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 职责?和奖惩 —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二条】  渡工的职责 ! ?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一)有权—拒绝任何单位或个】人强迫其违》章渡:运、冒?险航行的要求对【不听劝阻抢渡、强渡!等违章行为》渡工有权拒》绝开船; 》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经常检查渡!船做好维修保养工】作发:现渡船破漏、损【坏或其他事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修!理,或采:取防范措施并—向上级报告;— —。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:。)谨慎驾船不超载运!行不酒后驾船—不把船?交给无证人》。员驾驶不在大—风、浓雾、洪水、】急流等危及渡运安全!的情况下冒》险,开船; 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(四《。)坚守?岗位不擅自改—变渡船用途和渡【运线路; 】 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(五)积【。极宣传?渡,口管理法规维护渡口!秩,序   ! , 第:二十三条  —渡口:设置单?位的职责 》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(一)严格执行安】全,生产管理《制度建立和健全【。渡运安全岗位责任】制,和管理、宣传—、教育、奖惩—制度:实行经济承》包责任制的必须【明确规定《安全责?任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按规定】人,数配备渡工》。并保持?。渡工队伍《的稳定在农忙、集市!、节假日等过渡【人员比?较集中时《负责安排增开渡【船的:班次组织专》人维持渡运秩序【; ? ?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三)严】格遵守核定的—。装载定额和》航行期限及时—修,理,更新渡船和》负责:码头、候渡设施的建!设;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四)?发生渡运事故—应积极援救并及【时向当地《人,民政府报告 !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四条  市、】县、市辖区人民【政府的渡口》主管部门和乡、镇人!民政府的职责 【 ?  ?   ? ,   (《一):组织实施《渡口管理法规督促】并帮助所属》渡口:建立安全生》产责:任制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拟订、上】报和组织实施渡【口发展规划》和船舶更新》改造计?划申请、分》配渡:运油料?、渡船修造》材料和有关经费【; ?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三)加强对人民群!众和渡工的》宣传教育经》常进行渡口安全检查!严防发生渡运事故】; 【 , ,    《。。  (四)审定渡工!的录用、工资—。、,福利和奖《惩事项; !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(五)对非机】。动,渡船的渡工考评发证! — , ,。  第二十五条 】 地(?。市,。)、县(市、区)港!航监督机构》的职责?。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一)》。根据渡口设置单【位的申请对渡—船,进行检验《、丈:量核定装载定—额、航行期》限、抗?风等级、《航运区?域核发渡《船登记证《书和:。渡船检验证书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二)办理机动渡】船机驾人员的考【试发证; — 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(三)协【同调查?处理渡口交通事故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四)开!展,安全宣传、检查【。纠正渡运违章—行为;? ,。 , ?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(五)》在执行任务》时严守法纪尽职【尽责坚持《原则秉公办事严禁滥!用职权徇私舞—弊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六条  凡发生重!大渡运事故》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及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查!明事故原因分清【责任依法追究直接】责任:人员、有《渎职行为的主管部门!负责人、港航监督】人员以至当》地政府?负责人的行政—责任;?构成犯罪的》由司法?部门追究其刑事【责,任 : :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七条  具—备下列条件之—一,的单位或《个,人,。由当地人民政府或】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表彰和奖励— : :。 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(一)—宣传、执行渡口【管理法规维》护渡:运秩序成绩显著【的; —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二)安全!。渡运成绩突出的; ! , ,。 :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(三)避免》。发生渡运事故的;】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《四)抢救人》民生命财产事迹【突出:的 》 , ,  :。  第二十八—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具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。分别根据不》同情况给予处罚 !  》  : ,    《(一:)私自?设立:、迁移、撤销渡口的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无证照》渡,运或不携带证照渡】运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刁难【勒,索乘客?或任:意提高运价的; !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:(,四)酒后驾船—、冒险航行、超员超!载等:违章作业《的; —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五)侮辱!、殴打渡《。工或抢渡、强渡扰】乱渡运秩序的;【 》。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六):损毁渡运设施或设】置渡运障碍影—响渡运安全的 !  《   上《述各项不构成—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!按渡口?管理权?限由当地人民政府】或港航监督》部门给?予批评教育、没收非!法,所得、赔偿损失、处!以1:50元以下》的罚款?。、扣留船舶》或扣:留、吊?销有关?证照: ?    — ,。上述各项中》构成:违,反治安管理行—为的由当地公安机】关依:照中:华人民共和》国治:安管:理处罚条例》的规定处理》;构成犯《罪的由?。司法部?门依法追《究,。刑事责任 —    【 第:二十九条 》 本条例规定—的罚:款,。和没收财《物由处?罚机关缴交同级【。地方财政作为渡【口管理经费》    ! 第三十条  【。对主管机关处—罚不服的单位或个】人可以在接》到处罚通知之日【起15天内向作出处!罚决定?。的上:一级主管部门申诉】;上级主《管,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!日起:10天内作出裁决不!服裁决的可以在【接到:裁决通知之日—起10天内》向当:地人民?法院起诉;逾—期不申诉《或不起?诉又不履行处—罚决:定的作出处罚决【定的:部门可以《向,当地人民法院申【。请强制执《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