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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性】病防:。。治管理办法 ! ?  :  : 第:一条  为预防、控!制,性病的发生与蔓延保!障人:民,身体健康促进—社会:主义现代化》建设根据 中华【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!治法、 卫生部性病!防治管理的若干规定!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!艾滋病监测管理的基!于规定制定》本办法 !    第二条【  :昆明市行政辖—区内:的艾滋病、淋病【、梅毒、软下疳、性!。。。病性淋巴《肉芽肿、 非淋菌性!尿道炎、《 尖锐湿《疣、生殖器疱疹【等列入本办》法管理范《围, :。    【 第三条  —本市各级人民政【府及: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应加强对性病防治工!作的领导制定—性病防治《规划并组织实施 ! :     第四条!  市卫生行政主管!部门在?性病防治《。工,作,中的主要职责—。是 》。 ,     一、负责!昆明:市性病防治的具【体管理工作和—业务指导 【 ,。  ?   二、》负责组织建立性病】防治专业队伍—采用各种形式组织】宣传性病防治知识】 ?。     三、!负责建立由区—域内各?。级各类医《。院各级防疫站、【。皮防站、《妇幼保健所、—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!、市艾?滋病防治监》测中心组《成的市性病防治【体,系 【。    第五—条  市性病—防治体系《的职责是 》 : ,    》 一、?对性病患者进—行治疗并追踪传【染,源对:艾滋病和《梅毒患者做到—性侣追踪 【。 ,     二、对!献血者进行常—规的艾滋《病和梅毒检》。查,杜,绝艾:。滋病和梅毒患者【献血 【    《 三、负责对孕妇实!行产前性病检查【按规定对新生儿【实行性病预防治疗 !    】 ,四、负责对婚前【体检者实施》性病检查《 《 ,     》。第六条 《。 昆明市性病的监测!、性:病,疫情的?统计、分析和—预防工作由》昆明市?性病防治监测中心】负责昆明《市艾:滋病的监测》、疫情的统计—、分析和预》防工作?由昆:明,市艾滋?病防治监测中心【负责  !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集体、个体诊所!从事专?科性性?病诊断和治疗—业务的须《。经市性病《防治监测中心—考核合格《市、县、区》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! 《     》。第,八条  建立疫情报!告制度 昆明市性】病疫情报《告,的病种是艾滋病、淋!病、梅毒、非—淋病性尿道炎、尖锐!湿疣、?软下疳、生殖—器疱疹?、性病性淋》巴,肉芽:肿, :     】第九条  各性病】监,测点应指定专人【。负责资料统计—按规定填写全国统】一制作的报》病卡每月五日前向】市性病防治监—。测中心报告上—一个月?的性病疫情 !  ?。。   市《性,病防治?监测中?心应每月将性病疫情!报市卫生局、—省性病防治中心和送!。。。市卫生防疫站— ?     第】十条  任何单位】和个:人不得擅自》到医:院查阅性病病—。历和统?计资料特殊情况【需查阅的须持单位介!绍信经市性》。病防治?办公室批准》 》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  婚前体检应把!性病检查作》为内容之《一发现?性病:患者未治愈》前不准登记结婚【。   】  第十二条  饮!食、食品制作、旅】馆、:旅,游服务文化娱乐【。、交通运输等—行业:对,新职工的体检和职工!进行健康检查时【要把性病检查列【为,常,规检:查项:目确诊患有性病【的须:治愈后方《可用工 》 :。  ?。 ,。  上述《行业的行业主—管部:。门应配?。合,卫生部门定期—对本:行业的职工进行性】病检查 】 ,。    第十三条 ! 对查获的嫖客、暗!娼和吸毒人员由公】安,部门送昆明》市性病防治监测【中,心进行性病检查确】诊患有性《病,、,并已批准劳》教的:送收容?教养所实《行教育改造和—性病治疗;未批准实!行劳教的由》性,。病防治监测中—心负责进行性—病治疗对强制治疗的!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!。不得放回 —   —  第十四条—  对犯《有淫乱违法行为的】港、台、《澳和外?籍人员由公》安部:门依法查《处并及时通知—和协助?市性病监测中心对】其进行性病检查【确诊患?有性的实行强制治疗!并登:记、建卡存档现令其!限期离境《 , 》 ,   第十五条【  嫖客、暗—。娼、吸?毒人:员和其他违法人【员,的性病检《查治疗?费用由本人自理或在!收取罚款时预收检】查,治疗费用 !。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?条  违反本—办法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分别【。由县区级以上卫生、!公安、民政、工商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】定给:。予警告、责令限期】改正、罚款、责令】。停业整?顿、吊销证照—等处罚;对》主要负责人和直接】责任人可建》议主管部《门给予行政处分 !     一!、未经批《准而擅自《开,诊的; —  《   二、各医疗】单,位和从事专科—性性病汉字》业务的集体和—个体诊所发现性病】患者:不按要求《报告或隐瞒不报的】; ?   —  三?、市性病防》治,监测中心接到公安部!门的性病检查通知】超过四下八小时【仍未:前往检查《的;  !。。   四、对被【强制治疗《的性病患者未经治愈!放回的; — 《 ,   五、》对结婚登记申请者未!经,性病检查而》。允许办理结》婚,登记的; — ,     【六、对输《。血人员未经》艾滋病、梅》毒检查而《准其:献血的; 】   《  七、拒绝执行本!办法其?他规定措施的 !。     【第,十七条  从事【性病防治管理的【人员玩?忽职守、给性病【防治工作《造成:损失的按规》。定给予?行,政处分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,。 ?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昆明市卫生局可!依据本?办法制定实施—细则  !   第十九条 】 本办法《由昆明市《局负责解《释 》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》条  本办》法自发布之日—起,实施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