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【政府制定价格成【本监审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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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 为了规!范政府制定》价格成本监审行【为提高价格决策【的科学性促进经【营者加?强成本?管理:。。建立健?。全成本约《束,机制根?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价格法等【有关法?。律、:。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省实际》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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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条 【。。。。。 在本省行政区【域内制定《或者调整《实行政?府指:导价、政府定价【的商品和服》务价格(以下简称制!定,价格)实施价格成】本监审的活动应当遵!。守本办法本办法【所,称价格成本监—审(以?下简称成本》监审:)是指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价格《主管部门制》定价格?过程中在调》查、测?算、审核经营者成本!的基础上核定价格】成本的行为》本办法所称》价格成本是指—本省或?者一: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!。经营:同种商?。品或者提供同种【。服务的?。社会平均合理费【。用,支出:
【 第三》条 :。 成本监审》应当遵?循公平、科》学、规范、效率的】原,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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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《 县级以上人民】。政府价?格主管部《门,负责本级政府制定价!格权限?和范围内的成本监】审工作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!管部门所属的成本调!查机构负责》成本监审具体工作】也可接受上级—价格主管部门—委托或者《下级价格主管部门请!求对相关经营者实】施成本监审县—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:财政、工业》和信息、《国资、教育》、卫生、《交通运输、住房和城!乡建设?、审计等部门在【各自的职《责范围内配合价格】主管部门《实施成本监审—
】 , 第五条 —成本监审实行—目录管理成本监审】目录由省人民政府】价格主管部门依【据江西省政府定【价目录?确定并向社会公【布列入价格听证【目录的商品》和服务自动列—入成:本监审目录对已列入!江西省政府定—。价目录、但未列入】成本: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!务,省人民?政府价格主》管部门认为》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成!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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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。。。条, , 成本监《审实行制定价格前】监审(以下简称定调!价监审)《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!制度对同一经营者】。。的同一种商品或者】服务成本同一—会计年度内不得交】叉实施或者》重复实施定调价【监审和定期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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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七:。条 列入成—本监审目录的—商品和服务》未经定调价》监审或者定》期监审的《政府价格主》管部门不得》制,定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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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对同一【种商:品或者服务》价格成本核定—。成本调查机构应【当对:所有经营《者实施成本监审【经营:者数量众多的成本】调查:。机构可以《选定一定《。数量的有代表性【的,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!以核定的《平均成本作为价格成!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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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九条 成》本调查机构应当制定!年度成本《监审计划《并按照计划实施成本!监审成本调查机【构,可以根据经营者、消!费者及有关方面提】。出的制定价格的建议!实施成本监审—;也可以根据社会平!均,成本、市场供求【状,。况、经济社会—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!受能力实《施成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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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条 成本调查!。机构实施成》本监审可《以根据工作》需,要聘请具备相—应资格的专业人员】协助实?施成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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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【 成本《监审人员实施与本人!有,利害关系的成本监】审工作?时应当主动申请回避!经营者知悉》成本监审人员与实】。施成本监审》工作有?利害关系的有权【向成本调《查机:构提出回《避申请成本监审人员!的回避由成本调查】机构:负责人?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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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第十?二条 成》本调查机构实施成】本监:审应:当向有关经营—者发出成本监审【通知书成本监审通知!。书应当载明》监审的商品或者【服务:项,目、经营者应当提交!的成本?资料目录、具体实】。施成本监审》的成本调《查,机构名称、》监审日期、与成本】监,审有关?的,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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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条 经营】者,应当按照成本监审】通知书的要求提【交商品或者服务的成!本资:料,并对所提交》成本资料的》。。真实性负责成本【资料包括
】。。
》 (一【。),。按照成本调》查机构规定格—。式和:要求填报的价格成】本监审报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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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近》三年经?会计师事《。务所或者税务—、审计等部门审计】的年度财务会计报】告经营不足三年【的,提交经会计师事务】所或者税务、审计】。。等部门审《计的实际经营期【间的财务会计报【告;
! (】三)主要成》本,项目的核算》办法:、成本?费用分?。摊办法、定》额依据?说明:;,
