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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《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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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第三十四》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有下列》情形之一《的由卫?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!责令其限期改—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处》。以,。。1万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罚?款并提?请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决定—责令停产整》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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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一)未设置》职业卫生防护—设施作业场所职业危!。害因素?的浓:度、强度超过—国家卫生标准的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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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】建设项目职业—危害防护设施未经】卫,生行政部门验—收或者验收》不合格擅自投—入生产?使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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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【 (三)将有害作!业转移给无相—应职业危害防护设】施的企业、事业【单位和个《。体经:济组织的
】
《 第三十五条 】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有》。下列情?形之一的由卫生行】政部门给《予警告?责令其限期》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并【处以5000—元以上2万元以下】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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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(【一)建设项目职业危!。害,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!生行政?部门审查擅自—施工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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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二)?。生产或者使用新【化学品未登记备案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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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未向劳动者告知【。职业:危害真实情况的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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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, (—四)未?向劳动?者提供职业卫生防护!用品的;
》
】 《 (五)未对—作业场所《职,业危害?因素进行检测的【;
【 ? , (六—),未配置职《业病防治专(—。兼)职人员》的;
】 ? : ?(七)未安排职业病!患者检查治疗或者未!将患有职业病的【劳动者?调离有害作业岗【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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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(八)发生急】性职业中《毒事故不及时处理】或者隐匿不》报的:
【 , 第?三十:六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由卫?。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!责令其限期改—正,;,。逾期:不改正的《。并按每人次处—以50元以上2【。0,0元以下罚》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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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未对从—事有害?作业的劳动者进【行职业病防》治知识培训的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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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未对】从事:有,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!健康监护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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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(三)安排有职业】禁忌症?的劳动者从事与该】禁忌症?有关的作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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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:七条 职业—危害因?素,检测机构《、职:业性健康检查—机构、职业病诊【断组或者《机构出具虚假—检,测报:告、检查结果—、职业病诊断书的由!卫,生行政部《门处以20》00元以上3万【。元以下罚款;并【由其所在单位或者】。上,一级卫生行政—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: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行政处分;【情节:严重:的由省人民政—府卫生行政部—。。。门,取消其检测、—检查、诊断资格
】
【 :未经资质《认定从事职业—危害:因素检测《、职:。业性健?康检查、职业病【诊断的其所出具的有!关证:明无效由卫》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!止违法活动》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以:1万元以上》5万元以下罚款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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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八条 【。违,反本条例《规定强迫《劳动者从事》有害作业的由—有害作业单位的主】。管部: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依?法给予行政》处分;?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;造成人员伤害【的依: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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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九条 !阻碍职业卫生—监督员依法执行【公,务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;》不构成犯《罪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分—
】 第四《十条 《职业卫生《监督员滥用职权【。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?弊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;不构—成犯罪?的依法给予行—政处分
》。
《 第四十一】条 卫生》行政部门在》职业病防《治工作中违法失职造!成严重后果的由同级!人民政府或者—上一级?卫生:行政部门责令改【正对部门给予—通报批评《;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直接责任》人员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《事责:任不构成犯》罪,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
】 , ,。第四十二条 当】事人对行《政处罚决定》不,服的可以依法—。申请:。行政复议或者提起】。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!内不申请复议也不】。起诉逾期又不履【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!处罚决定的部门【。依法: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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