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》西省社会抚养费征】。。收管理办法》全文:
!。 ?第一条 《 为了规范社会抚】养费的征收管—理维:护计划生育基本【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!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!、社会、资源—、环境的《协调发展《根据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人口与计《划生:育法:(以下简《称人口?与计划?生育法)、国—务院社会抚养费征】收管理办法》和江西?省,人口与计划生—育条例(以下简【称,。。条例:)的有关规定制定本!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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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。条, 公民享》有依法生育的权【利同:时应当?依法履行计划生【育的:义务其生育》行为应当符》合人口与计划生育】法,和,条,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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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条 》 ,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!育法:和条:例规定生育(以下】简,称计划外生育)【子女的公民以及为他!人计划外《生育提供帮》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!公民应当依法缴纳】社会抚?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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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条 省《、设区市人》民政府?计,划生育行政部—门负责本行政—区,。域内社会抚养费的】征收管理工》作
! 县级人民政【府计划?生育行政《部门负责本行—。政区域内《社会:抚养费的具体—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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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—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!费征:。收标准以县级人民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】的当事人计划外【生育的子女出生前】一年本县(市、区】)城镇居《民,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】为计征基数本县【(市、区)没—有城镇居民年人【均可支配《收,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!。设区市城镇居民年】人均可?支配收入为计—征基数;当事人实】际可支?配收入?高于前述《城镇居民年人均【可支配收入》的以实际《可支配收入为—计征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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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农村:居民的社会抚养费】征收标准以》县,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】门公布的当事人【计划外?生,。育,的子女出生前一年】本县(市、区—)农村居《民年人均纯收入【。为计:。。征基数;当事—人实际纯收入高【于前述农村居民【年人:均纯收?入的以?实际纯收入为—计征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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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当事人实际可支】配收入、《实际:纯收入由县级—人民政府计划生育】行,政部门负责核—实;县?级人民?政,府计划生育行—政部门可以委—托乡(?镇)人民政》。府或者街道办事【处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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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条 计划外生【育一:胎子女的《根据不同情》。。形按照下列》标准向双方当—事,人分别征收社会【抚养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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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一)】不符合条例第—九条第?一款规定《的条件?再生育的按本办法】规定的计征基数的】3.5倍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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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 (二)符合【条例第九条》。。第一款规定的条件】但未申请领取再生】一胎生?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!规定标准的10【%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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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三:)符合?条例:第,九条: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!经查实进行了非医】。。学需要的性别选【择性引?产后再怀孕生育的】按第一项规定的【标,准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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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双方当事】人均无配偶一方或】者双方未达到法【定婚龄怀孕生育第】一胎的按第一项【规定标准的》50%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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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(五)?双方当事《人均无?配偶双方《均已达到法定婚龄】。但未履行婚姻登记】手续怀孕生育第【。。一,胎的按第一项规【定标准的3》0%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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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》六)重婚生育—、有配偶者与他【人生育第一胎的【按本:办,法规定的计征—基数的7倍征收【
— 第七条 】 计划外生育二【胎以上子《女的:。根据不同情》形从第二胎开始【按照:本办法第六条—第一项或者》第六项规定标—准的2倍《向双方当事人—分别征收社会—抚养费
! ? 第八条 为他人!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!而,非法收养《子,女的:对非:法收养人按本办法】。第六:。条第一项规定标【准的:50:%征收社会》抚养费;对计—划外生育的双—方当事人根据—其计划外生育—。的具体情形》按本办法的规—定征收社会抚—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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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九条 !。。计划外?生育:子女的当事人一方】。为城镇居民另一方】为农村居《民的分?别按:各自标准《征收:社会抚养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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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》 计:划外生育子女3个】月以内未《。向当地乡(镇)人民!政府或者《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!于隐瞒计划外生育行!为对计划外生育的】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!额的110%征收社!会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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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【(居:)民:委员会应当督—促,当事:人,及时:报告计划外》生育行为并依法缴】纳社会?抚养费;当事人隐瞒!不报的村(居)民】委员会应当主动向】乡(镇)人民政府】或者街?道,办事处?报,。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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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。得违: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规定擅自》增,设与计?划生育有《关的收费项目提高】或,。者降低社会抚—。养费征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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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二条? 社会《抚养:。费的征收《由县级人《民政府计《划,生,育行政部门作—出书面征收》决定;县级人民【政府计划《生育行政部门可以】委托乡(镇)人民】政府:或者街道办事处【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征!收决定应《当盖有县级人—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!部门:的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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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县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】育行政部门或者其】委,托的乡(镇)人民】政府、街《道办事?处(:以下统称征收机关】)在作出书面—征收决?