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一》章 总则 】。   —  第一条  为了!预防火灾和减—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!救援工作保护人【身、财产《安全维护公》共安全根《。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消防法《和相关法律、—行政法规的规定【结,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!例,  【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《本省行?政区域内《的消防工作以及【相关应急救援工作】适用本条例 !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 消防工作【贯彻预防为主、【防消结合的方针【按照政?府统一领《导、部门依法—。监管、单位》全面负责、》公民:积极参与的原则【。实,行消:。防安全责任》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!消防工作网络 】 ? ,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各级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经济【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!公安消防《队、专职消防队【、,志愿消防队》等多种形式》的消防组织加强消】防,技术人才培养—增,。强火灾预防、—扑救和应急救援的】。能力 —。  ?。  :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,。当以公安消》防,队伍及?其他优势专业应【急救援队《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!应急救援队》伍  】。。   机关、团体、!企业、事业等—单位以?及村(居)民委员会!根据有关规定和消防!工作实际需要建立专!。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!队 《    — 第五?。条 : 各级?人民政府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!作,应当:将消防工作纳入【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计划《保障消防工作与经】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!    】 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将按》规定由地方承担【的消防事业经费纳】。入本级财政预算并】随着经济的发—展、消防工作任务】。。的变化、财政—保,障能力的提高—逐步增加财政投【。入保障火《。灾预防?和扑救工《作的需要《  【   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!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!建设和工作》所需经费纳入本级】财政:。预算应?急救援车辆》、,装备和物资购置【由各级综《合,性应急救《援,队,伍合理编制需求计】划和经费预》。算本级财《政专项安排 ! :    第六—条  县级》以上:人民政府《公安:机关对?本行政区域内—。的消防?工作实施《监,督管:理并由本级》人民政府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负责实】施 》。  ?   军事设施的】消防工作由其主【管单位监《督管理公安》机关消防《机,构协助;矿井—地下部分、》核电:厂的消防工作由其】主管单位监》督管理 !    《法律:、法规对森》林的消防工作另【有规定?的适用?其规定? ?     第七!条  维护消—防安全是全社—会的共同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】人都有?保护:消防设施、预防火】灾、报告火警的义】务任何单《位和成?年人都?有参加有组》织的灭火工作—的义务 — :     鼓励【单,位,。和个人支持消防公】益事业 【 ,     第八【条  各级》人民政府《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!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!公民的消防安全【意识 】    《机关、团《体,、企业、事业—等单位?应当:。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!消防宣传教育和【培,训提高检查消除火】灾隐患、扑救初【起火灾、组织—疏散逃生的能力【 》 ,   ? 公安机关及其【消防机构应当—加强消?。防,法,律、:法规的宣传》并督:促、指导、》协助有关单位做好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】 ? ?   ? ,。。教育、人力资源和】社,会保障主管部门以】及学:校、有?关,职业培训机构应【当将防火《。、,。。灭火、?应急:逃生等消《。防知:识纳入?教育、?教学、培训的内容】 : :     广播、!电,视,、报刊、互联网【站等:。传播媒?体应当积极开设消】防安全教育》栏目开展公益—性消防宣传教—育 —     工会【。、共产主《义青年团、》妇女:联合:会等:团体应当结合—各,。自工作对象》的特:点,采取各种形式—做好消防《宣传教?。育工作 !    村(居【),民委员会应当协助】人民政府以》及公:安机关等部门加【强,消防宣传教育—    ! 第九条  —各,级人:民政府及有关—主管部?门对在火《灾预防、扑救—和应急救援》等工作?中作出突出》贡献的单位和个【人,按,照国家和本》省有关规定》予,以表彰、奖励 】  》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】对因参加业》务训练、扑》救火灾或者》。应急救援受伤、【致残或者死》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!本省有关《规定给予工伤、医】疗,、抚恤待遇 】     【第十一?条  每年》11:月9日为本》省消防日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