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政府!制定:价,格,成,本监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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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第一:条 : 为了规范政府制】定价格?成本监审行为提高】价格决?策的科学性促进经】营者加?强成本管《理建立健全成本约】束机制根据中—华,人民共和国价格【法等有关《法,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:合本省?实,际,。制定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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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在本—省行政区域》内制定或《。者调整实行政—府指导价、》政,府定:价的商品《和服务价格(以【下简称制定价格)】。实施价?格成本?监审:的活动应当遵守本】办法本办法所称【价格成本监审(【以,下简称?成本监审)是指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价格主管【。部门制定《价格过程中在调【。查,、测算、审核经营】者,成本的基础上核定价!格成本的行为本办】法所称价格成—本是指本省》或,者一定范围内经【营者生产《经营:同种商品或者提供】同种服?务的社会《平均合理费用支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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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条 成本》监审应当遵循公平、!。科学、规范、效率】的原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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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四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!门,负责本级政府制【定价格?权限和范围》内的成本监审工作】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!所属的?成本:调查机构负责成【。本监审具《体工作也可接受【上,级价格主管》部门委?托或者下《级价格主管部门请】求对相关经营者实】施成本监审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财政、工!业,。和信息、国资、【教育、卫生、交通运!输、住房和城乡建】设、审计等部门在各!自的职?责范围内配》合价格主管部门实】施成本监《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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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成本—监审实行目录管理成!本监审目录由省人民!。政府价格主管—部门依据江西省政府!定价目录确定并【向社会公布》列入价格《。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!务自:。动,列入成本监审目录】对已列?入江西省政府定价目!录、但未列入成本】监审目录的商—品和服务《。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!。部门认为有必要【的可以实施》成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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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— 成本监审实【行制定价《格前:监审(以《下简称定调价监【审,)和:定期监审相》结合:的制度对同一经营】者的同一种商品或】。者服务?成本同一会》。。计年度内不》得交叉实施或者重】复实施定调价—监,。审和定期监审—
! 第七条 列入】成,本监审目录的—商品和服务未—经定调价监审或者】定期:监审的政府》。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!定价:格
】 第八条— 对同一种—商品或者服务价【格成本核定成本【调查:。机构应当对所—有经营者实施成【本监审经营者—。数量众多的成本调】查机构?可以选定一定—数量的有《。代表性的经营—。者实施成本监审【以核定的《平均成?本作为价格成—本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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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。九条 《成本调?查机:构应当制定年度【成本监审计划并【按照计划实施成本监!审成本调查机构可】以根据经营》者、消费者及有关】方面提?出的制?定价格的建议实施】成本监审;》也可以根据》社会平均《成本:、市场供求状况、经!济社会发展要求以】。及社会承受能力实】。施,成本监审
】
—第十条 《 成:本调查机《构实施成本监审可】以根:据工作需要》聘,请具备?相应资格《的专:业人员协助》实施成?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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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一条? 成本监审人员】实施与本人》。有利害关系的—成本监审工作—时应:当主:动,申请回避经营者知悉!成本监审人员与实】施成本监《审,工作有利害关—系的有权《向成本调查》机构提出回避申请成!本监审?人员的回《避由成本调查—机构:负责人决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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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: :成,。本调查机《构实施?成本监审应当向有关!经,营者发出成本监【。审通知书成》本,监审:通知书应当载明监审!的商品或者》服务:项目、?经营:者,应当提交的》成本资料目录、具体!实施成本监审的成】本调查?机构名称、》监审日期、与成本监!审有关的其他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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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三条 经营者应】当按照成本监—审通知书的要求提】交商品?或者服务的成—本资料并对所提交】成本资?料的真实《性负:责成本资料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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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!按照成本调查机【构规定格式和—要,。求填:报的:。价格成本监审报表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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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!二)近三年经会计师!事务所或《者税务、审计等部门!审计的年度财—。务会计报告》经,营不足三年的提【交经会?计师事务所或者税】务、审计《等部门审计的—实际经营期间的【财务会计报告—;,
,
】 , 《(三)?主要成本项目—的核:算,办法:、成本费《用分摊办法、—定额依据说明—;,
《
— (四—)其他与成》本监审相关》的资料尚《未正式营运的—经营者?应当提交《经有权审批单位【批,准的:可行性研究》报,告以及?按照成本调查机构】规定格式和要求【填报的成《本监审报表》