— (!四)其他与成本监审!。相关的?。资,料尚未正式营—。运,。的,经营:者应当?提交经有权审批单位!批,准,。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】以及:按照成?。本调查?机,构规:定格:式和要求填报的成本!监,。审,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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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— 经营者应》当准确记录、核算】商品或者服务的成】。本并对实行政府【指导价?、政府定价的—商,品和服务与实行市】场调节价的商—品和服务的》生产经营成本分别核!算不:得弄虚作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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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五条 】成本调查《机构:应当对经《营者按照本办法第】十三条?规定报送的成本资料!进行初审成》本资料不全或者内】。容不符合规定的应】当在:5个工作《日内一次性告知经营!。者予以补《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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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六条 经】营,者报:送,的成本?资料经初审符合【要求:的,成本调查《机构应?当依据经营者正【常,。生产经?营活动过程》。中发:生的合理费用—进行核?算,下列费用不得列【入,价格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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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—一)不符合》法律、法《规和财务会计—制度规定的费用;】
— , 《 (二)—。与实:施成本监审的商品】和服务生产经—营,活动无直接》关联:的费用;
【
! (三)经—营者非持续、非【正常活动发生的【。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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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(四)生【产经营?支,出中已?经按照规定享受优】惠政策或者政—府,给予补偿的部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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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五】)向投资《人支付的利》润分成以及对—附属单位的补—助支出;
【
? ? : , (六)》各类捐赠、》赞助、罚款、违约】金等支出;
!。
: ? 》(七)?经营者在生产—。经营活动过程中【发生:。的其他?不合理费用
!。
第十】七条 ?。 成本调查机构应】当向经营者出—具成本监《审结论?告知书经《营者:对成本监《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当!。。在收到成本监—审,结论告?知书:之日:起10个工作日内】向成本?调查机构《提出书面意见及【理由成本《调查机构在接到经】营者对成《本监审结论的—。。。书,面意见后《应当在?10个工作日内【进行复审并将—复审结论告》知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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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十八条 成本!调,查机构完《成单个经营》者的成本审核工【作后应当按照最终】核定的?成本数据《填列经?。营者成本核定表并根!据所有被《监审的经营者的成本!核定表核算价格成】本向政府价》格主管部门提—交成本监审报—告,成本监审报告包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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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一)成本《监审:项目、?。对象、依据、程序;!
— ? ? , ,(,二)成本审核的主要!内容;?
— 】(三)经营者成本核!增核减情况及其理由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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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!成本:监审结论及经营者对!定,价成本监审结—论的: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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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《。(五)其他需要说明!的事项成本监审报】告必须经参与成本审!核人员签名或者【盖章:并,应加盖成本调—查机构公章或者成】本监审专用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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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九条 经【过成:。本监审的商》品和服务政府价格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】成本监审报告—制,定价:格
【 《第二十条 —为掌握政《。府制定价格的社【会平均成本变动情】况成本?调查机构可以根【据需要?对部分?经营者实行定—。点监:。审成本?制度成本监审点由成!本调查机构统—一确定并公布经【营者被?列为成本监审点【的成本调查机构【应当定期为其提供相!关商:。品和服务《的价格、《平均:。生产经营成本及供求!信息:等服务?并对其?相关人员进行业【务培:训被列为《成本监?审点:的,经营者应《当按照成本调查【机构的要求》如实填写成本监审报!表并按时报送成【本调查机构对—成本:监审点报送的—。有关资料应当及时进!行,审核汇总必要时可以!向社:会公布有关商品和服!务的社会平均成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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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!条 成本》调查机?构及其成《本监审人员应—当为:经营者保守商—业秘:密不得将获得的经】营,者成本资料用于成本!监审以?外的:任何其他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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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二条 成!本调查机构实—施成本监《审不:得收费其所》需,工作经费由同级【财,政部门在预算—中安排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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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《三条: 政府价格主管】。部门违反本办法对列!入成本监《审目录的商》品和:服务:未经成本监审制定价!格的由上级政府价格!主管部门或者本级】人民政府《责,令,改正:并,给予通报批评—;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?。人员依?法,给予: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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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四条 《成本:监审人?员违反本办法滥【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、玩忽职守、】索贿受贿、泄露经】营者商?业秘密?的依法给予处分【;,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。
【 第二十—。五条 经营者拒】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!成,本资料?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》改正并给予》通报批评;逾期不】改正的可以处200!元以上1《000?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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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六条 政府】价格:主管部门制定行【政机:关的收费标准时可】。以按照本办》法实:施,成本监审其他—有政:府定价权的部门【制定价格时参照本】办法实施《成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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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七条 ? 本办法自2—0,09年?12月1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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