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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?省政府制定价格【成本监审《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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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为了规范政【府制定价格》成本监审行为提高】价格决策的科学性】促进经营者加强【成本管?理建立健《全成本约束》。机,制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价?格法等有关法律【、法:规,的规定结合本省实】际制:定,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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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》条 ?在本省行政》区域内?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!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!的商品和服务价格】(以下简称制定价格!)实施价格》成本监审的活—动应当?遵守本办法》本办法所称价—格成本监审(以下简!称成本监审》)是:指县级以上人—民政: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!价格过程《中在调查、测—算、审核经营者成本!的基础上核》定价格成本的行为本!办法所称价格—成本是指本》省或:者,。一,定范:围内经营者生—产经:营同种?商品:或者提供《同,。种服务的社》会平均合理》费用:支,出
】 第三条 成!。本监:审应当遵循》公平:、科学?。、规范、《效率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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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》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价格【主管部门负责—本级政府制定价【格权限?和范围内的成—本监审工作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价】格主管部《门所属?的成本调查机构【负责:成本监?审具体工作也—。。可接受上级》价格主管部门委【托或者?下级:价格主管部》门,请求对相关经—营者实施成本监审县!级以上?人民政府财政、工业!。和信息、国资、教】。育、卫生、交通【运输:、住:房和:城乡建设、审计【等部门在各自—的职责范围内配【合价格主《管部门?实,施成本监审
】
》 :第五条 《 成本监审》实行目?录管理成本监审目录!由省:人民政府价》格主:。管部门依据江西省】政府:定价目录确定并向社!会公布列入价格听】。证目录的《。商品和服务自动【列入成?本监审?目录对已列入—江西省政府定价目】录、但未列入成本】监审目录的商—品,和服务省《。人民政府价》。格主管?部门认为有必—要的:可以实施成》本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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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六条 成【本,监审实行制》定价格前《监审(以下简称【定调价监审》)和定期监审—相结合的制度对同一!经营者的同一种商】。品或:者服务成《本同一会计年度【内,不得交叉实施或【者重复实施定调【。价监审和定期监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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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?条 列入成本【监审目录《的商品和服务未经定!调价监审或者定期监!审的政府价格—主管部门《不得制定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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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— 对同一种商【品或者服务》价,格成本核定成本【调查机构应当对【所有经营者实施成】本,监审经营者数量众】多的成本调》。查机:构可以选定一定数】量的有代表性的经】。营,者实施成本》监审以核定的平均】成本作为价格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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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】 ,成本调查机构应【当,制定年度成本监审计!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成!本监审成本调查机构!可以根据经营者【、消费者及有—关方面提《出,。的制定价格的—建议实施成》本监:审;也?可以根据社会平【均成:本、市场供求状况、!经济社?会发展要求以及社】会承受能力》实,施成:本监:审
》
《 第十条 成本!调查机?构实施成本监审可】以根据?工作需要聘请具【备相应资格》的专业?人员协助实》施成本监《。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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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】条 成本监审【人,员实施与《本人有利《害关系的《。成本监审工》作时:应当主动申请—回避经营者知悉【成本监?审人:员与实施成本监审工!作有利害关》系的有权向成本【调查机?。构提出回《避申请成本监审人员!的回避?由成本调《。查机构负《责人决定
】。
《 第十二》条 ?。成本调查机构实【施成本?监审应?。当,向有关经营者—发出成本监审通【。知书成本监审通【知书应当载明监【审,。的,商品或?者服务项目》、经营者《。应当提交的成本资】。料目录、具体—实施:成本监审《的成本调查》机构名称《、监审日期、与成】本监审有《关的其他事项—
【 第十三—条 ?。经营者应当》按,照成:本监审通知书的要】求提交商《。品或:者服务的成本资【料并对所提交成本】。资料:的真实?性负责成本资料【包括
【
? : (一)【按照成本调查机构】规定格式《和要求填报的价格成!本监审报表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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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近】三年经?会计师事务所或【者税务、审计等部】门,审计的年度财务【会计报告经营不足三!年的提交经会计师事!务所或者《税务、?审计等部门审计【的实际经营期—间的财务会计报告】;
! 《 , (三?)主要成本项目的】。核,算办法、成本—费用分摊办法、定额!依,据说明;
【
【 《(四:)其他与成本监审】相关的资料尚未正】式,营运的经《营者应?。当提交经《有权审?批单位批《准的可行性研—究报:。。告以及按照成本调】。查机构规定格式和】要求填报的成本监审!报表
!。 第十》四条: 经?营者应当准确—。记,录、核算商》品或者?。服务的成本并对实行!政府:。指,导价、政府定价【的商品和《服,务,与实: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!和服务?的生产经营成—本分别?核算不得弄虚—作假
! 第十》五,条 成本调查【机构应当对经营者按!照本:办法第十三条—规,定,报送的成本资料进】行初审成本资—料不全或者内容不】符合规定的应当在5!个工作日内》一次:性,告知:经营者予以补正【
