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社会!。抚,养费征收管理办【法,全,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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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一条 为了—规范社会《抚养:费的征收《管理:维护计划生育—基本国?策,保护公民《的合法权益实现人】口与经济、社会【、资源、环》。境的协?。。调发展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人口与?计划生育法(以下简!称人口与计划生育】法)、国务院—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!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!计划生育条例(以下!简称条例)的有【关规定?制定本?。。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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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, 公民《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!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!划生育的义务其【生育: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!计划:生育法和条》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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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不】。符合人?。口与计划生育法和】条例规定生育—。(以下?简称计划外生育)】子,女的公民以及—为他人?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!而非法收《养子女?的公民应当》依法缴纳社》会抚养?费
!。 第?四条 ? 省、设区市人民】政府计划《生育行政部门—负责本?。行政:区域内社会》抚养费的征》。收管理?工,作
! , 县级人民政府计】划生育行政》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社会》抚养费的具体—。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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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城】镇居民的《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!以县级人民》政府统计《部门公布的当—事人计划《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!一年本县(》市、区)城镇—居民:年人均可《支配: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!(市、区《)没有城《镇居民年人》均可支配收入统【计数字的可以本【设区:。市城镇?居民: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!计征基?数;当事人》。实际可支配收入【高于前述城镇居【民年:。人均可支配收入【的以实际可支—。配收入为计征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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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农村居民》的社会抚养费征收】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!。统,计部门公布的当【事人计划外》生育的子女出生【前一年本县(—市、区)农村—居民年人均》纯收:。入,为计:征基数;当事人实】际纯收入《高于前述农村居【。民年人均纯收入的】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!基,数
! 当事人》实际可支配收入【、,实际纯?收入由县级》人民政府计》划生育行政部门负】责核:实;县级人民政府计!划生育行政部门可】。。以委托乡(镇)人民!政府或者街道办事】处,核实
】 第》六条 计划—外生:育一胎子女的根【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!标准向双方》当事人分别》征收社会抚养费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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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不符:合条:例第九条第一款规】定的条件再生—育的按?本办法?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!.5倍?征收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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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(二)符合条例第】九条第一《款规定的条》件但未申《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!。证生:。育的按?第一项规定标准的】10%征《收,;
【 《 (三)符合!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!定的:条件但经《查,实进行了非医学【需要的性别选择【性引产后再怀—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!。定的:标准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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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!双方当事人》均无配偶一方或【者双方未达到法定】婚,龄怀孕生育第一【胎,的按第一项规定标】准的50《。。%征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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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】)双方当事人均无配!偶双方?均已达到《法定婚龄《但未履行婚姻—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!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!标准的?3,0%征收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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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《(六)重《婚,生育:、有配偶《者与他?人生育第《一胎的按本》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!的7倍?征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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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》条 计划》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!的,根据不同情形—。从第:二胎开始按照本办法!第六条第一项或【者第六项规》定标准的2倍—向双方当事人分【。别征收社会抚养【。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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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条 为】他人计划外》生育提供帮助而【非法收养子女—。的对非法收养—人按本办法第六条第!一项规定标》准的50%征—收社:会抚养?费;对?计划外生《。。。育的双?方当事人《根据其计《。划外生育的具体情形!按本:。办法的规《定征收社会》抚养费
! 第九条【 计划《外生:育子女的当事人【一方:为城镇?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!民的分别按各—自标准征《收社会抚养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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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条 计划外生育!子女3个《月以内?未,向,当地乡(《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!道办事处报》告的属?于,隐瞒计划外生—育行为对计划外【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按!应缴数?额的110》%征收社会抚养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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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(居—)民委员会》应当:督,。促当事人及时报告】计划外生育》行为并?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!;当事人隐瞒不报的!。村(居)《民委员会应当主【动向乡(镇)—人,民政:府或者街《道办事处报告
!。
