。食、食品制作、【旅馆:、旅游服务》。文化娱乐、交—通运:输等行业对新—职工的体检和职【工进行健《康检查时要把性【病检查列为》常规:检查项目确诊患【有性病的须治愈后方!可用工 —   》  上述行业的【行业主管部门应配】合,卫,生部:门定期对本行业的】职工:进行性病检查 !   》  第十三条  对!查获的嫖客》、,。暗娼和吸毒人员由公!。安部门送昆明市【性病:防治监测中心—进行性病检查确诊】患有性病、并已批准!劳教的?。送收容教养所实行教!育改造和性病治疗;!未批准?实行劳教的由性【病防治?监,测中心负责》进行性病治》疗对强制治》疗的性病患者未经治!愈,的不得?放回 《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四:条  对犯有淫乱】违法行为的港、台、!。澳和外籍人》员由公安部》门依法查处并及【时通知和协助市【性病监测中》心对其进行性—病检查确《诊患有性的实—行强制治疗并登记】。、,建,卡存档现令其—限期:离境 【     第十五】条 : 嫖客、暗娼、吸】毒人员和其》他违法人《员,的性病检《查治疗费用由本人自!理或在?收取罚款时》预收检查治疗费用 !   【  第十《六条  违反—本办:。法规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分别由县】区级以上卫生、公安!、民政、工商等【部门按照《有关:规,定给予警告、责令】。限期改正、罚款、责!令停业整《顿、吊销证照等【处罚;对主》要负责?人和直接责任人可】建议主管部》门,给予行政处分 【 》  :  一?、未经?批准而擅《自开诊的; ! ,     二—、各医?疗单:位和从事专》科性性病汉字业务】的集体和个体诊所发!。现性病患者》。不按要求《报告:或隐瞒不报的;【 《 :    三、—。。市性病防《治监测中《心接到公安部—门的性病检查—通知超?。过四下八小时—仍未前往《检查的; —    【 ,四、对被强制治疗的!性病患者未经—治愈放回《的; 《     五!、对结婚登记—申请者未经性病检】查而允许办理结婚登!记的; !  :  :。六、对输《血,人员未经艾》滋病、梅毒检查而准!其献血的; —   【  七、拒绝—执行本办法》其他规定措施的 ! , :     第十七条!  从事性病防治管!理的人?员玩忽职《守、:给性:病防治工作》造,成损:失,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!分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十】八条  昆明市【卫生局可依据本办】法制定?实施细则 —。     】第十:九条  《本办:法由昆明市》局负责解释 】 ,。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条  本办法!自,发,布之日起实施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