【 第《十六条 《 经:营者报送的成—。本资料?经初审符合要—求的成本调查机【构应当依据经营者正!常生产经营》。活动过程中》发生的合《理费:用进行核算下—列费用?不,得列入价格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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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《一)不符合法律、】。法,规和财务《会计制度规定的费】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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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】),与实施成本监—审的商品和》服务生产经营活动无!直接关联的费用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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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】。)经营?者非持?续、非正《常活动发生的费【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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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—(四)?生产:。经,营支出中已经按照】规,定享受优惠政—策或者政府给予补偿!的部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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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五)向》。投资:。人支付的《利润分?成以及对附属单位的!补助支出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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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?六)各类捐赠、赞】。助、罚?款、违约金》等支出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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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七)经营者在生】产经:营活:动,过程:中发生的其他不合】理费用
! 第十七条】 成本《调查:机构应当向经营者出!具成本监审》结论告知书》经营者?对成本监《审结论有异议的应】当在:收到:成本监审结论—。告知书之日起10】个工:作日内向成本—调查: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及!理由成本调查机【构在接到经营者【对成:本监审结论的书面】意见后应当在1【。0个:工作日?内进:行复审并将》复审结?论告:知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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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! , 成本调《查机构完成》单个经营者》的成:本审核工《作后应当按照最终核!定的成本数据填列经!营者成本核定表并根!据所有被《监,。审的经?。营者:。的成本核定》表核算价格》。成本:向政府价格》主,管部门提交成—本监审报告成本监审!报告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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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? (一)成本监审】。项目、对象、—依据、?程序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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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成本【审核的主《要内容;
【
! (三)经营【者成本核增核减情】况及其理由;
【
【 (【四)成本监审结【论,及,经,营者对定价成本监审!结论的意见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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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五)其他需要】说明的事项成—本监审报告必须经】。参与成本审核人【员签名或者盖章【并应加盖成本—。调查机构《公章或者《成本监审专用章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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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九条 经过【成本监审的商品和】服,务政:府价:格主管部门应当依】据成本?监审报告制定价格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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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条《 为掌握》。政,府制定价格的社会】平均:成本变?动情况成本调—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!对部分经《营者实行定点监【审成本制度成本【监审点由成本调查机!构统一?确定并公布经营者被!列为:成,本监审点的成本【调查机?构应:当定期为其提供相关!商品和服务的—价格、平均生—产经营成《本及供?求,信息等服务并对【其相关人员进行业务!培训被?列为成本监》审点的经营者应【当按照成本调查机构!的要求如《实填写成本监审报】表并按时报送—成本:调查机构对成本【监审点报《送的:有关:资,。料,。应当及时进行审核】。汇总必要时可以向】社会公布有关商【品和服?。务的社会平均成【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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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成!。本调查机构及其成】本监审人员应当为】经营者保守》商业秘密不得将【获得的经营者—成本资料《用于成本《监审:以外的任《何其他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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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:。十二条 成本【调查机构实施成【本监审不得》收费其所需工—作经费由《同,级,财政部门在预算中】安排解决《
— 第二—十三条? 政?府价格主管部门违反!本办法对列入—成本监?审目录的商品和【服,务未经?成本监审制》定价格的由上级政】府价格主管部门【或者本级《人,民政府责令改—正并给予通》报批评;对直接【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【处分:。
】 第二十四条【。 成本监审—人员违反《。本,办法滥用《职权、徇私舞弊【、,玩忽职?守,、索贿受贿、泄露经!营者商业《秘密的?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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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—五条 经》营者拒绝提供或【者提:供虚假成本资料的由!政府:价格主?。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给?予通报批《。评;逾期不改正【的可以处《200元以上—1000元》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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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二十六条 】政府价格主管部【。门制定行政机关的收!费标准时可以按【照本办法实施—成本监审《其他:有政:府,定价:权,的部门制定价格时】参照本办法实施成】本,监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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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七》。条 ?。本办法自2009年!12:。月1:日,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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