第十!一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不得违反法】。律、法规、规章的】规,定擅自增设与计划】生,育有关的收费—项目:提高或?者降低社会抚养【费征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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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二条 】社会抚养《费的征收由》县级人民政府计【划生育行《政部门作《出书面征收决—定;县级人民政府】计划生育《。行政部门可》以委托乡(镇)人民!政府或?。者街道办事处—作出书面征收—决定征收决定应当】盖有县级人民—政府计划生育—行政部门的印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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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人民政《府计划?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!委托:的乡(镇)人民【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。(以下统称》征收:机关)在《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前!应当告知《当事人作出征收【决定的事实、理【由、依据和征—收数额当事人享【有陈述和申》辩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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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三条 ?。 流动?人口:计划外生《育,。子女的社会》抚养费的《征,收按照国务院社会抚!养费征收管理办法】第五条的规定办【。理
! , 对征收管辖发【生,争议的由争议双【方共同的上级人民】政府计划生育行【政部门确定管辖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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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十四条 社会!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!送达: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!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!决,。。定之日?起30日内》向征收机《关一次性《。缴纳社会抚养费【
【 第十五—条 当事人一【次性缴纳《。社,会抚养费《确,有实际困难的—应当自收到征—收决定之日起3【0日内通《过其所在乡(镇)人!民政府?或者街道办事处向】作出征收《决定:的县级?人民:政,府计划?生育行政《部门提出分期缴纳】的,书面申请并》提供:。下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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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一—)所在单《位,。或者村(《居,。)民委?员会出具的实际收】入状况及履行—能力证明;
【
【 : (二)—分,期缴纳的《具体:计划;
【
: (!三)其?。他相:关材料
】
《 第:十六条 乡(【镇)人民政》府或者街道办事处】应当自收到当事【人,的分期缴纳》申请及有关证—明材料之《。日起2?0日内?对当事人提供的有】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!并提出意见报县【级人民?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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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七条 县》级人:民政:。。。府计:划生育行政部门【应当自收到》乡(镇)人民政府】或者街道办》事,处的:上报材料之日—起,10日?内作出批准》或者不批《准,分期缴纳的》决,。定并书面通知当【事人和当事人—所在乡(镇)人【民,政府或?者街道办事处;批】准分期缴《纳的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《或者街道办》事处应当通知—当事人所《在村(居)民委员】。会张榜公布》接受群众监》督
【 县级人【民政府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应当根据当】事,人的不同情况—在作出的《批,。准分:期缴纳的决定中明】确分期?缴纳的期限、金额】等事项分《期缴纳?。的期限?不得超过《3年首次《缴纳的金额不—得低于?应缴社会抚养费总额!的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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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十八条 征!收机关征《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!当事人出《具由省人民政府财】政部门统一印制【。的社会抚养费收【。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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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征收机关—应当:建立社会抚养费征】缴,分,户台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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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。九条 当事人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!额,缴纳社会抚养—费,的征收?机关应当责令—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!之,日起每月加收欠缴】社,会抚养?费2‰的滞纳—金;:仍不:缴纳的由《作出征收决定—的计:划生育行《政部门依法申请【人民法院强制—执行
】 第二十【。条 ?。当事人对征》收决定?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提起行政】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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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行政《复议或者行政诉讼】期间征收决定不停】止执行;但是行【政复议法《、行政诉《讼法另有规定的【除外
】 第二十一】条 : 征收?机关依法征收—的社会抚养费—及滞纳金应当在3】个工作日内全—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!院财政部门的规定】纳入县级财政预【算,管理;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!任,何,形式截?留,、挪用、贪污、【私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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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!部门每季度应—当向同级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提供》社,会抚养费的征收情】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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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】育工作必要》。的经费?由各级人民政府财】政予以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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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 县级以上】。人民政?府财政、价格、审计!、监察等《部门应当按照各【自职责加强对社会】。抚养费征收管理【工作:的监督、检查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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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三》条 当事人—所在单位、村—(,居):民委员?会应当依法配合征收!机关做好社》会抚养?费,征收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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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四条 违反】法律、法规的—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!生育:有关:的收:费项目、提高或【者降低社会抚养费】征收标准的依照违】反行政事业性收【费和罚没收入—收支两条线管理规】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!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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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五条 截留、挪!用、贪污、》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!照刑法?关于贪污罪、挪用】公款罪、《私分:国有资产罪》的规定依法追—。究刑事?责任;尚不够—刑,事处罚?的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【。降级、撤《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!分,
! 第二十《六条: 征收机关工作】人员滥用职权、【玩忽:职守、徇私》舞弊的由其所—。在单位或者》上级主管机关依【法给: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的》。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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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二十?七条: 本办法自200!4年2月1日—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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