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土地登记发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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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》条 : 实行土地登记【发证制度《依法:登记的?土,地所:有权和土地使用【权受法律《保护任何单》。位和:个人不?得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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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条 农民集体!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!民政府登《记造册核发集体土】地所:有权证书《确,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!使用农民集体所【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!农业建设的由县级】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】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!证,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!权设区的市人民【。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!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!实行统一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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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单位和《个人依法使用的【国有土?地由县级以》上地方人民政—府登记造册核发国】有土地使用权—证书确认使》用权:
! 未确定使用权的】国有:土地和依法收—回的国有土地—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登记造册同》级土地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负责保?护、:管理:
】 第六《条 ?依,法改变土地》所有:权、使用权》或,者,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!物、:构筑:物等附着《物导致土地》。使用权转移的—必须:向土地所在地的县】级以:上人:民政府土地行政主】管部门提出土地变】。更登
! :。 记申请由原土【。地登记机《关依:法进行土《地所有?权、使用权变更登】记土:地所有权、使用权】的变更自土地变更】登记:之日起生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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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依法改变土】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!。文件向?土地:所在地的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土地行【政主管部门提出土】地,变更登记申请由【。。原土地登《。记机关依《法进行变《更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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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依法出租》、抵押土《地使用权的依照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】保法等有《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办理出《租,、抵押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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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【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致使土地】权,利终止的原土地登】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!注,销土地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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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依法被】收回土地使用权的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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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【二)国?有土地使用权出让】或者国有土地租赁】期满未申请续期或】者续期申《请未获批准的;【
— (!三)因自然灾害造】成土地权利灭—失的: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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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(四:)土地使用权—抵押、出《租等土地《他,项,权利终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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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(》。五)农民集体—所有的土地被—全,部,征用或者农村集【体经济组织成员【全部转为非》农业人口的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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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—)其他依法被—。终止土地权利—的
! 第八条》 土地行》政主管部门因工作失!误导致登记不—当的应当予以更【正造成损失的应当】予以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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