— 第十四条】 经营者应—当准确记《。录、核算商》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并!对实行?政府指导价、—政府:定价的商品和服【务与:实行市场《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!的生产经营成本分别!核算:不得弄虚作假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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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十:五条 成本调查机!构应当对经营者【按照本办法第—。十三条规定报送的成!本,资料进行初审成本】资料不全《或者内容不符合规】定的应?当在5个《。。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!经营者?予以补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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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第十六条 》 ,经营者报送的成本资!料,经初审符合要求【的成本调查》机构应当依据经【营者正?常生产经营》活动过程中发生的】合理费用进行核【算下列费用不—得列入价格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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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?(,一)不?符,合法律、法规和财】务会计制度规定的】费用;
! : , ? (二)与实施成!本监审的商品—和服务生产》经营活动《无直接关联的—费用;
】
》 ,。 (三)—经营者非持续、非正!常活动发《生,的费用;
】
: 》 , (四)生—产经营支出中—已经按照规定享【受优惠政策或者政】府给予?补偿的?部分;
【
】 (?五)向投资人—支付的利《润分:成,以,及对附属单》位的补?助支出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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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?)各:。。类捐赠、赞助—、,罚款、违约》金等支?。出;
!。 》 (七)经营者在!生产经?营活动过程中—发生的?其他不合理费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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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》条 ?成本调查机构应【当向经营者》出具:成本:监,审结论告知书经营】者对成本监审结论】有异议的应》当在收?。到成本监审结—论告知书《之日:起,10个工作日内向成!本调查机构提—出书面意见》。及理由成本调—查机构在接到经【营者对成本监审结论!的书面意见后—应当在10个工作日!内进行?。复审并将《复审结论告知经营者!
》
第十八】条 成本调查机构!完成单个经营者的成!本审核工作后应当按!照最终核定的成本】数据填列经营—者成本核定表—并根据所有被监【审的经营者的成本】核定表核算价格成】本向政府价》格主管?部门提交成本监【审报告成本监审报】告包括
【
】 (?一,)成本监审项—目,、对象、依据、【程序;
【。
? (】二)成本审核的主】要内容;《。
— 】(,三)经营者成—本核增核减情况及】其理由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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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四)【成本监审结论—及经营者对定—价成本监审》结论:的意见;
【
【 (》五):。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!。。成本监审报告必须经!参与成本审核人员】签名或者盖章并应】加盖成本调查机构】公,章或者成本监审专用!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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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! , 经过成本》。监审的商品和服务政!府价格主管部—门应当依据成本监】审报告制定》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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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为》掌握政府制》定价格的社会平均成!本变动情况成—本调查机构》可以根据需要对部分!经营:者实行定点监审【成本制度成本—监审点由成本调【查机构统《一,确定并公布》经营者被列为成本】监审:点的成本调查机构】。应当定期为》其提供相关》商品和服务》的价格、《平均生产经营—成本及供求信—息等服务《并对其相关人员进行!业,务培训被列为成本】。监审点的经营者【应当按照成本调【查机构的要求—如实填写成本监审】报表并按时报—送成本?调查机构《对成本?监审点报送的有关】资,料应当?及,时进行审核汇—总必要时可以向社会!公布有关《商品:和服务的社会平【均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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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。第二十一《条 成本调查机】构及其成本监—审人员应当为经【营者: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!获得的经营者成本资!料用于成《本监审以外的—任何其?。他活:动
! 第二十二条 !成,本调查机构实—施成本监《审不:得收费?其所需工作经费由】同级财政部门在预算!中安排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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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条 】 政府价格》主管:部门违反《本办法对列入成【本监审目《录的商品和服—务未经成本监审【制定价格的由—上级政府价格主【管部:门或者本级人民政】府,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!。批评;对直》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!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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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四条 《成,本,。监审:人员违反本办法【滥用职权、》徇,私舞弊、玩忽—职守、索贿受—贿、:泄露经营者商业秘】密的依法给予—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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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?五条 经》营者:拒绝提供或者提【供虚:假成本资《料的由政府》价格: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给《予通报批《评;逾?期不:改正:的可以处《200元以上—1000元以下罚】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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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二十六《条 政府价格主管!部,门制定行政》机关的收费》标,准时可以按照本办】。法实施?成本监审其他有政】府定价权的部门制定!价格时参照本—办法实?施成: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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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七条 本—办法自2009【年12月1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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