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!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!、理由?、依据和征》收,数额当事人享有【陈述和申辩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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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—三条 流动人口计!。划外:生育子女的社会【抚养费的征收按照】国,务院社会抚》养费:征,。收管理办法第五条】的,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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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:。征收管辖发生争【议,的由争议《双,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!府计: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!管辖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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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。。 社会抚养费【的征收决定》自送达当事》人之日起生》效当事人应》当自收到《征收决定《之日起30》日,内向:征收机关一次—性缴纳社会抚养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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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五条 【当事:。人一次性缴纳社会】抚养费?。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!自收到征收决—定,之日起?30:日内通过其所在乡】。。(镇)人民政府或】。者,街道办事《处向:作出征收《决定的县级》人民:政府计划生》育行政?部门提出分期—缴纳的书面》。申,请并提供下列材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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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(一)【所在单位或者村【(,居)民委员会—。出具的实际收入状】况及履行能力证明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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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二)分《期缴纳?的具:体计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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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!(三)其他相—关材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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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六条 —乡(:镇)人民政府或【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!收到当事人的分【期缴纳申请及有关】。证,明材料之日起20日!内对当事人提供【的有关证明材料进】行核实并提出—。意见:。报县级人民政府【计划:生育行政部门—
— 第十七条】 县?。。级人:民政府计划》生育行政部门应【当自收到乡(—镇)人民政府—或者街道办事处的】上报材?料之日起《10日内作出批准】或者不批准分期缴】。纳,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!事人和当事人所在乡!。。(镇)人民政府或者!街道办?。事处;?批准分期缴纳的乡】(镇)人《民政府或者街道办】事处:应当通知当事人所在!村(居)民》委员会张榜公—布接受群众监督【。
— 县级—人民政?府计划生育行—政,部门应当《根据当事《人的不同情况在作出!的批:准分期缴《纳的决?定中明确分》期缴:。纳的期限、金额【。等,。事项分期缴纳的期】限,不得超过3年—首次缴纳的金—额不得低于》应缴社?会抚养费总额的【3,0%
】 第十八【条 征收》机关征收社会—。抚养:费应当向当事—人出具由《省人:民政:府财政部门统一【印制的社《会抚养费收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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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征收机关应当建【立社会抚养费征缴】分户台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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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》 当事人《。未在:规定的期限内足额】缴纳社会《抚养费的征收机【关应当责令》其限期?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!每,。月加收欠缴社会抚】。养费2‰的滞—纳金;仍不缴纳【的由作出《征收决定的计—划生育?。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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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》条 : 当事人对征—收决定?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请》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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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行政复》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!征收决定不》停止执行《;但是行政复议【法、:行政诉讼法另有【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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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,第二十一条 — 征收机关依—法征收的社会抚【养费及滞纳金应【当在3个工作日内】全部上缴国》。库按照国《务院财政部门—的规定纳入县级财】政预算管理;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以任何《形式截留、挪用、贪!污,、,私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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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县级人民政府财政】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同!级计划生《育行政部《门提供社会抚养费的!征收情况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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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】划生育工作必要【的经费由各级—人民政府财政予【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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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《十二条 县—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财政、价—格、审计、监察【。等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,职责加强对社会抚养!费,征收管理工作的监】督、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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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三—条 当事》人,所,在单:位、村?(居)民委员会【应当:依法配合征收—机关:做好社会抚》养费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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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二十四条【。。 违反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?。擅自增?设,与计划生育》有关的收费项—目、:提高或者降低社会】。抚养:费征收标准》的依照违反行政【事业性收费和—罚没收入收》支两条线管理规【定行政处分暂行规】定处: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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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五》条 截留、挪用、!贪污、私分社会【抚养费?的依照?刑法关?于,贪污罪、挪用公款】罪、私分国》有资产罪的规—定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!。刑事处罚的对直接】负责的?主,。管人员和《。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!、撤职或《者开:除的行政《处分
【
第二十六!条 征收机—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!。、玩忽职守、—。徇私舞弊的》由其所在单》位或者上《级主管?机关依?法给予?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,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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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二《十七条 本办法】自2004》年2月1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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