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。
第一章 总则【
】 : 第一《条 为了保—障,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!法定条件的公民获】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!。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!作根据国务》院法律援助》条例和有《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的,规,定结:合本省实《际,制定本条例》
【 : 第二条 在本省!行,政区域内开》展,法律援助活动—适用本?。条例
?
?
,。
县级以】上,人,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!根据需要《确,。定本:行政: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!法,律援助机构依—法组织法律服务机】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!符,合本条例规定的公】民无:偿提:供法律咨询、代【理,、刑事辩《护等法律服务
!
》 :法律:。。服务:机构包括律》师事务所、基层法】律服务所、公证【机构、司法》鉴定机构《等
《
》 法律援助—。人员:包括律师、基层法】律服务?。工作者?、公证员、》司法鉴?定人、法律援助【机构工作人》员和法律援助志【愿,者
》
《 第三条 法】律,援助是政府的—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采取措—施推动法律援助工】作将法律援助—经费列入本级财政】预算保障法律援【助事业?。与经济、社会协调】发展
—
《 , 鼓励社会对—法,律援助?活动提供《捐助自然人》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。织向法?律援助?。事,业提供捐《助的:按照国家《规定享受税收—优惠
?
】 法律援助经费【。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!政、审计部门—的监督法律援助捐助!资金依法接》受审计监督
】
【。第,四条 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:司法:行政部门是法—。律,援,助工作的《主管部?门负责监督管理【。本行政区域内—的法律援助工作
】
【 :法律援助机构负责】受理、审《查法律?援助申?请指派?。。或者:。安排法律服务—机构和法《律援助人员》提供法律援助—并对法律服务—机构和法《律援助人员开—展法律援《助活动进行指导【和协调
《
】 ,第五条 人民【法院、人《民检察?院,以及公?安、:民政、财政、人力资!。源和社会保障、【国土资?源,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、卫生、环境—保护、工商行—政管理?、质量?技术监督、安—全生产监督管理【、档案、《信访等有《。关部:。门应当依照法—律、法规和》国家有关《规定做好与法律【援助有关的工作
】
,
》 乡镇人民政府!、街道?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!法,。。律援助工作为需要法!律援:。助的公民提供帮【助,
,
?
: : 第六条 —。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!律,援助:人员应当依照法【律、法规的规定履行!。法律援?。助义务依法》维护受援《人的合法权益
【
》 律师每年】应当承办《。至少两件法律援助案!件,但法律援《助机构未指派或者】安排的除外
!
》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司法行?政部门应《当统筹协调本—行政区域内的—法律援?助资源合理调配法】律援助人员跨行政区!域办理法律援助【案件
《
第!七条 《支持工会、共青团】、妇联、残联等【利用自身资源为经】济困难的公民提【供法律援助
!
? 鼓励》。高等院校《和其他社会》组织:中具备法律专—业知:识的人?。员,参,与法律援助志愿【者活动
《
【 第八《条 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及其司法行政部门!应当加?强法:律援助?。宣传:普及法律援助—知识提高公民—依法:维护自身合法—权益的?意识和能力
—
:
,
《 广播《、电视、报》刊、网?络等媒体《应,当将法律援助作为】公,益性宣传的内容【为法律援《助工作?营造良?好社会氛围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