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总!则, , ,    ! 第一条  为了】预防火灾和减少【火灾危?害,加强应急救援工作】。。保护人身、财产【安全维护公》共安全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—消防法和相关—。法律、?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本省实际制—定,本条例 】  :   第《二,条,  本省《行政区?域内的消防工—作以及相关应—急救:。援工作适《用本条?。例   !  第三《条  消防工作贯彻!预防:为主、防消结—合的方针按照政府】统一领导、部门依】法监: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】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!则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】制建立?健全社会《化的消防工作—网络 《 《。    第四—条  各级人民【政府应?当根据经济社会发】展的需要建立公【安消防队、专职【消防队、志愿—消防队?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!织加强消《防技:术人才培养增强火】。灾预防?、扑:救和应急救》援的能力 【 , , , ,   县级以上人】民政:府应当以公安—消防队伍《及其他优《。势专业?。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!。建,立综合性应急救【援队伍 !    机关、【团体、企业》、事业等单位以【。及村(居)民委【员,会根据有关规—定和消?防工作实际需要建立!专职消?防队、志愿消防队 !。     !第五条  各级【人民政府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的【消防工作应当将【消防工作纳》入国民?经济和?社会发展计划保障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】会发展相《适应 —   《  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将?按规:。定由地方《。。。承担的消防事—业经费纳入本—级财政预算并随着】经济的发展、—消防工?。作任务的《变化、财政保障能】力的提高逐步增加】财政投入保障火灾预!防和扑救工作—的需要 《 《   ?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应当:将综合性应》急救援队伍建设和】工作所需《。经费纳入本级财政】。。预算应急救援—车辆、?装备和物《资购置?由,各级综合性应急救】援队伍合理编制需求!计划和经费预算本】级财政专项安排 !     】。第六条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公安机关】。对,本行:政区域内的消防工】。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!本级人民政》。。府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负责?实施 》     军】事设施的消防工作】由其主管单位监督】管理:公安机关消防—。机构协助;矿井地】下部分、核》电厂的消防工作由】。。其主管单位监—督,管理 【。     法律、法!规对森林的消防【工作另有《规定的适用》其规:定 【    《第,七条  《维护消防安》全是全社会》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有保护消】防设施、预》。防火灾、报告—火警的义务》。任何单位和成年【人都:。。有参加有组织—的灭火?工作的义务 】 :   ?。。 , 鼓励单位和—个人支持消防公【益事业?    ! 第八条  —各级:人民政府应》当组织?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】宣传教育《提高公民的消—防安全意《识 【。。    机关、团体!。、企业、事业等【单位应?当加强对《本单位人员》的消防?宣传教育《和培训提高检查消除!火灾隐患、扑救初】起,。火灾、组织疏散【。逃生的?能力 ? , ?     公安机关!及其消防机构应当】加强消防法律—、法规的宣传并督】促、指导、协助有】关单位做好消防【。宣传:。教育工作 !     教育、】人力资源《和社会保障主—管部门以及学校、】有关职?业培训机构应当【将防:火、灭?火、:应急逃生等消—防知识纳入教—。育、教?学、培训的内容 】。   【。  广播《、电视、报》。刊、互联《。网站等传播》。媒体应当积极开【设,消防安?全,教,。育栏目?开展:公益性消防》宣传教育《 —    工》会,、共:产主义青年团、【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!当结合各自工作【。。对象的特点》采取各种形式做【好消防宣传教育工】作 》     村(】居)民委员会应当】协,助人民政府以及【公安机关等》部门加强消防—宣传教育 !     》第九条  各级【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!部门对在火灾—预,防,、扑救?和,应,急救:援等:工作中?作出突出贡》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!国,家和本省有》关规定予以表—彰、奖励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条  》对因:参加业务《训练、扑救火灾或者!应急救援受伤、致残!或者死?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!本省有关规定—给予工伤、》医疗:。、抚:恤待遇 【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》  每年11月9日!为本省消防日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