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, 第四节 火—灾预防其他》规定 — , :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二条—。  居民《聚居区、大型商业】区、党政机关—、学校、铁路干线、!。名,胜古迹?、风景游览区—以及其他重要—场所周边《在国家规定的—距,离范围内不得新建、!。改建、扩建》。易燃易爆危》险品:的,生产设施《或者储存场所—已,经建成的易燃易爆危!险品的生产设施或者!储存场?所周边?在国家规定的距离】范围内不《得建造居《民聚居区《、大:型商业区、党政【机关办公场所和学】。校 《     【第四十三条  【。。生产、储存、销【售,、运输?、携带、使用—或者销毁易燃—。易,爆危:险品的应当》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!易燃易爆危》险品的安全》管理规定 !  :  : 禁止?擅自:携带火种进入生产】、储存、装卸易【燃易爆危险》品的场所 — :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,四,条 : 禁止在具有火灾】、爆炸?危险的场所擅自动】用明火或者》吸烟需要动用明火】作业的?应当事先《按,照有关?规定:办理审?批手续作业》人员:应当遵守安全规定】并采:取,严密的?消防安全措》施   !  禁止指使、强】令他:人从事违反》消防安全规定—的生产和作业 【 :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五条  公共交!通工具应当》配备必?要的消防器》材保:持,完好、有效》并设置明《显标:识和使用说明 】 ?     公共交通!。运,营,单位应当加强对【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!培训使其能够熟练使!。用消防器材并在【火灾等突发》事件发生时引导、协!助乘:客及时疏散》    ! 公共?交通:运营:。单位应?当通过广播、—电,视、宣?传手册等形式向乘客!宣传防?火措施、消防器材的!使用方法和避难、】逃生方式等消防安】。全,知识  !   禁止非法携】带易燃易爆危—险品乘坐《公共交通工具 】 ?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六条  【单位和个人应当【做好消防《设施的保护》工作禁止下列—行为 —   《   ?。  : (一)损坏、挪】用或者擅自》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!、器材; !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二)埋压】、,圈占:、遮挡消火》。栓; 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三!),占用防火间距破坏防!火防烟分区; !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【占用:、堵塞、封闭疏【散通道、安全—出口、消防车—通道 】    《第四十七《条  消防产—品应当符合国家【。标准;没《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!合行业标准 — ?     新【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!标准:、,行,业标准的消防—产品应当《按照国务院产品【质量监?督部门会同》国务院公安部门【规定的办《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!防安全要求的—方可生产《、销售、《使用 【     从事【生产、销售、维【修消防产品》的单位应当严格【执行产品《质,量和标识的技术标准!或,者有关规《定  】   第四十八【。条,  火灾自动报警】系统、固定灭—火系统和《防排烟系《统等技术《性能较高的消防设施!应当由有资质的单】位安装并由符合国】家规定条件的消【。防技:术服务机《构定期检《。测和维护 】  ?   配置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】的,单位根?据需:要逐步与城市—火,。灾自动报警》信息:系统联网 【 ?    第四十九条!  符合国家规【定条件的消防技术】服务机构可以—提供消防产品质【量认:证、消防设施检【测,。、消防安《全,监测、消《防技术咨询》、消防安全评估、火!。灾损失核定等—方面:的技:。。。术服务并对所提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!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及其他—有关部门应当—对其进行监督 】 ,  《   ?第五十条  省公安!机,关,消防机构《应当定期向社会公】布在本省生产、销售!的,消防产品和消—防技术服务机构【的基:本信:息 —   ? , 第五十一条—  下列人员—应当接受消防安【全教育?培训: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机:关、团体、企—业、事?业等:单位消防安全责任】人、消防安全管理】。。人员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专(【兼)职消《。防队:员,;,。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三)自动消防系【统操作、维护、保】养人员?;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。 (四)消防工程】设计、施工》、监理人员;—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(五)消防设施【检测、消防安全监测!等消防技《术,服务机构执》业,人员;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六)消防产品】检验、维修技—。术人员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?电焊、气焊等—具,有火灾危《。险,的作业人员; 【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八)易燃易爆危!险品生产、使用、】。储存、经营》。、,运输人员; 【。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九)【其,他依照法律、法【。规规定应当》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!人,。员  】   自动消防系统!的,操作人?员和进行电焊、气】焊,等具有火灾危—险作业的人员—必须:接受公安《机,关消防机构岗前消防!安全培?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!上岗并遵《守消防安全操—作,规程 【 ,    第五十【二条  供电—企业应当对》。供电设施、线—路定期?检测及?时更换、改造老化】供电设施和》线路对私接》乱拉电线、超—负荷用电等》影响消防安》全的行为可以停止】。供电 】    单》位和个人敷设电【线、使用电器—。产品和燃气用具必】须符合消防技术标】准和管?理规定并定期检测、!清洗和?维护及时更新老化】的电气线路不得【超负荷用电、违规】操作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五,十三条  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加强对】农村消防工作的领】导采取?措施加强《公共:消防设施建设组织】建立和督促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! 《  ? , , 在春节、清—明等节假日以及农】村火灾多发季—。节县(?。市、区)、乡(镇)!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!会应当加强》消防宣传教育—落实:防火措施和责任 ! :     —在野外焚烧秸—秆、杂草、垃圾【等可燃物的应—当采取防范》。措施防止火灾事故】的发生?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、公安派出所【在农业收获季节【应当进行消》防安全检查查—处焚烧秸秆和—其他违反消防—安,全规定的行为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