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【 总则 《  】   第一条 【 为了预防火—灾和减?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!救援:工作保护人身、财产!安全:维护公共安全根【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。消防法和相关法律、!行政法规《的规:定结合本省实—际制:定本条?例 【 ,   第二条  本!省行政区域》内,的消防工作》以及:相关应急救援工【作适用本《条,例 :     !第三条  消—。防工:作,贯彻预防为主—、防:消结合?的方针按照政府【统一领导、部门依】法监管、单位全面】负责、公民积极【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!安全责任制建立健】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!网络 】    第四条 】 ,各,。级人民政《府,应当根据经济社会】发展的需要建立公】安消防队、专—职消防队《、志愿?消防队等多种—。形,式,的消防组织加强【消防技术人才培养】增强火灾预防、扑救!和应急救援的能力】  【   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以公安消防队【伍及其他优势专业】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!建立:综合性应《急救援队伍》    ! 机关?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!等单位以及村(【居,)民委员会根—据有关规《定和消防工作—实际需?。要建立专职消防队】、志愿消防队 】    【 ,第五条  》各级人民政府—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的—消防:工作应当将消—防工作纳入国—。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。。划保:障消防?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!相适应 《 :。 ,     —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按!规定:由地方承担》的消防事业》经费纳入《本级财政《预算并随着经—济的发展、》消防工作《任务的变化、财【。。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逐!步增加?财政:投,入保障火灾》预防和?。扑救工作的需要 】    】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将《综合性应急救援队】伍建设和工作所【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!预算:应急救援《车,。辆、装备和物资购置!由各级综合性—应,急救援队《伍合:理编制?。需求计划和经费【预算:本级财政专项安【排   ! , 第六条  —县级:。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!关对:。本行政区域内的【消防工?作实施监督管理【并由本级人民政【府,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负责实施《。  【   军事设施【的消防工作由其主】管单位监《督,管理:公安机?关消防?机构协助;矿井【地下部分《、核电厂的消防工】作由其主《管,单位监督管理 】。    【 ,法律:、法规对森林的消】防工作另有规定【的适:用,其规定 】     第七【条  维护消—防安:全是全社会的共【同责任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都有:保护消防设》施、预?。防,火灾、报告》火警的?义务任何单位和成】年人都有参加有【组织的灭火工—作的义务 【     鼓】励单:位和个人《支持消防公》益,事业 】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组织: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!传教育提高公—民的消防安全意识】。  【   机关、团体】、企业、事业—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!单,位人员的消防宣【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检!查消除火《灾隐患、《。扑救初起火》灾、组织疏散逃生】的能力 》 《    公安机关及!其消防?机构应当加强—消防法律、法规的宣!传并督?促、指导、协—。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!宣传教育工作 !     【教育:、人力资源》和社会保障主管部】门以:及学校、有关职业】培训机构应当—将防火?、灭火、应急—逃生等消防知识【纳入教?育、教?学、:培训的内容 !   《  广播、电—。视、报刊、互联【网站:等传播?媒,体应当积极开设消防!安全教育栏目—开展公益性》消防宣?传教育 !    工》会、共产主义—。青年:团、: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!当结合各自工作对】象的特点采取各种】形式做好消防宣传】教育工作 —  》   村(居)民】委员会应当协—助人民政府》以及公安机关等部】门加强消防宣传【教育  ! ,  :第,九条  各级人【民政府?及,有关主?管部门?对在火灾预防、扑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】作中作出突》出贡献的单位和个】人按照国家和本【省有关规定》。予以表彰、》奖励: ?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: 对因?参加业务《训练、?扑救火灾或》者应急救《。援受伤、致残或者】。死,。亡的人员按照—国家和本省》有关规定《。给予工伤《、医疗?、抚:恤待:遇 : 《     第十【一条  每年11月!9日为?。本省:。。。消防日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